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進國度之路》第十三章讀後心得(Zion):宁愿现在遭受损失,将来在国度来临受审判的时候,能从主受有怜悯的审判

郭维德在本章讲到诉讼。一谈到诉讼就有原告和被告。因着教会中的弟兄姊妹情况不同,难免有彼此亏欠的事,也就是说有原告和被告。在我们的经历中虽然可能没有外面的诉讼,但在我们的心里,都曾做过原告和被告。作为被告,许多时候我们可能亏欠了弟兄而不自知,若蒙弟兄点醒或被圣灵光照,就当立刻认罪,赔偿损失。如果我们是原告,就应该看到我们也常常亏欠人,宁愿现在遭受损失,将来在国度来临受审判的时候,能从主受有怜悯的审判。诉讼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公义的事,然而在神的家中,我们不仅有公义,更是有爱,借着爱运行的信使我们能赦免被告,有恩典不当原告。


神会把“不是看地位,而是看果子”这一原则应用在每一位要进国度的人身上。不义的人,无论是信徒还是不信者都不能进神的国。对于我们这些已经接受主作我们救主的人,我们已经在地位上是义的,但是从我们的行为来讲,很多时候我们是不义的,所以我们要注意我们的行为,让我们的行为成为义的,也就是说有义的果子,这样我们才能够进神的国。


教会是一群今日就让神占有的圣徒。愿我们今日就让神占有,行出义来。因为知道神恨恶不法,并且施行审判。为此所有的信徒都该一直将这首要的真理,清楚地摆在自己眼前,“你们要论义人说:他必享福乐,因为要吃自己行为所结的果子。”(Zion)



1 次查看0 則留言
Post: Blog2_Pos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