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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第十五章讀書心得(Aletheia):我们不当满足于罪的洗净,而当在积极一面过爱弟兄的生活

研討問題示例:

1、郭維德如何證明,整段登山寶訓(馬太五至七章,包括本章所引的太五21-26)都是對基督徒說的,而非對當時的猶太人或對不信者說的?


他在本章强有力地指出,登山宝训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我们信徒,正是我们这些天父的儿女。因为我们信徒已经得着了天父的生命,由祂而生,而祂又是如此的完全,所以主也才要求我们,要像天父那样的完全(太五48)。未重生的犹太人或不信者,怎能称神为他们的天父呢?也正因为登山宝训是对信徒说的,这段经文有力地证明,基督徒不是得救了就一帆风顺,等着上天堂了;得救只是一场赛程的起头,赛程的结局则完全取决于这场赛程中选手的表现如何。而随便生活的,按登山宝训来看,不只得不到奖赏,在主来时还要受到严厉的惩罚。


2、主耶穌說,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對此,郭維德是如何以「兩個看似對立的立場」來幫助我們明白這件事(340-344頁)?


首先,郭維德阐述这个问题:耶稣是以新立法者的身份来修正摩西的律法,并将部分律法搁置一边吗?


我们的主乃是站在两个看似对立的立场上。

(一)祂坚称律法是出于神的。若有教师随意修改或删减任何部分,必在国度时代受惩罚。

(二)然而,祂又声明律法并不完全。人即使因顺从满足了摩西律法的要求,仍不能得到主所传扬的奖赏。


为此,就耶稣来说,登山宝训和律法有别并不是因为祂有意要反对律法或赐律法者。反之,耶稣是要成全律法(太五17),以展示更高的标准,作为通往得奖赏的道路,而且这奖赏比律法所能提供的更高。


接下来,作者证明:我们的主并非只是来阐述律法,或纠正当时教师的错误解释。

一、 我们的主没有引用文士的话,而是引用了摩西的话。

二、 若有人仍坚持说,我们的主只是反对文士错误的解经,那人就必须说明“不可杀人”“不可奸淫”等诫命是文士的讹误。

三、 在登山宝训里,耶稣没有自视为真理的教师,而把文士当作错谬的教师。

四、 如果我们注意主如何说到自己的目的,就会看见,祂是来成全律法和先知的(太五17),不是特意来纠正文士的。因这缘故,主在此对祂仆人的要求就比律法或先知的要求高。

五、 我们的主凭自己的权柄,把起誓、休妻、合法报复等律法的规条摆在一边。在这些及其他事上,我们的主显然是把祂的教训与律法的话作对比


所以,耶稣乃是新的立法者,因祂设立了新的实行标准,定义了新的过犯,阐明了律法所不知道的奖赏和惩罚。因而,作者得出以下的结论:


因此,我满有把握地下结论说,在登山宝训里,我们的主不是单单解释旧律法,而是扩充、补充旧律法,并废除其中一部分。所以,在论及律法以前,祂首先郑重承认律法是出于神的。祂决非与旧约为敌。律法自有其地位,这是祂和父神都会承认到底的。但律法也有其缺欠,而祂正是来修补这些缺欠的;这修补就引进了新的时代和神新的子民。律法所要求的是善;福音所要求的则是完全。


3、登山寶訓這樣看似極高的標準(太五48),我們如何能夠達到?(參本章導讀第二大點)


登山宝训的高标准,其实是描述基督自己,描述祂自己的生活,描述一个人如果凭基督而活,可以活出如何高的道德标准。


为此,神需要亲自成为人,成为耶稣基督,并经过为人生活,钉死复活,化身成为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下;林后三17),借此进到人的里面,叫人得着重生,得着神的生命,才能因此成圣,成为基督身体上的肢体,作神在基督里的扩大和彰显。为此,主耶稣在登山宝训,就能对基督徒,即这些拥有神生命和性情的人,告诉他们该活出如何像祂一样高超、圣洁的神人生活。


4、從太五22-26我們如何看出,信徒若得罪人而不和解或被得罪而不赦免,就將會被排除在千年國之外?


