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者在第一封信裡,如何證明莫先生所根據的三個「支柱」,是不合聖經的?
一、第一個支柱是信徒的特權:若知道自己是蒙神揀選的,就不會以為神的忿怒和惱恨還會臨
到自己,帶來災難和痛苦。
1.蒙神揀選乃是蒙揀選進入永遠的生命,而非進入國度。
2.信徒的特權不能阻撓神公義的審判。
3.當恩典時期結束時,乃是神按公義審判的日子,而且基督乃是要作為「公義的審判
者」和「報應者」而來。
二、第二個支柱是,「信徒不會受審判」。
「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我們的不義若顯出神的義來,我們可以怎麼說呢?神降怒,是
祂不義嗎?斷乎不是!若是這樣,神怎能審判世界呢?」(羅三5~6)任何使神無法審
判全世界的觀點都絕對是錯誤的。
而且,僕人乃是得了裝備,能去做買賣,所以才要承擔責任。兒子名分的地位不能保
證我們不會以僕人的身分受審,因為職權、機會和能力都完全交給了我們。耶穌對門
徒說,「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十二48)。 三、第三個支柱是:「新約沒有任何部分是只對信徒說的。整本新約都是為了『名為教會或
混雜的群體』所寫的。」
所有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和所有新約中寫給眾教會的書信,其主要的對象都只是信徒。
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只對信徒說話,且是對所有信徒說話。他把他們看作蒙神稱
義並得救的信徒,並將其擺在與自己同等的地位上。 使徒總是把教會裡的人稱作信徒,把教會以外的人稱作不信、不義的。
在所有新約的書信中,關於我們的行為對要來那日的影響,哥林多前書說得最為清楚,
而該書兩次告訴我們,就連那些將來要被拒於國度之外的犯罪者也要得救。所以,在新
約聖經中,在教會裡的人總是被視為是得救的人。新約書信從來都只是寫給信徒的。
2、作者在第二封信裡,用了十一點來證明,新約中許多與國度有關的警告,都是對信徒
說的。請嘗試用自己的話來複述其中四點(可自選)。
二、無論是對過去還是現今的信徒來說,被拒於將來的國度之外都是很有可能的,免得有些
信徒會仗著神所賜的特權,以為自己既蒙揀選成了神的兒女,得以進入基督的教會,至
高者便會對他們的罪行視而不見,而不信者若犯了同樣的罪,則會遭到神嚴厲的懲罰。
國度是為著聖徒的(但七18)。因此,人若有不合聖徒身分的行為,不僅現在一定會被
排除在神的教會之外,未來也一定會被排除在神的國之外(林前五6)。
四、信徒身上仍然有肉體;他難道不會落入肉體的情慾嗎?會的,從教義和事實來看,信徒
都確實可能如此。「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
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
五、「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
去」(七21)。所有信的人都認耶穌為主(羅十9)。但不是每位信徒都遵守登山寶訓所
教導之父的旨意。因此,不是每位信徒都能進入要來的國度。
八、「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17)。我認為在教導信徒可能無法進入國度的經文中,這是非常清楚的一處經節。
3、根據第三封信,請簡述當主耶穌回來時,祂會作為「公義的審判者」(提後四8)的
意義和作者提出的聖經根據。這樣對主再來的認識,對信徒該帶來何種影響?
一、「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
(太十六27)這是對「門徒」說的(24)。
二、「僕人知道主人的意思,卻不預備,又不順他的意思行,那僕人必多受責打;。」(路十
二47~48)這是對「門徒」說的。
三、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那沒有賺得分文的僕人所受的處罰更重。這就是對信徒的審判,
難道不是嗎?
