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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第九章讀書心得 (惠怡):好希望看到神的大能運行在我們每一位,讓我們活出配得冠冕的樣式

經節:

太十九21-22:耶穌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那少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愁愁地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太十九23-24: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太十九25-26:門徒聽見這話,就希奇得很,說:「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研討問題示例:1、在馬太十九21-22,

(1) 郭維德以哪四點證明傳統解經並不符合主耶穌向少年人提出要求的意圖? 答:第一,從未出現在摩西律法的某條誡命,不按著做,不能當作是違法。摩西的誡命中,沒有一條要求財主捨棄錢財、家業、田地,將其分給窮人。第二,未遵行救主這一命令【捨棄一切所有的】,是否就證明人貪婪呢?拒絕捨棄一切所有,是否就代表想要抓奪更多呢?扣住本應送給窮人的東西,是否就是不公義呢?如果這些指控當中的任何一項成立,救主這命令就要臨及每一位富有的信徒,凡不遵行的都是貪婪的人!第三,沒有解經家會贊同上述的結論。他們會說:「不, 這只是特例。現今我們若不願捨棄所有的財產,並不證明就是貪婪;但如果這誡命只是出於我們的主,而且只對這官長有效,就不能把這誡命說成是律法,或將其當作這少年人不服 律法的證明」。第四,不僅主對這少年人提出的要求不屬律法,就連其條件、應許和主接下來的吩咐,也都屬福音。

(2) 主提出要求的真正意圖和祂來呼召人的目的究竟為何? 答:真正意圖: 挑戰我們的意願:基督徒若願做完全人…… 目的:儲蓄在天上、跟從祂。


2、馬太十九23-24

(1) 郭維德如何將馬太十九23-24的話解開,證明「進天國」與「信主得永生」不同? 答:救主接下來的 話,並沒有表明那少年人就永遠失喪了。失去國度與失去永遠的生命有極大的差別。 一、進入天國從來不是指信主。 二、信主只是進入天國的先決條件,絕不等於進入天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天國 。」(約三 5)「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太十八 3)但是許多人雖未履行這些屬靈的條件,還是 加入了基督的教會。因此,那不信之人不得進入的國度, 必是指將來榮耀的國度。 三、主與那少年人先前的對話並未談到信主得救的問題。主完全沒有質問那少年人是否盡了對神的義務。主既然當著他的面都不質疑他會得著永遠的生命,也不太可能在他離開後才來質疑。無論我們認為耶穌想表達的意思為何,可以肯定的是,主這裡的話中不帶有質疑的意思。 四、救主的回應,與那官長不願捨棄財富有關。然而,捨棄財富,難道是信主的先決條件嗎?人信主後,難道還得捨棄財富,才能得著永遠的生命嗎?那少年人是因不能捨棄一切,才轉身離開。除非這種自我剝奪是人信主的必要條件,否則主的要求在此就與信主無關。然而,眾所周知,人並非要捨棄錢財才能信主,或才能在信主之得著永遠的生命。因此,這說明長久以來,救主在此所說的話都被誤解了。 五、「天國」和「永遠的生命」並不相同。 (一)那少年人認為自己配得永遠的生命,耶穌對此並未反駁。我們的主後來所提的要求,不是得永遠生命的條件; 但這要求直到如今,仍是所有富有信徒進入將來國度的必要條件。這點即將在下文說明。 (二)永遠的生命與國度持續的時間不同。天國,或基督的千年國,是暫時的;永遠的生命,顧名思義,則是無止境的。天國只是暫時的,這可由以下經文證明:

1. 天國又稱作「時代」、「來世」、「日子」「審判的日子」、「得贖的日子」等(弗四 30,腓一 6,提後四 8,猶 6)。「這時代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時代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路二十 34~36)

2. 既然天國要在現今的地上顯明,地要在千年結束時被燒,天國必然只能是暫時的。因此,經上如此說:「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即稗子生長的地上)挑出來。」(太十三 41)

3.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19(弗五 5,林前六 9,10)但基督的國,以及使徒和殉道者與祂一同作王的時間,只有一千年。「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啟二十 4,6)屆時,耶穌要登上的是大衛的寶座;這 也表明同樣的真理(路一 32)。 按照馬太福音十九章、使徒行傳一章六節、彌迦書四章八節,國度將會被賜給以色列。但那當然不是永遠的。保羅說,當基督將一切仇敵歸服於神之後,便立刻要把國度交與父神(林前十五 24)。這些經文都證明, 天國乃是暫時的。


