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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Peter K)分享:第九章讀後感—得著了永遠的生命之後,國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的去追求

已更新:2021年9月22日

我曾從太十九 16~22 這段主耶穌與少年官對話中,一直認為主題是如何得永生。少年官問主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 主說應當遵守誡命,少年官回答都遵守了,但主提出更高的挑戰,去變賣他所有的,分給窮人,因為他的產業很多,少年官做不到,就憂憂愁愁地走了。我以為主給這位少年官的教訓是:不能單靠守律法得永生。而郭維德有不同的見解,郭維德認為摩西從未賜下這個誡命,要財主捨棄錢財、家業、田地,將其分給窮人。而這誡命是出於我們的主,只對這官長有效,那就不能把這誡命說成是律法,或將其當作這少年人不服律法的證明。

我在倪柝聲弟兄在《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看到的陳述:「主答此少年人,乃是按他的背景與本像。主並非承認善行能使他得永生,反倒藉此使他知行善之失敗,行善之不可靠。」


因此這點我的領受是前述的誡命雖然不是摩西律法,然而主提出來這是一善事,而少年官做不到,所以以為自己得不到永生。主告訴他,只有一位是善的,那就是神。主的意思是,你為什麼問我關於「善」呢?首先你必須知道,我並不是一個教導人如何行善的夫子,我乃是能賜人永生的神。這永生是因信我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而白白得到的。並不需要靠你去作什麼善事才能得到。得永生,沒有任何條件,完全是神的恩典。是因信稱義,是神對人的愛,叫一切信耶穌的人都得永生(約3:15)郭維德說:就我們所知,少年官說不定還信了基督。即使他大膽宣稱自己遵行了律法,經上仍告訴我們:「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可 十 21)


「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這是主耶穌對那個少年人說到的另一個問題:是從得有永生,進一步說到進入這個生命。主在這裡所說的永生,是指千年國說的。


在馬太福音裡的得永生,是不同于約翰福音裡的得永生,馬太福音說的永生不是為著重生,而是為著國度,而約翰福音說到永生主要是為著重生, 借著重生,我們成了神的兒女,是論到生命的,若沒有神永遠的生命,沒有人能有國度的生活。所以我看到在這兩本福音書所著重的目是不ㄧ樣的。

接下來我看到在太十九 23~24,所提到的:

23. 「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天國是難的。

24. 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而現今許多相信無千禧年的人認為,主耶穌所說的「天國」就是指地上的教會,他們說:「主說,要財主信主得救是何等困難,連要駱駝穿過針的眼都比這容易。」郭維德分四點來反駁這個論點:

一、進入天國從來不是指信主。

二、信主只是進入天國的先決條件,絕不等於進入天國。

三、主與那少年人先前的對話並未談到信主得救的問題。

四、救主的回應,與那官長不願捨棄財富有關。


因此信徒先得著了永遠的生命之後,國度仍然是需要進一步的去追求。凡是得著基督之國的,必定有永遠的生命;但進入永遠生命的,卻有可能會失去國度。

當主說「你若要進入生命」 (太19:17)時(呂振中譯作「進入生命」),那「生命」是指得賞後的情形,而且這獎賞是按行為而得的。同樣地,使徒後來問:「將來我們要得什麼呢?」 (太19:27)使徒的問話顯明,他們明白「進天國」是指得賞的時候。


財主進天國是難的原因:

一、國度是「安慰」的時期,是報償的時期。但你們富足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受過你們的安慰(路6:24) 。

二、「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 在那裡。」(太6: 21) 。

三、國度是為著否認己的人; 錢財則極易使人自我放縱。

四、財富易使人滋生驕傲,想望受人服侍;而進國度的道路 卻是憑著卑微和恆忍的服事。

五、財富是信心的仇敵,使人不信靠神。

六、錢財顯然會大大妨礙國度福音對人產生的屬靈果效。「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 (太十三 22)


富有的信徒應當按照提前六 17~19甘心樂意地分授自己的豐裕。


門徒問:「這樣誰能得救呢?」 他們認為進國度無非就是得救。

郭維德說:聖經裡的「得救」不僅指永遠的生命,也指暫時的拯救。「只管站住!」摩西說, 「看耶和華今天向你們所要施行的救恩。」(出十四 13)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

