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節:約翰福音三章~
1. 他承認基督是神用神蹟印證的教師。這個看法雖然正確,卻不完全。如果耶穌僅僅是一位教師, 我們就無法得救。除了教訓,我們還需要贖罪。而除了賦有神性 的那位以外,無人能夠贖罪。
我有一個很大的弱點,很容易覺得別人所說的有道理,很容易輕信別人。以至於常常現在許多教師說的矛盾裡而走不出來。
因為,尊師重道、百家爭鳴這件事。不知怎麼搞得的印在我的腦海,奉為圭臬。
現在,這句話【除了教訓,我們還需要贖罪。而除了賦有神性的那位以外,無人能夠贖罪。】。敲醒了我。
禱告:真理的主啊,讀書多有什麼用呢?很多好老師有什麼用呢?我們缺的就是賦有神性的那一位,不僅教導我們,還幫吾們贖罪。
2. 許多人因為驕傲和恨惡真理,而不肯公開承認他們暗地裡所承認的事。
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
不愛光,倒愛黑暗。而且,神的震怒常在這樣的人身上。
讀這一章。因為在「看得見的受水的浸、與看不見的聖靈更新」中講述。反而個人體會到神的公義,【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
吾常常不經意的羨慕別人。
現在隨便舉例喔:○○首長與其團隊們,在辦公室日日享受特權。好像也沒有受到什麼懲治,選舉連任。
可是,反覆的讀這一章,這一次我是一段看兩遍。很神奇,神的公義摸著了我。
覺得自己所見的只是一小部分、所不見得是一大部分,且是永遠的。
好感謝神喔。
主啊,願你賜我更多真裡的靈、喜樂的靈,幫助我成為用生命傳福音的鬥士、不向環境低頭。(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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