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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第十五章讀後心得(DS):管教虽然令人痛苦,但是结果却是可以使人悔改,回到神的面前

在这一周的阅读内容中,郭维德提到了弟兄之间的冲突、争执,以及所受的审判、刑罚。在现实中,弟兄姐妹之间的摩擦、不和,甚至因此而导致的冲突与伤害并不少见。在这篇阅读报告中,我想要提出一个假想。这个假想在现今世代的应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这样的假想值得思考。我们先从管教孩子说起。

即使这些年以来因着文化的交流,很多以前激进的做法已经温和了不少,但是管教孩子这件事情,东方与西方有着完全不同的角度。东方对孩子的管教偏向严厉。在电影《霸王别姬》中,小豆子被切掉手指,送到梨园学唱戏的情节,对于我这样现代的观众来说,还是有一定的心理不适感。但是这段情节从侧面反映出,东方文化对于儿童管教的严厉。在西方,虐待儿童是重罪。管教孩子的做法,在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法律限制。同时,也有很多社会工作者尽力帮助被家长虐待的孩子们,有机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反击。如果老师或医生发现儿童有被虐待的迹象,监护人离坐牢就不远了。

从信仰的角度来说,上帝的百姓有没有被管教?答案很明显。如果没有上帝的管教,以色列祖先早已经远离上帝无数次了。即便有各种的管教,比如在战场上战败、农业上遭遇饥荒、患各种疾病等,以色列祖先悖逆神的罪行依然深植在人性之中。管教虽然令人痛苦,但是结果却是可以使人悔改,回到神的面前。从神的角度来说,所有的管教都是出于爱的目的——如果不是因为爱,神可以轻易地毁掉人类。希伯来书十二章地经文,言简意赅地指出神管教我们,是出于爱的缘故:

“我儿,你不可轻看主的管教, 被他责备的时候也不可灰心。 因为主所爱的,他必管教, 又鞭打凡所收纳的儿子。”

对于儿童的管教,必定是出于爱的。然而爱并非溺爱,所以在必要的时候一定要管教儿童,使他们可以回转,免得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行越远。

回到教会中的冲突中来。成人间的冲突,往往不是一方完全正确,另一方完全错误。有些时候,双方都有不对;还有些时候,一方的有极大的恶,另一方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但是其中的是非黑白是明显的。我所提出的假想,与圣经中的教导有关,但是在现今的世界中几乎无法实现:教会中行恶的人,应当接受在爱中的管教。

教会中行恶的人,除非已经触及严重的犯罪行为,一般不会接受法律制裁。但是这样的恶行不仅伤害人,而且非常羞辱教会和主的名。如果行恶的人,能够经历被管教——不是恶意报复性的管教,而是善意、充满爱的管教——将会有很大的程度上使人意识到自己的恶行必定需要承担后果,而来自爱的管教,使人悔改。

然而,我们至少面临两个方面的困难:

在教会内部,我们传讲饶恕的真理。劝受害人饶恕施害者是常态,这没有错。但是施害者本应当受到的责备与属灵的教导,常常不足。加上很多人有“大不了我就走,你还能拿我怎么样?”的心态,让很多施害者有着天然免疫光环。施害者不认罪、不道歉,使得受害者的饶恕更加艰难。


从社会的角度,大多数教会发生的伤害事件,没有上升到犯罪活动。很多不信的人看待基督徒彼此的冲突,认为我们是菜鸡互啄、窝里斗,带着看热闹的心态嘲笑教会。如果采取属灵的管教,对于不信的人来说,会把教会妖魔化为虐待信徒的邪教。


成人到底是否需要属灵的管教?我认为是需要的。在爱中的管教,使人可以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愿意悔改。然而目前看来,除非神亲自动工,人无法采取这样的方式,来处理教中弟兄间的冲突问题。即使如此,我认为这样的假想还是有一定的意义的。(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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