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永遠的生命和進神的國,是兩件不同的事。得永遠生命,是對未信者的見證;進神的國,是提供給信徒的獎賞。基督徒的生活是一場賽程,要討神喜悅,要積極追求認識神,要竭力多做主工,要為不朽壞的冠冕而跑。主呼召我們來參賽,我們不可耽於散漫生活。
新約提到五種冠冕:榮耀冠冕(彼前五1~4),喜樂冠冕(帖前二19),公義冠冕(提後7~8),生命冠冕(雅一2,啟二10),不朽的冠冕(林前九25)。保羅遇見主以後,將萬事看作糞土地丟棄,一心奔跑賽程,追求要贏得基督,盼望「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腓三8,11);他向什麼樣的人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所行都是為要與人同得福音的好處 (林前九22~23)。他勉勵信徒得勝的基督徒至少要得著一頂冠冕。他也恐懼戒慎,「恐怕我傳福音給人,自己反被棄絕了」(林前九21),保羅害怕自己不小心成為像「不忠心的管家、毀謗主的惡僕」,會被算為不配得著他為之而活的獎賞——進入國度。所以他奮力奔跑,恆久忍耐,還以摩西為警惕,若鼓勵人奔跑去得將賞,自己到最後發現不配得獎賞,那是多麼不堪之事。盼望之情與恐懼之心保守他不偏離目標。
出埃及的以色列民是神的贖民,我們也是;他們在曠野的經歷,原來不只是歷史,更是鑑戒。發怨言、拜偶像、試探神、閒懶、......,神必處置,神必維護祂的榮耀。無心、不信、自以為站得穩、自以為穩當的人,必須謹慎!每件事臨到我們,對我們的品格都是考驗。神的眼目在我們身上,要察看並記錄我們如何應對。我們的行為會影響將來神按公義原則給我們的裁判揭示。(Co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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