(三) 我們進入天國的方式,也與得著永遠生命的方式有很大 的區別。「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六 23)但進入天國的標準,乃是根據信徒的行為,只有神判定為配得的人才能進入。「惟有算為配得那時代與從死裡復活的人……」(路二十 35)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帖後一 5,11)

(四) 當聖經論到永遠的生命是神賜給信入祂兒子之人的恩賜時,從來不提人各樣的光景,因為那並不影響神的恩賜。所以,當主耶穌對那少年人說到永遠生命的條件時,並不提他的錢財。但只要一說到天國,錢財就成了救主教訓的主題。因此,約翰福音不把錢財當作攔阻;因為約翰幾乎只講到耶穌是神的兒子,只講到永遠的生命,而極少提及國度。但另外三卷福音書則主要論到國度,所 以不止一次說到錢財對人進國度是極為不利的

(五) 信徒得著永遠的生命之後,國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追求的目標。得著基督之國的,必得永遠的生命;但進入永遠生命的,卻可能失去國度。因此,當耶穌回來迎接一些活著的外邦人時,先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然後又說:「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太二五 34,46)22

(六) 永遠生命的賞賜與遵守摩西的律法有關。但國度的賞賜,是在摩西與眾先知的時代過去以後,首先由耶穌傳講的(路十六 16)。後來的比喻證明,神將國度賜給外邦人,作其永遠生命之外進一步的賞賜,並沒有不公平。對那少年人來說,天國是擺在他前面更遠的目標,通向天國的路也是更高的準則。有一位文士,曾因珍賞我們的主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對話,並且很有智慧地回答了主的問題,便得了主的稱讚:「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可十二 28,34)這位文士的眼睛當時只看見永遠的生命。他看見愛神和愛人遠超律法儀式的命令;這證明他離接受神兒子的新教訓和祂進一步揭示的應許並不遠。然而,他有可能只得救,卻進不了國度。


(2) 他又如何證明富人的身份就足以攔阻信徒進入國度? 答:從「進天國」(太十九 23)一詞的上下文來看,其意思是指進入將來榮耀的國度。當主說「你若要進入生命23 」時,那「生命」是指得賞後的情形,而且這獎賞是按行為而得的。同樣地,使徒後來問:「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27)使徒的問話顯明,他們明白「進天國」是指得賞的時候。我們主的回答也完全證明他們的領會是正確的。 按登山寶訓與這裡的教訓所定義的「完全」,國度乃是為著「完全人」的(21)。倘若那少年官願意遵行救主的訓誡,就能達到那樣的「完全」,且擁有天上的財寶。但這由神保管在天上的財寶,乃是要歸給那些積蓄財寶在天國或千年國裡的人。 但那少年人拒絕了這獎賞。救主正是基於此,才宣告說, 財主進天國是難的。這難處是因為他們都要經過神公義的審 判。主很難讓富有的信徒進國度,而不違背父所立定的原則。 在尚未談到濫用錢財的問題以前,富人的身份就足以攔阻這信徒進入國度。

(3) 有哪些因素厲害的攔阻富有信徒進國度? 答:不管財主如何使用錢財,富有就足以使其無法進入國度。保留錢財、關注財產、錢財極易使人自我放縱、錢財使人難以堅決抵擋試誘、揮霍財富、財富易使人滋生驕傲,想望受人服侍、財富是信心的仇敵,使人不信靠神。擁有錢財的人幾乎總是倚靠錢財(十 24)。「富足人的財物是他的堅城,在他心想, 猶如高牆。」(箴十八 11) 六、錢財顯然會大大妨礙國度福音對人產生的屬靈果效。「後 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


