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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為的賞罰》第二章讀後心得(該猶):『神的話』乃是我們在神這位審判官面前交賬時的根據

「我們若將因盼望而有的膽量和跨耀堅持到底,便是祂的家了。」來三6

「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必作基督的同夥了。」來三14

我們屬天的呼召所預備的獎賞,其榮耀是何等的高超;我們是要在基督的國度裡作基督的「同夥」或「同伴」。是祂的家人,並與祂同作後嗣。

如果我們滿懷信心地期盼基督的國度和他的榮耀,並堅持到底,這至高的榮耀就會是我們的。對殷勤尋求祂的人,神已預備了極大的賞賜。

而神在40年間反覆行了許多神蹟奇事,卻無法吸引以色列人的心來愛祂、敬畏祂、順從祂。卻惹神的發怒,並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來三7-11

Why???因人天然的心思,總是輕視,不信神的話。

「因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活神離棄了。」來三12

因違背神的命令,與不信的人結婚、拒絕讚頌神,犯罪回報神、不顧主的訓誡、追求屬世的財富、貪戀惡事、拜偶像、行姦淫、試探主、發怨言⋯⋯。


該如何防備”離棄神“的危險?

來三12「弟兄們,你們要謹慎⋯。」

來三13「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

來三14「⋯堅持起初確實的信心⋯。」

來四1「⋯應當畏懼,⋯。」

來四11「⋯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

保羅擺上有益的警告,『神的話』乃是我們在神這位審判官面前交賬時的根據。(該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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