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維德弟兄在第一封信開頭說:「討論才開始,就有數百人退訂;其他人也揚言要跟著退訂。怎麼會這樣呢?如此關乎千年國的論證完全是出自聖經的,基督徒為甚麼掩耳不聽呢?因為他們不喜歡。他們情願相信那沒有新約經文根據的教義,即每位信徒都必能進入千年的福分。在此事上,我看見提摩太後書四章三至四節的話開始應驗了。」而提摩太後書四章三至四節這麼說:「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
這些揚言退訂的信徒,也正如先知以賽亞所描述的:「他們對先見說:不要望見不吉利的事,對先知說:不要向我們講正直的話;要向我們說柔和的話,言虛幻的事。」(賽三十10)「禍哉!那些稱惡為善,稱善為惡,以暗為光,以光為暗,以苦為甜,以甜為苦的人。」(賽五20)倪柝聲弟兄稱這樣的人為「著迷」:
「著迷最大的特點就是自欺。欺騙別人,還容易對付,但是自己欺騙自己,對付起來就不容易了。人之所以會自欺,是因為思想被撒但弄昏暗了,以為自己很聰明,自己所作的都是對的。這樣的人因著驕傲,凡事都看重自己的決定,越陷越深,到後來,連自己什麼時候變成著迷了,也不知道。每一個信徒都有著迷的可能,人只要稍微不小心,稍微偏一點,就會變成著迷。……顛倒是非的著迷:有的人著迷到一個地步,以惡為善,或者以善為惡,以暗為光,或者以光為暗,以苦為甜,或者以甜為苦。(賽五20。)這樣的人明明錯了,還很有把握的以為是對的。……這位神學教授在受浸的事上拒絕真理。這也是著迷。拒絕真理,也是著迷的一種原因。
許多人喜歡根據自己的心思、想法、想像、臆測,來看事情,這樣的看法,常常與事實是不對的。世界上最可憐的人,乃是自以為是,有把握,又能與人辯論的人;其實他所談的,所辯的那些事,乃是錯的。我們要存著恐懼戰兢的心,來到主面前,活在祂的光照中。這樣,我們在主的事奉和工作上,才不容易著迷,不至像保羅在沒信主之前,所作的事一樣。」(參倪柝聲文集,中期著作,第117~119篇《著迷與得見光》,《被附、著迷、和神的光》,《著迷的現象與原因》)
郭維德弟兄在第二封信兩次提到馬太福音七章二十一節,可見這個經節的重要性。郭維德指出:「所有信的人都認耶穌為主(羅十9)。但不是每位信徒都遵守登山寶訓所教導之父的旨意。因此,不是每位信徒都能進入要來的國度。」關於這點,《馬太福音生命讀經》提到:
「呼求主夠叫我們得救,(羅十13,)但要進諸天的國,還需要實行天父的旨意。因此,不是每一個說主阿,主阿的人,都能進諸天的國,惟獨那些呼求主,且實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在二十一節,主不是說,『你們…父,』乃是說,『我…父。』這裏主似乎說,『我是人子,是神子,我一直實行我父的旨意。你們也是神的兒子,是我的弟兄。因此,你們必須是我的同伴,並走我所走的路。現在你們不是實行你們父的旨意,乃是實行我父的旨意。你們是我的弟兄、我的同伴、我的同夥。你們和我走同樣的路,實行同樣的旨意。你們照著我父的旨意與我同活。』…..國度子民不是為著別的,乃是為著實行父的旨意。我們在這裏不僅僅是為著勝過我們的脾氣、情慾、己、肉體,也不僅僅是為著善待並同情別人。我們在這裏乃是為著成就天父的旨意。要實行父的旨意,我們需要走狹路。…….我們的父有一個旨意要成就,但這旨意只能藉著祂的生命才能成就。我們需要活在天父的生命裏,並且憑著這生命而活。這種生活乃是為著實行父的旨意。……新約啟示出神那神聖、永遠的旨意,就是要建造召會。
二十二節說,『當那日,許多人要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在你的名裏豫言過,在你的名裏趕鬼過,並在你的名裏行過許多異能麼?』那日一辭是指基督審判臺的日子。(林前三13,四5,林後五10。)在審判的日子,所有的信徒都要站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許多人要對主說,他們在主的名裏豫言過、趕鬼過、並且行過異能,但他們要被主拒絕。
二十三節說,『那時,我要向他們宣告: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不法的人,離開我去罷!』這裏的認識,意思是稱許。從主這裏的話,我們看見有些工作也許是在主的名裏作的,卻不是照著神的旨意作的。你在作這樣的工作,還是在實行神的旨意?……我們無論作甚麼,都必須確信我們在實行天父的旨意。否則,主耶穌會對我們說,『不法的工人。』甚至在主的名裏,卻不照著父的旨意豫言,也是一種不法。不僅如此,在主的名裏,卻不照著神的旨意趕鬼、行異能,在屬天的王眼中也視為不法。
無論那一種賽跑,跑者必須跑在正確的跑道上。你也許跑得比別人快,但你若跑出你跑道的線外,你就不被承認了。這種賽跑會被視為不法。你必須在跑道上賽跑,這就是說,你必須跑在狹路上。今天許多基督教工人的工作,不受屬天跑道的約束。在他們自己眼中,他們在主的名裏,並為著主作了許多的事。然而,在主眼中,他們的工作是一種過犯,違犯了屬天的跑道。因此他們的工作是不法。在七章二十一至二十三節,主的話對我們眾人是有力的警告,叫我們不該只看重豫言、趕鬼、或行異能。我們必須顧到屬天的跑道。在屬天的賽跑中,你這跑者若違犯了跑道,就會失去資格。
主從來不稱許那些在祂的名裏,卻不照著天父的旨意(太七21)豫言、趕鬼、並行許多異能的人。(太七22。)主不否認他們作了那些事,但祂認為那些事是不法的,因為不是照著天父的旨意作的,與神聖的旨意不一致。主似乎說,『你們在我的名裏豫言過,在我的名裏趕鬼過,並在我的名裏行過許多異能,但我從來不認可你們作那些事。我從來不稱許你們,因為你們不法的作那一切的事。你們在己裏,在自己的慾望裏,照著自己的心意,不照著我父的旨意作那些事。』因此,他們即使在主的名裏作了那些事,也不能進諸天的國,卻要『離開』主,就是在來世被拒於國度的實現之外,不能得國度的賞賜。」
參考:《馬太福音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國度憲法的頒佈(十二)(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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