3、馬太十九25-26

(1) 如何再次強調了財富帶來的難處不可逾越 答:駱駝的身體根本不可能穿過針眼。

(2) 門徒將「進天國」等同於「得救」,郭維德如何解答這個難題? 答:救主對那少年人提出的頭一個要求是新的。但祂後來對此要求的解釋完全出人意料,意義非凡。祂似乎是說:「我要求這官長捨棄財富,不光是針對他,也是針對眾人:因為人要進入我千年榮耀的國,錢財簡直是個無法逾越的障礙。」錢財並不是罪惡。 但令人驚奇的是,富有本身雖與罪惡無關,竟能構成如此的障礙。貪婪或濫用錢財的人被拒於國度之外,我們不覺得詫異。然 而,擁有財富既然是遵行律法而得的祝福(申二八 8,11,12), 如今卻能叫人不得進入基督的國度,實在叫人驚奇!無論今昔, 這都同樣令人不可思議。但我們為什麼不感到詫異?難道不正是因為我們從未聽過這樣的教訓嗎?今天若有人如此教導,難道不會像當年那樣被人稱奇嗎?如果人不因敬畏神而收斂己見,主的話豈不要被諷為荒誕不經嗎?如果一般人和門徒無論古今對此教訓都有同樣的反應,這就證明我們的解釋與原意是一致的。聖經裡的「得救」 不僅指永遠的生命,也指暫時的拯救。「只管站住!」摩西說, 「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 13)此處的「救恩」是指在紅海的拯救。當亞捫人拿轄被擊殺時,掃羅說: 「今日耶和華在以色列中施行拯救。」(撒上十一 13)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因此,當保羅向猶太基督徒說到基督所成就的救贖時,便加上了「永遠」這修飾詞,以示區別:「祂……就為凡 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來五 9)

(3) 在這一段,救主耶穌如何將我們的眼光,從人的能力轉向神的恩典? 答:太十九 26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救主望著門徒,神情似乎滿了憐恤和驚奇,因為對耶穌 說,祂總是先想到神,而他們竟然忽視了神,沒有在神大 能的光中來看這件事。實在說來,那少年人轉身離開,是因他太專注於人的能力,而太輕忽了神的能力。的確,沒有神的幫助,人的天性無法克服這個困難。但對神而言,豈有任何物質或精神上的難處?所以,在這段經文裡,人兩次將眼目轉離神,救主就兩次將榮耀歸給祂的父。當那少年人忽視 了神的良善,主就將一切的良善歸給父。當門徒忘記了神的 能力,主就著重提醒他們在神凡事都能。人若簡單地透過神的能力來看待問題,有多少問題就要迎刃而解啊! 救主首先說財主進國度是難的。「……是何等的難哪!」 (可十 23)接著,祂說這比地上的一件難事還難。如今,祂 承認:「在人這是不能的。」(太十九 26)藉著門徒眼前的 實例——藉著他們自己對這事難度的體認——也藉著主的 話,他們看見的確如此。但主示意,神的恩典將解決並克服這難事。眼前的少年人雖拒絕捨棄財富,有人卻願意如此行。 但這不是單憑人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神的恩典。

(4) 這在我們的生活中如何應用?

  • 這一個月半多的經歷,我實在是感謝神,幫我上了一堂寶貴的國度財富課。

  • 一個半月前,因為一個誤會,主管少算了我一部分的薪酬勃然大怒。一想到主管我就生氣,甚至還找了同事喝悶酒。甚至激動到私下跟好友揚言要給主管好看。這是連世界中一些較良善正派的人都不會犯的罪。當時的我,即使做了現在看來很不妥的事,也因為太在乎公平、規則。而忽略了國度與安息。

  • 這中間,讀書會的姊妹們帶我一起禱讀聖經:重讀、重讀、禱讀。神的話不斷敲打我的心。令我又有許多的反省。並且,再怎麼勃然大怒,都能停住自己的憤怒與抱怨,沒有衝動地找主管討債。拉住我的力量是:吾已被神豁免了好幾個億的債,何必找主管去要一點小錢,氣氣歸氣氣,要我去討公平,我還是做不出來。

  • 進入錢財與國度的篇幅後,越是研讀、心越發毛、腿越發軟。我怎麼會為了那一滴滴銀兩就把神賞給我的美好事工:接觸大量職場中迷失與受傷的同仁,這工作的甜美給丟到九霄雲外了呢,我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呢。

  • 這一個半月,吾像是一個心懷二意的人,在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

  • 到底感謝神什麼呢?若非神賜下一群愛我的讀書會姊妹、給我一本硬得跟大餅一樣的屬靈大餅,再加上跟主管的那段誤解。不會有主啊今天那種得釋放的甘美

  • 感謝神、榮耀唯有神。

♡♡♡♡♡讀書小組啟發:

真的很高興有新姊妹願意一起來讀這一本書。這本書不容易讀。讀起來會有也許壓力、也許會想放棄、也許會看不懂、也許會覺得每天都要討好神,做不成自己了啦。

我好期待神帶新姊妹加入。好希望看到神的大能運行在我們每一位,讓我們活出配得冠冕的樣式。

這一次又有一個選擇題打到我的內裡,錢財跟國度,我選哪一個?主啊,我很掙扎,不想要說是一套做是一套。

我需要神賜下盼望~

羅:7章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羅:8章: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既是這樣,還有什麼說的呢?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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