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題和第二題合併回答裡面說到郭維德他關於神的國和他領會的證明?福音之於國度,不過如同邀請之於筵席。
他根據馬太福音22章裡面說到婚宴的事,婚宴裡被邀請的人卻因為沒有穿著禮服就被趕出去。這個禮服就是我們的義行。雖然被邀請了但是因著沒有義的行為,不能得千年國度的賞賜。他用路加福音22章15、16說到主很願意在受害之前和門徒們吃逾越節的宴席,但主告訴他們,我不再吃這筵席直到它成就在神的國裡。這很明顯的說出來,是與得勝的聖徒坐在我的席上吃喝並且坐在寶座上。所以這裡並不是指得永遠的生命的而是指進國度得賞賜。在路加17章20、21節耶穌回答說神的國就在信徒們中間。如果我們不預備自己是沒有辦法進到神的國裡;也就是馬太福音16章27在父的榮耀裡那時候要照個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很明顯的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得獎賞,因為他們的行為不符合神的要求。得永遠生命是神樂意,得賞賜就必須付代價要捨棄魂生命、信徒是否願意舍去己、世界、肉體、罪行要像父一樣的完全,要超過法利賽人和經學家的義⋯⋯神必按行報應各人。
第三題郭維德歸納了羅馬書和希伯來書的重點由此我們如何看出作為恩賜的永遠生命與作為賞賜的基督國度之間的關係。
羅馬書是指神完整的救恩。從因信稱義一直到模成神兒子的形象。信眾的生命要長大才能夠長成神的後嗣。但強調是憑信不是憑行為(羅八28-30)。希伯來書卻強調信徒必須竭力進入那安息。但進入那安息不是憑著天然的生命而需要藉著進入基督、在基督裡,憑藉著神聖的生命奔跑賽程,才能夠達到長成的人。這也就是希伯來書鼓勵信徒要竭力進入安息;這安息就是千年國的賞賜(來四11)。(Edw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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