四、「因我們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
明。所以我們不可再彼此論斷。」(羅十四10~13)
五、「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
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林前四3~6)
哥林多信徒在那裡論斷保羅和亞波羅是否忠心。使徒警告他們不要如此論斷。這種事必
須留給主耶穌;祂知道人心的意念和所有暗中的隱情,必會按各人的忠心與否來賞報。
六、「因為我們眾人,必要在基督臺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
(林後五9~10)
七、「『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來十30~31) 八、「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
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法律制裁)。」(雅二12~13)
九、「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五9) 十、「因為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若是先從我們起首,那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
何等的結局呢?」(彼前四17~18)
十一、「叫眾教會知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
二23)
十二、「『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二二12,16) 審判乃是要來探究他們從認基督為主的那一日起,作為主僕人的行事為人如何。要問的
乃是:他們會被算為配得那蒙福的國度時代,得享頭一次的復活嗎?然後,進一步要問
的是:他們在千年國裡,或在被拒於國度之外的信徒中間,將得著怎樣的地位?這兩個
問題的答案都將取決於各人「按本身所行的」(林後五10)
神整整七次對犯各種罪行的信徒說,「他們將不准進入國度」:
一、「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太五20)
這句話的對象,已經是耶穌的「門徒」,主耶穌教導他們要以千年國為尋求的目標,並
以神的義為達到目標的途徑。今天,大多數基督徒在行為上的義都沒有勝過文士和
法利賽人的義,許多基督徒都把十誡當作他們義行的標準,因而在他們的實行和
原則上都趕不上耶穌在登山寶訓裡的新教訓。 二、「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
去。」(太七21)
這話是想進入天國之人都必須走的道路。今天豈不是有大批的信徒沒有如此實行父的旨
意嗎?
三、「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
「你們不是問誰會在國度裡為大嗎?我告訴你們,除非你們放下彼此間這些野心的爭競
和苦毒的紛爭,否則你們根本就不得進入國度!」
四、「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
的國還容易呢!」(太十九23~24)
「你們富足的人(門徒)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43你們的安慰。」(路六24)
五、「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十八17)
六、「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44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約三5)
現今仍有許多人也如此廢棄神的旨意,使自己遭受現今和未來的虧損。 七、「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
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
(有分於)神的國。」(林前六9~10)
有了這七處清清楚楚對門徒講說的經節,我不認為所有的信徒都能進入國度嗎?
4、我從第四封信中得著什麼真理的亮光?主有無向我說話?如果有,說了什麼?
永遠的生命是一回事,千年國是另一回事,永遠的生命是神賜給祂所有選民之恩典的恩
賜。進入千年國是取決於我們的順從,是神擺在蒙神恩典稱義之人面前的獎賞。
現今的時代是恩典的時代,要來的日子是「公義的日子」,我們通常說是「審判的日子」。
信徒在那日要受審判。那日的審判所依據的共同原則是「照各人所行的」。「叫眾教會知
道,我是那察看人肺腑心腸的,並要照你們的行為報應你們各人。」(啟二23)「我必快
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二二12)「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裡,同著眾
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太十六27;參林後五10,羅二
16,林前三8,13)
在救恩的時代,我們是因信稱義,其結果是永遠的生命;在那要來之公義的日子,我們則
要按行為得稱義。信徒要在那日獲准進入國度,就不能光有信心卻沒有行為。雅各引用亞
伯拉罕的例子為證。亞伯拉罕晚年時因行為得稱義,神便起誓使祂所有的應許更加穩固。
底下的話,都是主提到國度時所說的。「你們要結出果子來,與悔改的心相稱」;「凡不
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裡」(太三8,10,五20,七21)。「你擺設筵席,倒
要請那貧窮的、殘廢的、瘸腿的、瞎眼的,你就有福了!因為他們沒有甚麼可報答你。到
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路十四13~14)要行善,但不是為了給人看;否則
就得不到天父的賞賜了(太六1~18)。
耶穌要求信徒有傑出的美德,才能被算為配得進入國度。「你們要時時警醒,常常祈求,
使你們配得逃避這一切要來的事,得以站立在(被立於)人子面前。」(路二一36)
然而,儘管這些都表明進國度之路困難重重,且信徒必須有傑出的美德才能進入,神仍呼
召我們要尋求進入這榮耀的國度。「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太六33)
保羅幾次將信徒比作在希臘競技比賽中尋求冠冕的賽跑者。「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
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
制,他們不過是要得能壞的冠冕;我們卻是要得不能壞的冠冕。所以,我奔跑,不像無定
向的;我鬥拳,不像打空氣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服我,恐怕我傳給別人,自己反被
棄絕了。」(林前九24~27)國度乃是擺在信徒面前,作為他們所該努力贏得的獎賞。
相同的真理也出現在登山寶訓裡:自始至終,「國度」都是該教訓的根基。稍微看看開頭
的天國八福便知道了。「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
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人若因我辱駡你們,逼迫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五
1~12)可見,國度是神給舊約和新約時代受逼迫者的賞賜。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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