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作家相片bookclub_manager

《按行為的賞罰》第三章讀後心得(Aletheia):得救后的信徒犯罪虽能得赦免,却不会因此不必为所犯的罪受审

我们都承认,得救后的信徒犯罪虽能得赦免,却不会因此不必为所犯的罪受审。《按行爲的賞罰》page 79-80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心里真的感到震惊。还怀疑这句话对吗?之后,我读过一些圣经注解,其中有的说到:我们不必为所犯的罪担忧。我们若向主认我们的罪,就必蒙赦免。我心里高兴极了,心想那我们也不会为此(我们所犯的罪)受审。


此次又读到这句话,我心里感觉不安。我不想向郭维德时代的大多数基督徒那样自欺欺人,还是要面对现实,好好地,仔细研究这句话。我发现:罪得赦免和为所犯的罪受审是两回事。我们的罪可能被赦免,因为经上说: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约一1:9)但这里并没有说我们不必为我们所犯的罪受审。按照太十六27所说,当主回来时,祂要照个人的行为报应个人。


罪虽能得赦免,但还要为所犯的罪受审。我先前以为所犯的罪得了赦免,就意味着不会受审。可是圣经里找不到根据。现在我知道了。这提醒我在生活中要警醒,在行为上要加倍约束自己。但我们也不必过于忧虑,想想摩西。民数记二十章,耶和华让他吩咐磐石流出水来,而他违背神的命令击打磐石。他因此而不能进入迦南美地。但在太十七章,他出现在主国度的变像里。摩西并没有被排除在国度之外。


对于犯罪,我们也的确不能如此行。这与我们圣徒的身分不符,尤其不能习惯性犯罪。如约壹三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Aletheia)



6 次查看0 則留言

Comments


Post: Blog2_Pos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