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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Aletheia)分享:第十章讀後感—原来蒙神称许的行为是凭基督而活,不是靠我自己的努力,而是活在恩典底下,靠恩典而活

亚伯拉罕的两个妻子代表两约:旧约和新约. 。夏甲代表在西奈山上颁赐的约(旧约)。在此神将律法赐给旧约祂的子民。夏甲既是为奴的(加四24),其子子孙孙便都是为奴的。撒拉是自主的妇人,代表更美的约(新约)。撒拉的儿女是由应许所生的(创十八10)。我们在基督里信徒乃是藉着应许所生的(加四28),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加三8),得享神儿女荣耀的自由(罗八21);永远住在家中(加四30);承受所应许的产业。而夏甲的儿女则要被赶出去;不可与自主妇人的儿子一同承受产业(加四30)。阿里路亚!感谢神丰厚的怜悯临到我们!


然而,自主妇人的子孙也可能使自己为奴,就像自由的希伯来人也能卖身为奴一样(利二五39~55)。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得着所应许的赏赐呢?在249页,郭维德写道:‘信也是积极活跃的恩典,是蒙称义者里面的泉源,使人成圣并行善。从这个角度来说,使徒断言,善行的确有功效,能使人得着“所盼望的义”,得着摆在蒙称义者前面的奖赏。’


从上面话可以看出:恩典能使人成圣和行善。靠着恩典行出善行才是有功效的,使人能得着“所盼望的义”,得着摆在蒙称义者前面的奖赏(国度的赏赐)。


恩典就是基督自己。所以我们应当活在恩典下。恩典的原则就是凭圣灵让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这样的生活才是蒙称许。我们若凭自己的努力,如同夏甲的子孙,落入了律法底下,也就是回到了律法之下,无论行什么,都不能蒙神称许。


前面的两期学习我们知道:神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如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二节:”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那时我想我一定要行神所喜悦的。但在我的潜意识里,这行为其实是要靠我自己的努力。这周的内容何等开启我!原来蒙神称许的行为是凭基督而活,不是靠我自己的努力,而是活在恩典底下,靠恩典而活。主啊,真是要感谢你!赞美你能将我们引到正确的路上,平安的路上,也是荣耀的路上! (Aleth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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