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節: 加四22-23: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加四24,26: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奈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她是我們的母。
加五1,4,6: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藉著愛運行的信才有功效。 研討問題示例: 1、本章揭示了(新約)恩典和(舊約)律法兩個不同的原則,作為基督徒,我們該活在恩典的原則之下,那麼律法的功用是什麼?保羅在加拉太書這一段,以怎樣的比喻說明律法和恩典這兩個互相對立的原則?
律法的功用是什麼?
答:(一)證明眾人都有罪,不能憑自己的行為得著生命。(二)在所應許的獨一後嗣來到以前,填滿時間的空隙。在此期間,律法扮演著教師的角色,藉著世上看得見、摸得著的事物,教導律法的年輕後嗣認識真理的開端。
保羅以怎樣的比喻說明律法和恩典互相對立的原則?
答: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肉體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
2、郭維德如何清楚點出,保羅將舊約的物質事物以靈意解釋而應用於基督徒身上這一原則?他又如何將保羅在加四26未說完的話補充完整?「兩個母親」的對比如何與本書第五章的「兩座山」相呼應?
郭維德如何清楚點出,保羅將舊約的物質事物以靈意解釋而應用於基督徒身上這一原則?
答:在亞伯拉罕被神稱義 以前,神便應許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他得福6 。如今,這應許已 應驗在外邦信徒身上,因為按屬靈的新意來說,他們是亞伯拉 罕的眾子。外邦人因亞伯拉罕而得著雙重福分,即不僅因信得稱 義,還得著蒙神悅納的明證或印記,就是靈感和神蹟的恩賜。
郭維德如何將保羅在加四26未說完的話補充完整?「兩個母親」的對比如何與本書第五章的「兩座山」相呼應?
答:亞伯拉罕的兩個妻子代表兩約:舊約和新約。夏甲代表在西 奈山上頒賜的約,當時神的同在極其可畏,周圍滿是黑暗和烈火。另一約是出於錫安山,其子非奴,乃 是撒拉。這撒拉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那城是自由的,且是我們 眾人的母。」
3、在加五1-6的解經中,郭維德如何指明,信徒已得著基督作他的義,還有加五5 「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而有的盼望擺在前面,就是千年國的福分?憑著源於我們自己的行為為何進不了國度?如何理解「藉著愛運行的信」而有的生活才能使我們進國度?
郭維德如何指明,信徒已得著基督作他的義,還有加五5 「靠著聖靈,憑著信心」而有的盼望擺在前面,就是千年國的福分?
答:基督裡的人已經得著了義。他們自古就以聖靈恩賜中稱義的印記為誇耀,因他們是憑著信基督的工作而稱義的。使徒在加拉太書三章誇耀說,這些恩賜是神在因信稱義者身上所烙下之稱許的印記。這些恩賜也代表要來的國度和「來世的權能」(來六 5),預示千年國的福分,以及千年國藉以建立的大能。
郭維德如何指明憑著源於我們自己的行為為何進不了國度?
答:在全然公義聖潔的神面前,要憑自己的行為得稱義是不可能的;他必會盼望彌賽亞的來到,以及在祂裡面所應許之完全的義。他若這樣因信稱義, 如他先祖亞伯拉罕一樣,就必蒙神悅納。如今他看見過去的日子 全是枉然,因為他以往一直是受錯誤教義的引導而行。
郭維德如何理解「藉著愛運行的信」而有的生活才能使我們進國度?
答:信使人與基督聯結而得著義,而這信心的工作是瞬間完成的。在因信蒙神悅納的事上,行為 毫無地位。在此之前,人一切的行為都是罪,無法助人得稱義。然 而,信也是積極活躍的恩典,是蒙稱義者裡面的泉源,使人成聖並 行善。從這個角度來說,使徒斷言,善行的確有功效,能使人得著 「所盼望的義」(5),得著擺在蒙稱義者前面的獎賞。善行好比划槳,能將船划向所盼望的良港。
♡惠怡10章個人心得,如下~
這一次最大心得是:認識律法但倚靠恩典。
整個星期我都繞在律法與恩典兩個原則裡面走來走去。看的時候彷若有懂,跟姊妹們討論時又腦筋一片空白。彷彿未曾讀過。以至於做夢得到一個結論:這一章就是反覆在驗證一個道理:我們是自主婦人生的不是使女生的。夢醒時,心得是:我還是得要走完這一章,才能理解這一章結論簡單但寓意深遠的啟示。
♡讀書小組線上聚會:我們小組每一位都令我稀奇的不得了。每一位幾乎都被神委以重任。有的被神託付小孩、有的是父母、有的是事工。很神奇的是,我們還一起讀了兩本書:聖經以及郭維德的解經。咱們為什麼要一起讀懂國度呢?很簡單:我們要一起進去。
願主恩洋溢我們所有組員!(惠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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