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討問題示例: 1、何以說本章是第十、十一兩章的延續和加強?從基督徒的屬靈經歷以及羅馬書八章在全部聖經的地位,本章為什麼是本書最重要的一章?郭維德如何解讀出,羅馬八章一至十七節聲明信徒現今的行為會影響其將來的定命?
第十章前两章让我们看见,新约信徒不该再活在律法之下,而该活在恩典之下,也就是过一种以基督为中心、目标和一切的生活;第十一章就实际的经历来说,这种生活就是不再顺着肉体而行,而顺着圣灵而行(加五16),也就是不顺着肉体撒种,而顺着圣灵撒种(六8);最终,这两种撒种的“收成”就将决定信徒将来是进国度,还是被摒除在国度之外。接续信徒这两种可能的生活方式——顺从肉体,或顺从圣灵——本章进一步从罗马书八章,对这两种生活有更深入、细致、丰富的解说。所以本章虽专门探讨罗马书八章前半,内容和要旨却和前两章相联,可说是前两章的延续和加强。
因为罗马书八章,可说是整本新约中启示基督徒属灵生活经历最详尽的一章,所以不仅在《进国度之路》书,甚至在郭维德所有的著作中,本章都具有极特殊且关键的地位。认识这特殊且关键的地位,能帮助我们以正确的方式,来应用本书中所有读到的真理;所以从帮助我们经历并应用本书所有真理的角度来说,本章可说是本书最重要的一章。
罗马书里关于国度奖赏的启示:没有多少基督徒从罗马书看见关于国度奖赏的启示。大多数人都只看见因信称义的基要真理。虽然在第一章,郭维德也把罗马书和希伯来书作对比,说罗马书的重点是启示人接受神的义就必得着永远的生命(即因信称义),但在本章一开头他便指出,“罗马书里也有几段经文声明,信徒现今的行为会影响其将来的定命”,且“罗马书八章的头一段就是个非常显著的例子”(273页)。这实在是对罗马书更全面的看见。
2、從羅八3-4,如何理解「稱人為義只是神計劃的前半,使人成聖才是神計劃(更重要)的後半」?從羅八9-11,何以證明人有靈,而神的靈住在信徒的靈裡,使之成為永遠的生命?從羅八13,郭維德如何解讀「死」與「活著」僅指千年國期間「失去」或「擁有」對永遠生命的享受?
郭维德清楚指出,保罗让我们看见,律法有两件事是不能行的:一,不能称人为义;二,不能使人成圣。惟有借着生命之灵的律在人里面的运行才能:“神仍要借着赐给信徒一个更新的性情,并使基督那更美的律在其中运行,以产生圣洁的性情”(276-278页)。郭维德也清楚指出,基督的救赎虽使人得称义,“但这还只是神计划的一半而已”,因“神的定意不光是要把我们这些信徒从摩西的律法和堕落天性的律中释放出来,更是要叫我们的行为能显出律法原初所要求的义”(278页),也就是借着“那更美的律”成圣,好成就神计划的后半,活出基督自己(罗八4;加二20)。这也很可能帮助了后来的圣经教师看见神的救恩有两部分:法理(称义)的一面,和生命(成圣)的一面。
信徒有灵(人的灵),圣灵乃是居住在信徒的灵里;信徒的灵现今就有了永远的生命,也就是生命:这是对于信徒如何经历生命之灵一个关键的真理要点。郭维德清楚指出:“信徒的灵乃是永远生命之应许的继承者。不仅如此,信徒的灵乃是现在就有了永远的生命” ;又说:“信徒的灵乃是凭内里的大能而活着,因为有生命的灵住在其中,并已将其更新。”(284页)这是罗马八章十节一个重大的启示,信徒的灵今天乃“因义是生命”5。帖撒罗尼迦前书五章二十三节清楚陈明,人有灵、魂、体三部分,灵与魂不是相同的部分,虽然两者也紧密相联。郭维德的论述指明,信徒今天所以能经历生命之灵的律,乃是因为圣灵已经住到信徒的灵里,与其联合为一(林前六17),所以使信徒的灵已成了“生命”。而且信徒灵里的这“生命”将来注定要吞灭其肉体里的死亡(284页)
從羅八9-11,何以證明人有靈,而神的靈住在信徒的靈裡,使之成為永遠的生命?
