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行為「受」賞罰。
所有的信徒得蒙稱義,都是因著信耶穌基督的義,而不在於其行為,也就是因信稱義得永遠的生命。另一方面,因行為受賞罰,也就是說信徒都必須在基督顯現的時候,將自己的事向他說明,按行為「受」賞罰。
總之,我們一信主,就得著了永遠的生命,但要進入千年國,卻是關乎賞賜。
千年國裡的賞賜,有不同的程度與特點。我們將來所得的地位乃是取決於今日的行為。再說賞賜的程度,與得勝的難度成正比,而且賞賜是賜給為基督受苦和為他做工的人。又難度越高,榮耀也越大,神已將五種冠冕,擺在我們眼前,作為各樣服事的賞賜:
1.不能壞的冠冕---是賜給屬於那些否認自己,而勝過肉體情慾的人。(林前9:24~27)
2.喜樂的冠冕---是賜給那些幫助人,從本性的錯謬和敵意悔改而轉向主的人。(帖前2:19)
3.榮耀的冠冕---是賜給那些治理聖徒的領導者。(彼前5:1~4)
4.公義的冠冕---是賜給每一位與屬靈對頭打了那美好的仗,守住了信仰,並以聖潔的心切慕耶穌再來的信徒們。(提後4:7~8)
5.生命的冠冕---是特別留給那些為基督的緣故,忍受逼迫和殉道的聖徒們。(啟2:10)
因此,我們該把善行擺在其當有的地位上,並督促彼此行善。(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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