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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第九章讀書心得 (東賢):信徒得著永遠的生命之後,國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追求的目標

第九章研討問題:1、在馬太國度與永遠的生命有極大的差別。21-22,郭維德以哪四點證明傳統解經並不符合主耶穌向少年人提出要求的意圖?主提出要求的真正意圖和祂來呼召人的目的究竟為何?


A: 有四個點可證明期其傳統解經並不符合主的意圖。


第一,一條誡命若從未出現在摩西的律法中,不按著行的就不能被算作違法。摩西從未賜下誡命,要求財主捨棄錢財、家業、田地,將其分給窮人。


第二,未遵行救主這一命令,捨棄一切所有的錢財,並不能證明人貪婪。


第三,這誡命針對這少年人提出國度更高標準,不是摩西律法的要求,就不能把這誡命說成是律法,或將其當作這少年人不服律法的證明。


第四,其主對這少年人提出的要求不屬律法,就連其條件、應許和主接下來的吩咐,也都屬福音。


B:主提出要求的真正意圖和祂來呼召人的目的究竟為何?


主說:「你若願意作完全人。」這教訓乃是耶穌用來教導門徒的:「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律法原來就不能使任何事物變得完全。」此外,為了鼓勵這少年人捨棄財產,主所說的應許也是福音的應許,而非律法的應許:「你……就必有財寶在天上。」最後,主吩咐這少年人說:「你還要來跟從我」;「背起十字架」。這些吩咐顯然不屬律法,而屬福音。律法乃是叫人專注於各自的財產。律法應許遵行其誡命的人必得安逸、享樂與尊榮。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一位被棄絕的基督,則屬於神的國。


耶穌在此乃是撇開了這少年人開頭的問題,而將新的行為準則和新的賞賜擺在他面前,因為這才是祂來呼召人的目的。主的確給了他更高的準則,其賞賜乃是榮耀的國度。人單靠律法的義,絕不能進國度。「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但這少年人的義,不過是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


其主話真正的意思是「你若願意作完全人」,但律法並不能使這少年人完全。律法主要是作神的彰顯,顯明祂是公義的神。


耶穌要在這少年人面前擺出更高的準則和更高的賞賜,那賞賜比守律法而得的永遠生命更高。


2、郭維德如何將馬太十九23-24的話解開,證明「進天國」與「信主得永生」不同?他又如何證明富人的身份就足以攔阻信徒進入國度?有哪些因素厲害的攔阻富有信徒進國度?


A: 信主只是進入天國的先決條件,絕不等於進入天國。


「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天國。」


「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但是許多人雖未履行這些屬靈的條件,還是加入了基督的教會。因此,那不信之人不得進入的國度,必是指將來榮耀的國度。


其「天國」和「永遠的生命」不是同一回事。國度與永遠的生命有極大的差別。


從以下六個論點,可以看出這二者並不相同:


一、那少年人認為自己配得永遠的生命,耶穌對此並未反駁。


我們的主後來所提的要求,不是得永遠生命的條件;


此要求直到如今,仍是所有富有信徒進入將來國度的必要條件。


二、永遠的生命與國度持續的時間不同。天國或基督的千年國是暫時的;永遠的生命,顧名思義則是無止境的。


1. 天國又稱作「時代」、「來世」、「日子」、「審判的日子」、「得贖的日子」等。「這時代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為配得那時代,與從死裡復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因為他們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樣;既是復活的人,就為神的兒子。」


2. 既然天國要在現今的地上顯明,地要在千年結束時被燒毀,天國必然只能是暫時的。經上如此說:「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從祂國裡(即稗子生長的地上)挑出來。」


3. 「因為你們確實地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但基督的國以及使徒和殉道者與祂一同作王的時間只有一千年。「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


屆時,耶穌要登上的是大衛的寶座;這也表明同樣的真理。


按照馬太福音十九章、使徒行傳一章六節、彌迦書四章八節,國度將會被賜給以色列。但那當然不是永遠的。保羅說,當基督將一切仇敵歸服於神之後,便立刻要把國度交與父神(林前十五 24)。這些經文都證明,天國乃是暫時的。


三、我們進入天國的方式,也與得著永遠生命的方式有很大的區別。「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但進入天國的標準,乃是根據信徒的行為,只有神判定為配得的人才能進入。


