第10章與11章是分享加拉太書4到6章。
加拉太書是保羅第一次宣教回來以後,聽說加拉太各教會的弟兄姐妹,聽從了猶太人基督徒所傳的要遵守摩西的律法---受割禮,才能得救。並且認定原初的十二使徒,尤其是彼得、雅各、約翰,都比保羅來得更優越。
保羅為自己成為使徒做說明
「不是由於人,也不是藉著人,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裏復活的父神。」(1:1)
「因為我不是從人領受的,也不是人教導我的,乃是從耶穌基督啟示來的。」(1:12)
他提出三件事來證明,他使徒的職份:
1.從逼迫教會、殘害信徒到建立教會、造就信徒。
2.在耶路撒冷為使徒們所接納---用右手行相交之禮。
3.在敘利亞的安提阿對彼得的責備。
亞伯拉罕有兩個妻子代表兩約:舊約和新約。
1.舊約---夏甲為奴的使女,從人意(肉體)---律法生的亞伯拉罕複數的後裔
2.新約---撒拉為自主的妻,從應許(聖靈)---恩典生的亞伯拉罕單數的後裔(基督)
律法主義的猶太人基督徒強調,外邦人要成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是要遵守摩西的律法,但保羅認定「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3:7)
外邦人生來就不在摩西的律法之下,身為信徒,他們本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2:16)
依此論據:信徒被排除在千年國之外有兩個主要的原因:
1.持守錯誤的教訓,因這必會使信徒行惡,或不注意善行。信徒回去守割禮和律法,就是這第一種攔阻的例證,也是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所竭力警戒的。
2.沒有結出善行的果子,或是行惡,也會導致信徒喪失千年國的產業。信徒雖因信稱義而不在律法之下,卻仍然可能不憑信心或愛心,反憑罪性行出諸般惡行。
願彼此共勉!(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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