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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為的賞罰》第二章讀後心得(上)(拾萬):信徒「得救」得著永遠的生命後,需向著「得賞」進入千年國度邁步

因郭維德傳講信徒雖得永遠的生命,但未來能否進入千年國度是依現在的行為受賞罰。有人也引用經文持反對意見及訴說其觀點,這些辯論起初還公開出版在當時最流行的神學期刊裡。郭維德寫這四封信的時間,約在1868 年末到1869年初,原是要刊登在一份基督徒雜誌《山上之聲》上,以回應莫爾斯沃斯和該雜誌編輯的反對觀點。可是,該雜誌後來就只刊登莫爾斯沃斯的回應,不再刊登郭維德的答覆。

連基督教的期刊也顯出人性的弱點,不能公正、公允的刊登正反雙方的言詞辯論。


「已有的事後必再有;

已行的事後必再行。

日光之下並無新事。」

(傳1:9)


莫爾斯沃斯認為新約沒有任何部分是只對信徒說的,整本新約都是為了「名為教會或混雜的群體」所寫的。但郭維德堅定的認為,所有耶穌對門徒所說的話和所有新約中寫給眾教會的書信,其主要的對象,都衹是信徒。


反對者認為:


1.太7:21~23---被排除在國度之外是已死的不信者,即「作惡的人」。難道信徒中(奉主的名傳道、趕鬼、行許多異能)不也有人作惡、不義嗎?

2.太25:14~30---那領一千的不是主人的僕人,難道信徒中沒有「無用的僕人」嗎?


再説:


1. 加5:19~21---信徒身上仍然有肉體,他難道不會落入肉體的情慾嗎?

2. 西1:13---難道信徒中沒有人是被儀式主義的私意敬拜或類似的欺騙手法所擄去的嗎?


總之,信徒「得救」---得著永遠的生命後,需向著「得賞」---進入千年國度邁步。共勉之!(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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