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的原则与恩典的原则
一 原则
律法的原则,就是人凭着自己的肉体来试图满足神的要求。
恩典的原则,就是人凭着圣灵而接受、经历并享受基督,让基督作信徒的新生命,并成形在信徒里面,进而从信徒里面活出来。简而言之就是信徒顺着圣灵而行,靠圣灵行事,结出圣灵的果子,借此自然地满足神的要求。
二 比喻
亚伯拉罕有两个妻子:夏甲和撒拉,分别代表旧约和新约,对应律法和恩典这两个原则。
夏甲是妾,是为奴的,产生为奴的子孙。撒拉是自主的妇人,产生得着神应许之福分的子孙。
犹太人相当于夏甲的儿子。他们是亚伯拉罕肉身的后代。但这些肉身的后代却是为奴之妇人的儿女。因此,犹太人在属灵上受律法的辖制。只要一干犯规条,便落在律法的咒诅底下。
三 信徒的身份
“你们既属乎基督,就是亚伯拉罕的后裔,是照着应许承受产业的了。”(加三29)
信徒既是亚伯拉罕照着应许的子孙,也就是自主妇人撒拉的子孙。而自由母亲所生的儿女,当然是自由的,并且永远住在家里,是承受国度的人。
“奴仆不能永远住在家里;儿子是永远住在家里。所以天父的儿子若叫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八35~36)
四 自主妇人的子孙也可能为奴
然而,自主妇人的子孙也可能使自己为奴,就像自由的希伯来人也能卖身为奴一样(利二五39~55)。即使信徒因着信已有权成为继承人,他若使自己受辖于律法(割礼的原则,比如肉体的行为和诫命成了那灵之儿女的律法),也会因此丧失继承权。
插入的话
当我想起组里姊妹post的十诫时,这是一定要遵守的啊。那么使徒在这里劝勉信徒不要受制之下的律法,是怎样的律法呢?
弗二15而且以自己的身体废掉冤仇,就是那记在律法上的规条,为要将两下借着自己造成一个新人,如此便成就了和睦。
这不是道德诫命的律法,乃是仪式诫命的律法,主要的由行割礼、遵守饮食的条例和守安息日所组成。这些规条乃是犹太教主要的支柱。道德的诫命永远不会废除,但仪式的诫命,只是时代的,在一特定的时期有效,所以不是永久的。
五 恩典原则的应用
如今我们知道了一些信徒的行为如何才能得着国度的赏赐。但如果所领会的就是我们要凭自己努力,活出书中所说的各种标准,我们就是如同夏甲的子孙,落入了律法底下,想要凭肉体达到神的要求。
但我们这在恩典中出生,要承受产业的人,要拒绝转回到律法之下,乃要活在恩典中,
即靠圣灵得生,更要
靠圣灵行事,
顺着圣灵而行,
顺着圣灵撒种,
结圣灵的果子,
成为新造
(Aleth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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