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章一開頭,郭維德就說,「聖經中大概沒有其他段落,比哥林多前書六章更清楚完備地證明信徒會被拒於千年國之外了」。在本章的閱讀中,有哪些點證明這話?
A:無論對不虔者還是聖徒,神的警告必定會兌現。犯罪既然違背了信徒的職責,就必使其失去獎賞,遭受災禍。現今,犯罪的路似乎叫人有所得著。但在此看見犯罪的信徒所要受的損失。神會把「不是看地位,而是看果子」這一原則應用在每一位要進國度的人身上。因此,當施浸者約翰向猶太人傳揚神的國時,也說了同樣的話(太三7~10)。而聖靈也以神所喜愛之民不得進入美地的歷史作為明證,來勸戒我們。如今,主正在試驗每一位聖徒,看其行事為人是否配得上聖徒之名,因這將決定他在那日是進國度或是被排除在外。
2、本章陳明,得勝信徒的定命,是與主在祂的千年國裡一同掌權,甚至要「審判世界」、「審判天使」(林前六2-3),如何證明這些都是在千年國裡才會發生的事?
A:聖徒是要審判世界的,信徒將先受後,將在死人全體受審時與基督同坐,並承認基督對惡人的判決是公義的,復活之人都將享有審判的權柄。救主曾不止一次稱千年國的時期為「審判的日子」(太十15);祂的顯現將帶進那日子。那將是持續一千年的審判之日。「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跟從我的人,到復興的時候,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十九28,路二二30)關於那時期,聖經說:「我又看見幾個寶座,也有坐在上面的,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他們都復活了,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啟二十4)林前六章頭一段論述的末了,稱這時期為「神的國」(9~10)。因此,千年國既然有審判之舉,又是國度的時期,便與但以理書七章中關乎國度最重要的經文相聯:「我觀看,見這角與聖民爭戰,勝了他們。直到亙古常在者來,把審判的權柄賜給至高者的聖民,聖民得國的時候就到了。」(21~22)屆時,義人將施行審判並作王,正如不義的人在今日施行審判並作王。
3、林前六章顯明,要有份於在千年國裡榮耀的地位,信徒今日就不該彼此告狀,反該寧可受損、寧可受欺;如何看出,若我們堅持自己的權利,在今世欺壓、虧負人,結果就是要被隔除在國度之外?
A:按其教訓,對於要進入國度的人而言,忍受錯待是應當的。誠然,救主在登山寶訓中主要是教導門徒該如何對待世人。信徒既然身為「義人」,也就該以公義彼此相待(太十八)。但信徒之間即使有了嚴重的紛爭,也該放下彼此的控訴,而不該帶到世人面前。
使徒用「受欺」和「吃虧」兩個詞(林前六7),表明紛爭中必然遇見的兩種試煉。信徒可能情願讓自己的個人權利受損,耐心地忍受冒犯和錯待。也可能遭受了無理的控告,卻仍情願放棄財物的所有權。
進國度的盼望,能保守我們遠離世界的誘惑;怕被隔除在千年國之外的心,能叫聖徒不犯罪。我們竟然欺詐弟兄。收手吧!這有損我們的利益。豈不知,所有行欺詐的都要被隔除在國度之外嗎?
4、按著本章導讀中第一至第十七章的要點鳥瞰,有哪幾章特別摸著我們的心?讓我們在實際的基督徒生活和教會生活中會有哪些改變?
A:7.競賽與冠冕—得救後的生活,乃是一場競賽,目標就是進入將來的千年國以得冠冕。
9.錢財與國度—除了永遠的生命之外,主還呼召人當撇下一切(勝過錢財的捆綁)來跟隨祂,為了進入祂將來的國度,即對永遠生命更完滿的享受。
11.撒種與收成—今日的生活若順著肉體撒種就必收敗壞,不得進入千年國;若順著聖靈撒種則必收永生,進入要來千年國裡對永遠生命完滿的享受。
12.隨從肉體的生活—已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從罪和死的律中得了釋放,就該隨從聖靈而行,但若隨從肉體而行則仍必要死,即不得進入千年國。
13.訴訟、受損、隔除—不該彼此訴訟、欺壓、虧負,凡不義的都將被隔除在要來的千年國外。
17.豐豐富富地進入—在得救後,需要殷勤地在起初的信心上憑著神的供備培養出各式各樣的美德(多結果子),將來才能得以豐豐富富地進入主的千年國。
按神的應許確定得了永生,所行的是善是惡,千年國來到的日子就是我們按行為得報酬的日子。一如永遠的生命說出神對於基督工作的喜悅和祂對一切因信而與基督是一之人的喜悅,千年國的報酬,或好或壞,照樣也顯示出祂如何看待每位信徒個別的行為。主恩滿溢!!(東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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