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5:13-14:因為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16.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
問題2:在加五13-14的解經中,郭維德提醒恩典之下得自由的信徒,有另一種怎樣的危險?加五16的「順著聖靈」怎樣聯於前文的「愛」?
P254-257,郭維德解釋到:
1. 濫用自由可被排除在國度之外
得自由是神的眾子蒙召要進入的喜樂光景。但他們卻可能因雖看見自己擁有蒙稱義之人的自由地位,卻落入濫用這自由的使人被排除在國度之外危險。為了防備這些對聖潔生活的新威脅,使徒在此提出警告。
2. 這自由是為著與肉體相反的原則,就是那靈,而那靈行動的源頭乃是愛。
所以,使徒之前說,在基督耶穌裡,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才有功效(加五 6)。這意思是,因信稱義的人從殘缺律法的轄制、咒詛、儀式中得釋放後,理當成為聖潔的。而關於聖潔,使徒在此特別提到聖徒對教會成員的責任:“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13)肉體是自私的,愛叫我們關心別人。
3. 順從那靈就滿足律法(‘愛人如己’)
聖徒一在靈裡,就不在律法之下。他們乃是在耶穌裡,而耶穌已成全了律法,且脫離了律法的權柄和懲罰。聖徒既然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罪就不能管轄他們。就會在無形中習慣性地履行律法,因為那靈懂得律法所要求的一切。愛絕不傷害別人,所以不會干犯律法的禁令。愛會對別人行各樣的善事,所以必會產生比律法實際要求還多的善行。基督里的信徒,不不该再受旧约律法的奴役,因为在基督⾥已得了自由。
願我們順從裏面內住的聖靈而活,順著聖靈撒種(六8)。到了在基督的審判台前面見主時,能得主稱許進入千年國!(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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