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Peter K.)分享:第十二章讀後感—深願我們都能夠記住本章的教誨,不僅是神的兒女,而是要在千年國度裡,與基督同作後嗣,同享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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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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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著聖靈而行,或是順著肉體而行,將決定信徒將來是進國度, 還是被摒除在國度之外。基督徒生命長進的要訣就是隨從聖靈而行, 羅馬書第八章有詳細的解說。
神用生命聖靈的律來拯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
當我們重生的時候,生命的律就已經在我裡面,那一個律比罪和死的律更大,罪和死的律叫我自然而然的犯罪,這一個生命的律必定叫我自然而然的信靠神,事奉神, 活出基督的生命。
郭維德論到消極的方面,也就是第四節裡的「隨從肉體......的人」。
肉體是什麼?王國顯弟兄在羅馬書讀經劄記做了摘要:
一. 肉體的地位就是死,羅八 6「肉體的心思就是死」。
二. 肉體的性質是以神為敵的,是站在作神對頭的地位上,羅八 7「原來肉體的心 思就是與神為仇」。
三. 肉體的傾向,它是不服神的。羅八 7「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 能服」。 凡是出於神的,肉體就反對,凡是出於神的,肉體就拒絕。如果你去追求世 界,一點掙扎也沒有,但是要追求屬靈成長,就覺得很為難。
四. 肉體的結局是「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 8「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 歡。」
郭維德提出下列的問題:
信徒的身體怎樣因亞當的罪是死的,他們的靈也照樣因基督的義是生命。
那麼,信徒這兩個重要部分的不和,該如何克服? 究竟是死亡會吞滅生命? 還是生命會吞滅死亡?
答案在 羅八 11
「然而,叫耶穌從死人中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裡面,那叫基督耶穌從死人中復活 的,也必因著住在你們裡面的聖靈,使你們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
父的靈與基督自己,居住在信徒裡面,但父使子從死人中復活。而那靈既是父的靈,也是子的靈。因此,耶穌的復活就成了信徒復活的憑據。
雖然我們這個犯罪的身體,已經給敗壞了一定要死亡,這生命的律叫這必死的身體又活過來。這是完全的救恩的三個階段:脫離罪和死的律是得救,不順從肉體而活是得勝,與主同得榮耀是身體得贖。
羅八 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 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關於上述經節所說的死,郭維德闡明於下:
一、這節的「死」不是指那將會臨到惡人之永遠的死。
二、這節的「死」也不是指信徒的魂必須遭受現今屬靈的死,像未重生之人的光 景一般。
三、這節的「死」也不是指人肉身的死。因為無論是順從靈還是順從肉體而行, 聖徒都要遭受肉身的死。
這樣的解釋與我們的領受不一樣。這裡的死是什麼意思呢?
郭維德的解釋如下:
你今生若向著肉體活,肉體必死的傾向就會在你身上顯明,因為你會被留在敗壞的奴役中達一千年。「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直等那一千年完了。」 (啟二十 5)
這種信徒,雖然決不至於「第二次的死」(『第二次的死』指在火湖裏永遠受痛苦),但仍有可能「受第二次死的害」(參二11);失敗的信徒雖然不會被扔在火湖裏,但有可能像從火裏經過一樣的受虧損(參林前三15) ,而且不能進入國度。
羅八 13所說的「必要活著。」這裡所應許的是怎樣的生命呢?
郭維德的解釋如下:
一、不是指永遠的生命。那是藉著耶穌基督而有的恩賜。
二、不是指現今屬靈的生命。那是信徒已經享有的。
三、這是指身體復活時的生命,是在頭一次的復活,即「義人復活」(路十四 14) 時得到的。
所以是千年國度時的生命,是賜給信徒的獎賞。
羅八 14 「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
緊接著羅八 13 ,主把兒子的名分和頭一次的復活(「必要活著」)聯在一起,
日常受神的靈所引導的人,有分於頭一次的復活。
郭維德在下列的宣稱實在是警惕我們:
那些日常不受神的靈引導而憑肉體活著的人,乃是神次等的兒子。
羅八 16~17
16. 「 聖靈自己與我們的靈同證我們是神的兒女。
17. 既是兒女,便是後嗣:的確是神的後嗣,但是與基督同作後嗣,如果我們和祂一同受苦,也必和祂一同得榮耀。」
所有信徒都是神的後嗣,但不會都和基督同作後嗣。因為並非所有信徒都和基督一同受苦。
「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八 29~30)
郭維德在這裡強調:
有一種得榮是神命定給所有選民的,另有一種得榮是神命定給一部分人的,因為既然如此,顯然就有兩次的得榮: (一)千年的榮耀,就是與作基督的耶穌一同得榮的時期(啟二十 4); (二)在千年國之後永遠的榮耀,這是為所有蒙揀選作基督肢體的人所計劃的。
深願我們都能夠記住本章的教誨,不僅是神的兒女,而是要在千年國度裡,與基督同作後嗣,同享榮耀。(Pete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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