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隨從肉體的生活】惠怡心得
經節:羅馬書八章一至十七節:
郭維德牧師的解經亮光:
也就是說, 神的定意不光是要把我們這些信徒從摩西的律法和墮落天性的 律中釋放出來,更是要叫我們的行為能顯出律法原初所要求的 義。律法仍然顯明神所愛的是什麼。為此,祂要聖徒在祂面前聖潔,在人面前誠實,以此證明他們雖然不在律法及其咒詛之下, 卻仍然不行邪惡的事或祂的律法所定罪的事。以弗所書也說:「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裡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 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Ø 我們是神的工作啊,親愛的聖徒,尤其是我自己,幹嘛不放手讓神去做呢,何苦靠那必死的肉體呢,連神都放棄的肉體。
蒙聖靈更新的魂,向神乃是活的。這 樣的魂是向上朝著神去的。這樣的魂能理解神的性情,願意愛祂並順從祂——這樣的魂乃是「平安」。信徒既已與神和好,肉體一直以來感受到的仇恨,就是那叫魂始終與神爭戰的仇恨,就除去了。為此,人魂裡就有平安,確信神不再對他忿怒。魂也不再悖逆神。仇恨乃是不安、不滿和混亂的,猶如不得平靜的海水,常湧出污穢和淤泥來(賽五七 20)。愛則是屬靈或更新之魂的光景,平靜如湖,湖面能映照出天空與星辰。這種魂的光景才能孕育出討神喜悅的行為。
Ø 這週我的經歷很精彩、情緒起伏跌宕。很痛苦。後來,不知怎地,進入平靜的湖面。就像彼得走在水面上,有一隻看不就的手,握著。
肉體乃是一直頑固不化、不顧一切地抵擋到底,肉體永遠不會服從神的律法。連神自己都放棄了要改善肉體的念頭。
Ø 這句話,真的深具啟發,連神都放棄要改善我的肉體呢!
Ø 我還這週以為自己進步了呢,其實,不是神給我力量,讓我去改善自己的肉體。而是神復活的大能救了我。所以,使徒在此開始論及我們的行事為人。我們行事為人的 新法則是什麼?乃是要照著那靈而行,不照著肉體而行。萬歲,神復活大能運行、依著他、靠著他。切莫靠自己、連神都放棄我的肉體呢。
所以,信徒的靈在法理上和本質上都是活的。信徒的靈乃是憑內裡的大能而活著,因為有生命的靈住在其中,並已將其更新。
Ø 星期六,我們讀書小組一起分享導讀時,亮光的一句就是:聖靈就是新性情。是啊,我真的很滿足,我不用一直害怕了,我有新性情了。
神對亞當說的幾乎是同樣的話。「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 二 17)但亞當卻讓不信的念頭進入他的心,違反了神的命令,然後才發現這警告是真的,只是為時已晚。身為信徒的你,也可能有同樣的行徑。你可能沾沾自喜,以為死對你已經沒有效力,因為神已親自宣告你有了永遠的生命。
Ø 說到這點,我常有一種沒有支撐的樂觀的沾沾自喜。想要趕快被神接走、趕快被提、進入神的千年國。忽略了,在我的裡面,沒有產生基於信心的行為。常常自尊自大,這個,騙不了神。確實我花了多時間,在錯誤的事情上,而沒有得勝。在千年國裡,難有位置的。
你可能過分依賴基督全豐全足的功績,而忽略了神關於你自身行為即將導致之結果的警告。
Ø 有一大陣子,我很想要全豐全足,不想也沒有力氣被神修整。我是得到了夢寐以求的職業、外表也好像粉飾的墳墓,錢夠花、有一滴掌聲、常享受被人欽羨、自以為好的「那種感覺」。可是,那種感覺常使我陷入靈裡死亡,整個人更疲累。更像行屍走肉。想想,真是浪費,浪費了聖靈。浪費了自己的身分。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羅八 13)這懸在信徒頭上的警 告,主要不是針對特別的過犯,而是針對我們日常生活的光景。 所以,耶穌的工作,以及我們身為信徒的行為,在祂回來與信徒算總賬時,都將被祂納入考量。
Ø 算總賬就是清算所有的帳務、恩怨或問題。想到這裡,真害怕。以現在的我來說,日常生活要跟神交帳,應該交出一堆負債。
Ø 有一位同仁。他未信主。工作認真。前些日子,我在跟他反映一件事。他回彈的情緒有很滿的負面。我個人一方面覺得很受傷,一方面也也很能體會他的起伏變動。接連幾天,我對神反而有很強的渴望。渴望神擴張我、教導我。有一段時間,彷彿在神的很大的褓抱裡面。這些事真的都將過去。有深深的平穩。我想這就是隨從聖靈。、、、事後回想,因為我太常隨肉體了,分不清自己現在是在跟隨肉體或者聖靈。
Ø 而這樣跟同事的傾軋經歷,反而是讓神的靈引導指教我、讓我安歇。
Ø 真的好感謝神喔。困難,這一塊餅,某一層面很痛苦;某一層面,真是一種靈糧,幫助我裡面的靈人,長大起來。
但其自身的行為將決定他是有分於頭一次的復活,還是第二次的復活。
Ø 想想,初次復活時,我們很多人,在黑暗處哀哭切齒,不如現在就哀哭,第一次復活時在跳舞。
即我們是照著我們性情中在神看來活著的那部分而活,還是照著在法理上已受審判的那部分而活。
Ø 新性情是什麼呢? 當我多多接觸神的話,思想神,就覺得充滿汁漿。
Ø 當我接觸一些世界上的東西包括:momo兒童節目、學術界的一些很認真製作出來的「證據醫學」、「轉譯醫學」、世界上的法規、法則。即使我還認為自己很認真、我很勤奮、我很想學習、我活到老學到老。奇妙的是,越浸泡在那一些,魂越容易混濁。咱們還是吃純淨的靈奶靈糧。比較不會浪費生命。
「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 29~30) 所以,有一種得榮是神命定給所有選民的,另有一種得榮是神命定給一部分人的,因為並非所有的選民都滿足後者的條件。既然如此,顯然就有兩次的得榮:(一)千年的榮耀,就是與作基督的耶穌一同得榮的時期(啟二十 4);(二)在千年國之後永遠的榮耀。
Ø 這句話也使得我默想,我有什麼與基督耶穌一同得榮的思考、意念、行為、態度的高度呢?真的蠻沒有的。充其量,只是我儘量靠著神行在人生路上,就像彼得,行在水面上。我是一個會隨時掉入水裡的人。
Ø 我們一起走神國的路,神總是按照我們每個人的進度,興起環境來幫助我們練習。真是感謝神。您真是知道我們。
Ø 我相信,下一週,我們當中的每一位,也是帶回滿心感謝。(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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