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研討3:在加五1-6的解經中,郭維德如何指明,信徒已得著基督作他的義,還有加五5 「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而有的盼望擺在前面,就是千年國的福分?憑著源於我們自己的行為為何進不了國度?如何理解「藉著愛運行的信」而有的生活才能使我們進國度?
加五1,4,6: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才有功效。
郭維德根據以上經節説明,“在基督裡的人已經得著了義。他們自古就以聖靈恩賜中稱義的印記為誇耀,因他們是憑著信基督的工作而稱義的。 使徒在加拉太書三章誇耀說,這些恩賜是神在因信稱義者身上 所烙下之稱許的印記。(3:14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這些恩賜也代表要來的國度和 “來世的 權能” (來六 5),預示千年國的福分,以及千年國藉以建立的 大能。”
郭維德還指明,“信將我們聯於基督;在祂裡面我們每個人都在神面前免除了罪責。祂的義就是我們的義,我們的罪都由祂除去了。受浸就表徵信徒進入這個新的地位。祂的信徒是浸入祂的死,好叫他們在祂裡面有分於復活的生命。信徒藉著象徵的方式被埋葬,表徵他向著舊丈夫,就是向著律法死。從水里上來,表徵擁有新生命,來獻與另一位丈夫,就是基督。”
我们從加拉太5:16-17 可知肉體和聖靈相對,“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做所願意做的。” 19-21節說肉體的事 “都是顯而易見的,就如姦淫、污穢、邪盪、拜偶像、邪術、仇恨、爭競、忌恨、惱怒、結黨、紛爭、異端、嫉妒(有古卷加:兇殺二字)、醉酒、荒宴等類。” 主明明告訴我們說“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 所以憑肉體的行為絕對無法進國度。 而22-26所說的生命就可以過「藉著愛運行的信」的生活:“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 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
願我們天天聯於基督,向主敞開,接受祂的說話和光照作恩典,追求被聖靈充滿,珍賞主、愛主,使信滿帶復活生命的大能在我們裡面活潑地運行,“叫我們能一直活在恩典之下,活在靈中,憑靈而行,成為新造,好在主來時能進入祂榮耀的國度”! (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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