“凡骂弟兄是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五22)言语表达的是内心自然的感觉。我们可能生气,却不在其他信徒面前有所显露。但在要来国度的法庭前,即使这种情形也会受审。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五22)一位信徒说另一位信徒是废物,的确很恶毒。他绝不该把一位被神儿子的宝血买回、又被圣灵分别为圣的人视为废物。这种人配不上神的国。神的国,至少在其属天的部分,应该单单是爱的国度。这种人会被传唤到神国的“公会”前(太五22)。


“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几欣拿22的火。”(太五22)骂弟兄“魔利”,就是把基督徒降到了不信者的地位,并认定已借十字架的血与神和好的信徒仍然留在神的忿怒之下。这是作假见证陷害弟兄。依照摩西的律法,作假见证者该受的刑罚,正是他欲施加于其弟兄身上的刑罚(申十九18~19)。


太五23~24 :如果冒犯不仅破坏了你们之间的和谐,也中断了你与神的交通。你要停下已开始的献祭,先去与弟兄和好。和好甚至被摆在敬拜神之前;因为过犯若尚未解决,就无法有正确的敬拜。你当立刻去寻求赦免。一旦他与人之间的和谐恢复了,那圣者就会悦纳他的祭物。


太五25~26: 对这位有罪的弟兄,我们的主劝戒他与原告和好。他应该立刻去行。现今是和解的良机,好免去神圣律法的惩罚。主在前面的话中已经教导说,信徒之间的不和要在将来的审判之日受审,并招致应得的报应。所以,还是赶快和你所得罪的弟兄言归于好吧﹗人生可以看作你们双方朝着法庭去的旅程。时日无多。在你还未察觉之时,主可能就来了。你们也可能在尚未和好时,就有一人先被死亡夺去了。


你与原告若达成协议,并令他满意,他就撤销诉讼,案子也就不会送进法庭。这对你是最有利的解决方案。但假如你们在有生之年尚未和好,基督再临时,案子必会送到祂的面前。


如果一直拖到那时,你的弟兄会到主面前控告你。这罪愆到时就必须按公义的原则审判,且一旦证实有罪,刑罚必随即执行。审判官必把你交给执行祂旨意的随行天使;而你,非但进不了国度,反要被下在监里(太五25)。


被得罪的弟兄就有义务赦免得罪他的,正如自己渴望逃避神的忿怒一样。“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所欠的债。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你的弟兄,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太十八34~35)


本周心得:

警醒、谨慎,过得胜的生活

太五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主来不是要废除律法,而是成全律法,补充律法。新的律法比旧律法要求更高,惩罚严厉。不仅对付我们的行为,就是内里的感觉也要受到审判,如上面经节的“动怒”。“弟兄們,你們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審判。看哪,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五9)埋怨,直譯,歎息。


太五22有三種審判。第一種是城門口的審判,這是區域的審判。第二種是公會的審判,這是較高的審判。第三種是神藉著火坑的審判,這是最高的審判。


可见我们的主对冒犯弟兄的过犯一丝不苟,其程度分得非常清楚,处罚随着程度也有相应的分别。因为每一位信徒都是被神儿子的宝血买回,即使是羊群中最小的,在基督眼中都非常宝贵。因此我们当何等谨慎、警醒地对待我们的弟兄姐妹!


太五26: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


羅馬的銅幣,等於四分之一大錢,一個大錢約等於美金一分。這裡的意思是說,甚至連最細微的事情,我們也需要清理乾淨。這顯示新律法是何等嚴格。


我们不仅在细小的冒犯上要清理干净,在时间上,也不能拖延。“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太五25)


下面是郭维德弟兄对我们的劝勉:


正在读本文的您,是否意识到自己曾得罪了哪位弟兄?我要在主的名里劝您,立刻去寻求赦免吧!一来好使您的祷告不受拦阻,二来也使未解决的争端不致留到基督面前才作裁决。


感谢主!祂在约壹一9的应许:“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我们若常到主面前人自己冒犯的罪,祂不要赦免我们,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我们不当满足于罪的洗净,而当在积极一面过爱弟兄的生活,如主在约十三34-35 所说:“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Aleth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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