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章提醒我: 要有以为主受苦的心志为兵器, 並去追求得着魂的救恩。这是神兒女成聖, 效法基督,受苦得榮耀的窄路。
不受苦, 救魂的生命, 我們並得不着所望的軽省。窄路, 为主受苦, 行神旨才能在特定的生活, 捨己活出主, 才能因这樣而心意更新。我們不要暗地裏設計自己的幸福生活。不是神的旨意, 祂總会用各種方法校正我們, 好去與祂同心同行。
失去魂生命就得真正生命。魂只在乎现在的, 物質世界的。只顧或兼顧这个, 我們得不償失。
基督在我們面成形, 不再是道理, 而是有實際需要, 因為只有神兒子才能滿足神的需要和期望。顺從肉體, 看重魂的享受, 只會窒害属灵生命的成長。主所应许的豊盛生命, 绝不是從無约束的魂结的果子。
「保罗的确渴望和耶稣一同受苦,甚至效法祂的死(腓三10)」
我們若像保罗以基督为至宝, 那麼萬事(包括魂的滿足)就成糞土。金錢, 享受, 面子, 名譽這些片面的誘惑, 就不會叫我們分心或绊倒。不過, 主的宝貴是属天的, 所以真有這个看见, 才自然願意放棄救魂生命。掙扎是難免, 但勉強也不可能持久。求主幇助我们。
神願意我们整體的「配」去献给祂自己。所以除了个人的追求, 也要勉勵其他樂在魂生命的肢體, 譲我們百節各按各職, 便叫身體漸漸増長。(阿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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