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導讀提到倪柝聲弟兄這樣形容羅馬八章:「全部聖經好比一枚鑲寶石的戒指;羅馬書好比那戒指上的一粒寶石,羅馬第八章好比那一粒寶石所發出的亮光。」而倪弟兄的同工也曾說:「羅馬八章的主題,乃是生命之靈的律」。關於生命之靈的律,主曾說,「因為這是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我要將我的律法賜在他們心思裡,並且將這些律法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來八10)《聖經恢復版》註解說:「這段話引自耶三一33。那裡的律法是單數的,本節的律法是複數的,證明這是一個律擴展成幾個律。這就是生命之律。(見羅八2生命之靈的律。)每一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生命越高,生命的律就越高。我們從神所得神聖的生命是最高的,所以有最高的律,就是這裡所說的律。神將祂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就把這最高的律放在我們靈裡,這律又從我們靈裡擴展到我們內裡的各部分,就如心思、情感和意志,而成為幾個律。這生命之律與字句的律法不同。生命之律是憑著並照著生命的元素,從裡面規律我們;字句的律法是憑著並照著死的字句,從外面規律我們。死的字句律法在於外面的教導,這生命之律卻在於內在的知覺。我們眾人,無論大小,既然都有生命之律,就不需要照著字句的律法而有外面的教導。」
本章中郭維德清楚指出,「神是屬靈的生命」(263頁)。信徒在得救後所接受的新生命,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作為那靈內住在信徒裡。人唯一能成聖、進國度的路,就是憑靠神的生命在信徒裡面的運行和長大。同樣地,生命之靈的律一點不差就是三一神自己。三一神已經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種種過程,成為生命之靈的律,安置在我們的靈裡。這律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律,為我們解決罪與死的難處。三一神成了一個律在我們裡面運行,這事可以用安裝在我們家裡的電來說明。因著電已經安裝在我們家裡,當我們需要電力來使電器運轉的時候,就不需要打電話給發電廠,卻需要我們合作,打開已經安裝好的電力開關。
為此,我們需要留在靈裡。當我們留在靈裡,開關就能一直開著。留在靈裡的路是我們一直保持與主的接觸,生命之靈的律就能自動自發,不費力的作工,將神這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並勝過罪與死的律。因此,我們需要停止自己的掙扎努力,並且看見罪是一個律,並看見我們的意志絕不能勝過這律,不然我們就會落在羅馬七章的圈套裡,絕不能達到羅馬八章。正如保羅一次又一次的立志,但結果只是一再的失敗。人所能作的,頂多是下定決心。我們要停下立志,而該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並照著靈而行。藉著望斷以及於耶穌(來十二1~2),藉著禱告並有倚靠的靈,維持我們與主的交通,就能與內住、安置好、自動、並在內裡運行的神合作。
本週導讀提到,「信徒要不是住在主裡面,即使能行出許多善工,在神眼裡可能還是算為肉體的行為,是不算數的(參太七21-22);惟有靠著住在主裡所作的,即惟有靠基督自己從我們裡面活出來所作的,才能蒙神稱許。明白了國度獎賞之真理的結果,不該是使我們下定決心想要努力改善自己,而該是使我們看見自己何等需要更深地認識內住在我們裡面的主,也就是內住的聖靈。」
為此在日常生活中,我們需要顧到我們靈裡生命的感覺,好留在生命的交通裡,就是留在神聖生命的湧流裡,使生命之靈的律得以運行。我們需要照著靈而行,然而若為自己的目的、興趣或利益堅持任何事,即使事情本身並非有罪或不道德的,我們仍是照著肉體而行,就會有「死的感覺」(軟弱、虛空、不適、不安、沉悶、枯乾、黑暗、痛苦);但我們若順從膏油塗抹(即約翰壹書二章末了所說的恩膏)的教導,順從聖靈而活,就會有「生命平安的感覺」(剛強、飽足、平安、安息、釋放、活潑、滋潤、明亮、舒服)。
這樣看來,從基督徒的屬靈經歷,以及羅馬書八章在全部聖經的地位,本章實在是本書最重要的一章,啟示出三一神已成為生命之靈的律,將神聖的生命賜給信徒,為著他們的生活。因為照著神的計劃和神永遠的定旨,神在祂的救恩中所要作的,就是將祂自己作到我們這些祂所救贖的人裡面,作我們的生命。當神這樣加到我們裡面時,我們就接受生命的元素,使我們得以長大,建造基督的身體(西二19)!當我們憑這生命元素長大時,生命之靈的律就在我們裡面自動運行,將我們模成基督的形像!無論是基督的身體、基督的豐滿、新人、神人相互的居所,全部出自於我們對這生命的豐富經歷;至終這生命要預備基督的新婦,使主得以回來,並將我們帶進下一個時代──國度時代。(黎明)
參考:《生命的經歷與長大》第七篇https://web.rhema.top/zh-Hant/chapters/1579
《羅馬書生命讀經》第六十七篇 https://www.lsmchinese.org/lifestudy/roma67.htm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