「惟有算為配得那時代,與從死裡復活的人……」


「這正是神公義判斷的明證,叫你們可算配得神的國;你們就是為這國受苦……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


四、當聖經論到永遠的生命是神賜給信入祂兒子之人的恩賜時,從來不提人各樣的光景,因為那並不影響神的恩賜。


當主耶穌對那少年人說到永遠生命的條件時,並不提他的錢財。但只要一說到天國,錢財就成了救主教訓的主題。因此,約翰福音不把錢財當作攔阻;因為約翰幾乎只講到耶穌是神的兒子,只講到永遠的生命,而極少提及國度。但另外三卷福音書則主要論到國度,所以不止一次說到錢財對人進國度是極為不利的。


五、信徒得著永遠的生命之後,國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追求的目標。得著基督之國的,必得永遠的生命;但進入永遠生命的,卻可能失去國度。當耶穌回來迎接一些活著的外邦人時,先說:「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然後又說:「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裡去。」


六、永遠生命的賞賜與遵守摩西的律法有關。但國度的賞賜,是在摩西與眾先知的時代過去以後,首先由耶穌傳講的。後來的比喻證明,神將國度賜給外邦人,作其永遠生命之外進一步的賞賜,並沒有不公平。


對那少年人來說,天國是擺在他前面更遠的目標,通向天國的路也是更高的準則。


富有的人,即使信了主,也將難進國度,富人的身份就足以攔阻這些信徒進入國度。因一些攔阻富有信徒進國度的厲害因素:


主以對比方式「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針眼是人所能造出來最小的孔洞,好讓某物穿過;駱駝則是救主家鄉常見且最高大的牲畜。駱駝身軀高大、脖子修長,要進入針眼如此細小的孔徑,是萬萬不可能的。


但是,國度的入口正如那細小的針眼。神讓這入口如此窄小,自有其目的。同時,國度的入口也如鋼鐵般堅硬,容不得任何彈性伸張。


財主相當於駱駝。他即使不高傲自大,不放縱自肥,在其他方面仍過於膨脹。


進國度之門既如此窄小,其材料又如此堅硬,穿過這門的惟一方法,必是縮小動物的尺寸。這正是我們的主此番話的用意。那少年人要藉著除去自身的龐大,使自己大大消減,以便通過窄門。他若以耶穌作為道路來跟從祂,將來就必得進國度,並得著國度的錢財。因此,耶穌的要求實在是出於祂的良善,為要使那少年官受惠,也為要使窮人因他的錢財受益。這乃是朋友間善意的忠告,而非法官定罪人的司法手段。


那少年人轉身離開後,救主對其評語的意思是:「這少年人保留了他的錢財。但國度的入口對這種人來說太過狹窄。國度乃是為窮人預的。」這少年人在門外便止步了,沒有跟從救主走這條路。


現在,讓我們來考量神拒人於國度之外的原則。在神公義的審判中,這些原則要應用在富有的信徒身上。


3、馬太十九25-26如何再次強調了財富帶來的難處不可逾越?門徒將「進天國」等同於「得救」,郭維德如何解答這個難題?在這一段,救主耶穌如何將我們的眼光,從人的能力轉向神的恩典?這在我們的生活中如何應用?


A:「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救主望著門徒,神情似乎滿了憐恤和驚奇,因為對耶穌來說,祂總是先想到神,而他們竟然忽視了神,沒有在神大能的光中來看這件事。實在說來,那少年人轉身離開,是因他太專注於人的能力,而太輕忽了神的能力。的確,沒有神的幫助,人的天性無法克服這個困難。但對神而言,豈有任何物質或精神上的難處?所以,在這段經文裡,人兩次將眼目轉離神,救主就兩次將榮耀歸給祂的父。當那少年人忽視了神的良善,主就將一切的良善歸給父。當門徒忘記了神的能力,主就著重提醒他們在神凡事都能。人若簡單地透過神的能力來看待問題,有多少問題就要迎刃而解啊!神的恩典將解決並克服這難事。眼前的少年人雖拒絕捨棄財富,有人卻願意如此行。但這不是單憑人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神的恩典。所以,這裡我們再次看見神的良善。 (東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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