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保羅在闡明割禮與律法的遵守並不能帶來神的稱義與進入國度的字句中,真的只能讚嘆他的智慧和啟示真是從天上來的。更感謝主,再使郭弟兄能殷勤讀主話,敬畏神,看見保羅所看見的異象,思緒清楚有條不紊的說明。藉著兩位弟兄真叫我們看見,神的祕密真的是與敬畏祂的人同在,深願我們也能經歷他們所經歷的,"耶和華與敬畏祂的人親密;祂必將自己的約指示他們”。 保羅從自身的變化開始論證說,雖說他未如12使徒跟過耶穌,但因著耶穌基督直接向他顯現,呼召他,使他這個原本受教於嚴格遵守律法的加瑪列門下,熱衷於傳割禮和律法的人,逼迫那些他自以為是違反神誡命的主的門徒,卻因主的大光光照,而讓他有了清楚異象的看見,成了一個自律法的轄制中得解脫,在靈中得自由的變化。 接下來保羅再自舊約的思路中給他們看見,原來早在割禮之前,亞伯拉罕還在稱為亞伯蘭時, 因耶和華神向他顯現給他應許時,他就已因信被神稱義了(創15:6)。且強調他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他的後嗣,並且所應許的那一個子孫是限定一個人,就是基督。地上萬國也都必因那一個後裔得福,因為他"聽從了神的話”(創22:18)。在哈巴谷書裡也說到:"唯義人因信得生"(哈2:4)。 所以,聽,信,從是稱義得福的關鍵。 且就神的標準來看,無論舊約,新約裡也都提到,"沒有行義的,連一個也沒有"(詩14:3),主也說,除神以外,再沒有良善的(可10:18)。約翰所說的"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相信只要有良知的人,都應該會認同此句。 約伯也說過:"誰能使潔淨之物出於汙穢之中呢?無論誰也不能"(伯14:4)。連主也告訴這些自稱是亞伯拉罕子孫的人說: 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但兒子能。唯有天父的兒子叫他們自由,他們才有真自由。(約8:34-36) 即然出自汙穢之中的不可能有潔淨之物,像我們這樣不潔的人,想靠著自己這汙穢的生命來逹成神聖聖潔,完全的生命,就猶如天方夜譚,是不可能的。而要達到完全成聖自由之路,主也給了答案,就是藉著子才能得兒子的名份,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可是在舊約時,神卻頒布了律法。律法的需要原因是神要人知道祂是什麼樣的一位神,神對祂子民的要求,也是同樣要逹到一樣的聖潔,完全,所以在成為神的子民之後是有一個要追求奔跑的目標。但沒有律法,人就不知何為罪,看不見自己本質的真相,有了律法才知原來靠自己要逹成律法的要求有何其難度,在舊約裡,神也一再藉眾先知們給一個明確的應許,那一個使人自由的那一個後裔,祂的來到就是福音,要來釋放被擄的人,使人不再受律法的轄制(路4:18) 在主的靈裡面的,就得以自由(林後3:17)。 讀了這些,知道神的子民不要再回去守律法,否則我們就會從恩典中墜落。不可否認,身為外邦人的我們真的比猶太人輕省,因為我們不太會犯他們守割禮,守安息日,潔淨禮,飲食條例等舊約長久以來的包袱。
但其實仔細思想,不少教會中仍舊有各式各樣自行訂定的律法規條一直出現,自過往曾發生過的聖經被封鎖,平民無法自由閱讀,贖罪卷,聖品階級等,還有到目前仍舊持續在發生的:嬰兒洗禮;為人醫病趕鬼禱告要收錢;聚會,特會要收錢,而不是照聖靈的感動奉獻。
十一奉獻應是心甘樂意,卻成了一個規條,且是收在人前看得見,聽得到的地方,逼人不得不奉獻;明明是服事神的僕人,卻拿著被付與的權柄作王洗腦並管轄神的子民;凡事應禱告主顯明帶領的領頭者,卻是凡事依自己的心意,隨意曲解神的話來實行他的旨意。
為鞏固自己教會的勢力,用聖經強解別的教會非神心所願,是偏離主道路的; 把聖經的話當規條來教導人,卻沒有把人帶到靈中來遇見神等......還有許多各式各樣隱藏在教會裡不成文的規條。 我們能像這些前面的弟兄們,靠主話剛強壯膽,為真理站住,把在教會裡一切不屬主聖潔性情的罪與惡,叫人被敗壞的不成文,轄制人的規條一一指出,廢除,使神的家得潔浄嗎? 雖然我們不守外在的安息日規條,但我們這屬主的人,在生活中,在各樣事上真的有經歷並享受主作我們的真安息嗎?我們有天天活在靈中,享受主作我們的真自由嗎? 求主加我們力量,使所聽到的這些寶貴的話,都能成為我們的實際,而不是只是知識道理。(Charl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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