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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第十章讀後心得(Conny):信將我們聯於基督

信將我們聯於基督


加拉太教會是外邦人基督徒,一些猶太教師企圖把受割禮和守摩西律法加到基督信仰中,使加拉太人誤以為割禮是得著稱義及將來基督國度的道路。保羅天性非常熱衷於傳割禮和律法,但在加拉太書中,他捍衛福音,堅決不讓律法入侵福音 。

在眾使徒中,保羅身為後來者,卻「未經基督任命,就在原初使徒的默許忍耐之下,自己冒出頭來。」對此,保羅說,他直接從基督領受了指派和教導,所以具有獨立的權柄;他的知識和能力都不是從某位使徒或某一班人那裡得來。對保羅而言,基督的福音如此神聖,他不能更改內容。是何等大的力量,使他勝過了自己根深蒂固的偏好!在耶路撒冷,他已被一同聚集的眾使徒所接納,成了他們的同輩。在安提阿,彼得也棄絕摩西關於稱義和生活規條的律法,一同和外邦人生活吃飯,打破猶太人關於吃肉的律法。

信將我們聯於基督。受浸就表徵信徒進入新的地位,浸入祂的死,被埋葬,好在基督裡面有分於復活的生命。受浸表徵向舊丈夫死,就是向著律法死;從水裡上來,表徵擁有新生命,來獻與另一位丈夫,就是基督。在祂裡面,我們每個人都在神面前免除了罪責,祂的義就是我們的義。那義和那靈,都是信徒「憑著信心」所已經得著的。


律法原則與恩典原則


加四21~五6經文中,保羅使用了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及這兩個兒子的母親夏甲和撒拉,來說明舊約律法和新約恩典的對立、不同。

夏甲代表舊約、律法原則,及屬地的猶太人的分。撒拉代表新約恩典原則,及屬天新約基督徒的分。作為基督徒,我們不是活在律法原則之下,而是活在恩典的原則之下,以經歷基督為目標。我們是得著神給亞伯拉罕應許之福的子孫,這應許之福就是恩典,就是那靈,賜生命的靈,就是基督自己。我們憑信得著這恩典,從此可憑著順服聖靈而經歷並享受基督,結出聖靈果子,基督成形在我們裡面,自然活出主的樣式,蒙主喜悅,滿足神的要求,這是自主的。而不是在律法原則裡憑著自己的血氣肉體來努力試圖活出義,來滿足神的要求,是為奴的。

福音喚起我們對基督的珍賞,愈珍賞、愛主,信就愈運行,五6「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才有功效。」 當基督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基督裡面;主說過,祂就是復活,所以我今天就可在靈裡經歷復活,經歷與主同在天上,經歷來到了天上的耶路撒冷,經歷住在三一神裡。(Co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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