罗八9“如果神的灵住在你们里面,你们就不在肉体里,乃在灵里了。人若没有基督的灵,就不是属基督的。”
这节圣经告诉我们:这圣灵的内住乃是所有神的子民都有的(林前六19)。所有信徒都有神的灵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乃是神的殿。
罗八10~11“基督若在你们里面,身体就因罪是死的,灵却因义是生命。然而,叫耶稣从死人中复活者的灵若住在你们里面,那叫基督耶稣从死人中复活的,也必因着住在你们里面的圣灵,使你们必死的身体又活过来。”
“身体就因罪是死的”。身体从天然一面来说是活的,但在神眼中是被定罪的,且在法理上是死的。
“灵却因义是生命。”(10)信徒的灵不仅在属灵上向神是活的,在法理上也是活的,因为在神面前已被判为无罪且称义了。“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信徒的灵乃是永远生命之应许的继承者。不仅如此,信徒的灵乃是现在就有了永远的生命。“信子的人有永生。”(约三36,五24,六47)
所以,信徒的灵在法理上和本质上都是活的。信徒的灵乃是凭内里的大能而活着,因为有生命的灵住在其中,并已将其更新。然而,使徒在此不是从这个角度去思量信徒的灵。在此,信徒的灵乃是在法理上,或在律法的眼中,“因义”活着。信徒的灵将永远活着,因基督的义已归于信徒。。。。
罗八13 “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
信徒“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罗八13),而这里的“死”意即无法进入千年国,在其中享受主作永远的生命:这可算是郭维德在本章最独特的见解,也是借此把本节和作者在前一章对加拉太书六章八节的解释联系了起来。正如那节里的“败坏”和“永生”,都不是指永世里的定命(因那是不受信徒今日行为所影响的),而是指要来千年国里对永远生命的享受,本节里的“死”与“活着”也同样不是指永世里的定命,而是指千年国期间对永远生命的享受。所以这里的「死」与「活着」仅指千年國期間「失去」或「擁有」對永遠生命的享受。虽然笔者认为,说失败的信徒将不得复活,直到千年国之后,并不完全符合其他新约说到全体信徒都会得复活的经文(如林前十五23,帖前四13-17),但却有启示录二十章五至六节的根据。
3、從本章郭維德闡明羅馬八章上半真理啟示的十五個重點中(見本章導讀的總結),我們個人得著哪些開啟?哪些點對我們的個人生活和基督徒生活有實際的應用與變化?
第三点:看见福音的本质就是基督在复活里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后三17:“主就是那灵”),进到人里面作人的新生命,带着新生命的大能(律),使人活出基督自己——这就是福音的中心。
第五点:今日信徒生活的新法则,乃是要不照着肉体,只照着那灵而行。
第十二点:惟有凭着“那灵”才能胜过肉体。
如果我们看到以上三点的启示,将给基督徒的日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变化。我们将不再照着习以为常的肉体而活,而是照着那灵而行。这样,我们不仅能胜过肉体,那灵里生命之灵的律拥有的大能,使我们能活出基督自己。
本周心得
深刻地认识肉体并坚定地随从圣灵而行
肉体与神为敌与神的放弃
下面引自《进国度之路》280至282页
肉体的光景乃是在属灵的黑暗与死亡里,因为“肉体的心思就是与神为仇”(罗八7)。
肉体是与神为仇,但如何与神为仇呢?肉体从未见过神。既然如此,肉体的举动如何表现出是与神为仇的呢?答案是,肉体“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八7)。从肉体对神律法的态度,就可以判断出肉体对神自己的态度。律法是庄重威严的,因它说出神这位伟大立法者的性情。…..律法表明神的旨意;因此,抵挡律法的,就是抵挡神自己。但肉体所能行的就是抵挡律法,且总是抵挡律法。肉体抵挡律法,不是匆匆发作,又速速悔改;肉体乃是一直顽固不化、不顾一切地抵挡到底。肉体绝不服从神的律法;…肉体也总是贪求自己的享乐。
人试图用教育或哲学的“良药”救治肉体,尽是徒然。肉体永远不会服从神的律法。连神自己都放弃了要改善肉体的念头。神对肉体的重大试验及肉体的失败,可见于以色列人的历史。在以色列人身上,肉体受试验长达两千年之久;神既用应许也用威吓,既用规劝也用预言,既施以恩典也施以刑罚,就是为了要降服肉体。但自始至终,肉体的历史都是抗拒、仇恨、悖逆神的历史。那灵总结这事说:“你们……常时抗拒圣灵!你们的祖宗怎样,你们也怎样。”(徒七51)“
肉体中好的一面
在撒母耳记上,耶和华借着撒母耳对扫罗说,“现在你要去击打亚玛力人,灭尽他们所有的,不可怜惜他们,将男女、孩童、吃奶的,并牛、羊、骆驼,和驴尽都杀死。”(撒上十五3)但是,扫罗和百姓却怜惜亚甲,也爱惜上好的牛、羊、牛犊、羊羔,并一切美物,不肯灭绝;凡下贱瘦弱的,尽都杀了。(撒上十五9)
扫罗和百姓怜惜该灭绝之物中上好的,这描绘一个事实:在经历上我们宝贝自己肉体、天然生命好的方面,不想加以毁灭。
我们在神的恩典以外,不倚靠祂,不信靠祂,无论作什么,都是出于肉体的。肉体的每一面,无论是善或恶,都与恩典和神的君王职分对抗,使我们不能享受基督。所以,我们必须恨恶肉体的每一面,在毁灭肉体的事上绝对。
必须重生
“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约三7)
新约福音
新约福音就是那生命之灵的律。
福音的本质就是基督在复活里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末后的亚当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后三17:“主就是那灵”),进到人里面作人的新生命,带着新生命的大能(律),使人活出基督自己(这就是福音的中心)。
惟有“那灵”才能征服或治死肉体。圣灵必须在信徒的新性情里做工,也在其上做工,使其能胜过身体天然的倾向,以产生圣洁的性情。也就是借着 “那更美的律”成圣,活出基督自己。
“与主联合的,便是与主成为一灵。”(林前六17)这启示今天神的灵,住在我们重生的人灵里,并在这灵里运行。这二灵成为一灵,一同生活,一同工作。
信徒生活的新法则
今日信徒生活的新法则,乃是不照着肉体,只照着那灵而行。这才是蒙神称许惟一的路。使下面的经节应验在我们身上。我们是有何等美好的盼望!
“在头一次复活有分的有福了,圣洁了!第二次的死在他们身上没有权柄。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并要与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启二十6)(Aleth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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