「在神凡事都能。」這是恩典。腓4:13保羅說:「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凡事都能作。」這是基督徒得救,進天國、進神國的秘訣。

「到復興的時候」:指當主再來,帶進千年國度,萬物復興的時候(徒三21);那時,主要坐在寶座上作王(啟十一15),並有複數以上的寶座賜給跟從祂的得勝者,其中包括十二使徒,他們要審判以色列民並萬民(啟廿4)。

(一)神既是公義的,決不會漠視我們撇下所有的來跟從主的存心和行為,而必定有所獎賞。

(二)我們能夠得救,是在乎神的恩典(弗二8);而我們能夠得著國度的獎賞,是在乎人的行為(啟廿二12)。

【太十九29】「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親、母親(有古卷添妻子)、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並且承受永生。」

「必要得著百倍」:這是指在今世就能得著豐滿的享受和喜樂(參可十30) ,

「並且承受永生」:是指在來世得著永遠生命的福樂(參路十八30)。


(一)國度的獎賞是包括今生和來世的。

(二)天國的賞賜乃是「百倍」的;這個賞賜乃是基督自己,因為基督是豐滿完全的。


根據倪柝聲《馬太福音查經記錄》:

永生有三段:(一)今世(即有永生──約五24);(二)千年國中(來世,指下一個世代,即千年國──可十30;路十八30);(三)永世(羅二7)。


太十九 30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在前的,指以色列人;在後的,指外邦人。以色列人本是神的選民,因爲不能順從神,反而到後來才得賞賜,後來蒙召的,卻要先得著賞賜。『然而』一詞乃是對彼得自滿於目前光景(參27節)的警告。人若將為主擺上的引為炫耀自誇,就必落到『在後』。


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夠了,已經完全了,乃是要竭力追求,或者可以得著基督耶穌所以得著我們的。正如保羅在腓3:13-14所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杆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


導讀發出的問題:


葡萄園的比喻,同樣令人費解,主這樣看似「不公平」的待遇,究竟 是說明什麼?這裡的比喻,難道是說,信徒無論為主勞苦的程度為何,將來所得的獎賞, 都會是一樣的?這顯然不符合許多經文說到主來時要「按各人的行為」賞罰各人的明言教 訓(林後五 10,林前三 13~15)。

郭維德的解答:


葡萄園 的比喻並沒有論及信徒個別的賞報,只是說明主並沒有待人 不公。頭一班信徒說:「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 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太二十 12)所以 說,所有信徒共同承受的永遠生命都是一樣的,但個別信徒 所得的天國賞賜,卻有天壤之別。


主與那少年人的對話,已十分明確地表明賞賜是不同的。有些人將難以進入國 度,有些人卻將豐豐富富地進入國度。有些人將只進入永遠的生命,有些人卻將在主的日子得享永遠生命的初熟果子。有些使徒將在國度裡享有顯赫的寶座;也有門徒將按他為基督所犧牲的得著相應的賞賜,無論其犧牲的是房屋、田地, 還是親情。這些犧牲既然不同,賞報也必然不同。


《馬太福音查經記錄》第二十章(倪柝聲)


主藉此破壞彼得的律法思想和營業思想。彼得完全忘了神的恩典和主權,神不能用權作不義的事,但能用權作恩典的事。重賞賜的,就忘了主的愛。故主復活後,曾三次問彼得:「你愛我……麼?」然後說,「餵養我的……羊。」(約廿一15-18)十六節「那在後的」,是有所專指,指比喻中的酉初的一班。工人埋怨,忘了神的憐憫(羅九14;路十五20)。酉初得一錢的,必存感謝之心,主的教訓是要人想到自己是酉初才開始作工。應當忘了自己為主所撇下的,這樣,你得了一錢,才會滿足而存感謝之心。否則,你只記得自己的犧牲,當你得一錢時便會不知足,就要落後了。


主的教訓可以說是指基督徒的一生:有人年幼,清早就蒙恩,被召事奉主。有人年老,到了第十一時辰,才進主的葡萄園作工。只要肯為主的名撇下一切忠心事奉主,其結果都將得到一錢銀子所代表的:今世得百倍,將來在國度裡承受永生。這基本的工價一樣,賞賜卻另有不同。但專門為賞賜,或自以為有所撇下就當得大賞賜的人,不如那自知不配而感恩,為愛主而事奉主的人。(Peter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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