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保羅將基督徒的生活與古希臘運動會的競賽相比。
林前九 24 「豈不知在場上賽跑的都跑,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你們也當這樣 跑,好叫你們得著獎賞。」
基督徒一 旦信主,不必靠任何善行,即在神面前得稱義,然後開始奔走天路。
聖經多次題到我們要奔跑這道路,而不是毫無目地的漫步。
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提後四7)
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來十二1)
向著標竿直跑。(腓三14)
運動會的競賽與神設立的競賽有個顯著的不 同。運動會的競賽中,每個項目
獎牌是金,銀,銅牌,其餘的人什麼都沒有。
然而,神所設立的競賽與此不同,不是只有一人奪冠,而是所有按至高者的心意奔跑賽程的,都必得著冠冕。這多麼激勵人心啊!
新約提到了五種冠冕,用來酬報基督徒各種不同的服事或各種彰顯恩典的行為:
一、「榮耀的冠冕」:教會的長老或帶領人若牧養並照管基督的 群羊,就會得此冠冕(彼前五 1~4)。
二、「喜樂的冠冕」:領罪人歸向基督的,將得此冠冕(帖前 二 19)。
三、「公義的冠冕」:凡打了美好的仗、守住了信仰,並愛慕主 耶穌顯現的,將得此冠冕(提後四 7~8)。
四、「生命的冠冕」:凡為基督的緣故忍受試煉並殉道的,將得此獎賞(雅一 12,啟二10)。
第五種冠冕,即擺在我們面前那不能壞的冠冕(林前 九 25),乃是所有信徒都能爭取的。它是靠著否認己並勝過肉 體的情慾而得著的,看來信徒們至少有可能得到一種冠冕。
運動員為了得到獎牌,「諸事都有節制」(林前九 25)。他們要接受教練的訓練和嚴格的管理,指定他們睡覺起床的時 間、飲食及食量、訓練的時間和地點。如果運動員為得著一頂會朽壞的冠冕,願意攻克己身。那麼,為得著那更尊貴的神所賜的華冠,我們難道不能操練敬虔,放下魂在今世的享受? 太十六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凡在今世追求安逸,讓自己的魂滿足的,必要在來世叫魂痛苦,失去魂的享受;凡在今世為著主的緣故,使魂受苦的,必要在來世得著魂的滿足。
保羅勸勉他們要向前追求國度和冠冕而他自己的渴慕是要兩者皆得。
郭維德認為有些人會進入千年國的喜樂,卻得不著冠冕。有些得勝的基督徒能得著一頂冠冕,有些也許可以得著上述五頂冠冕。我們可能是不忠信的管家或持有一千銀子的惡僕,不但得不著冠冕,還要被排除在千年國之外。
以色列人被神棄絕,倒斃在曠野,有五個原因成為我們的鑑戒:
1. 不要貪戀惡事: 以色列人離開了埃及,就不應想念那裡的肉鍋。我們不要追求屬世的名望、宴樂或錢財。
2. 不要拜偶像: 拜偶像的不能承受神的國 (林前六 9~10)。現今的偶像包括娛樂界名人,屬世的成就。
3. 不要行淫亂: 拜偶像與淫亂連在一起。哥林多城的居民特別沉迷於淫亂的罪。現今世代情慾泛濫,需要格外迫切的警告。
4. 不要試探神:每當神的子民在非出於本分的要求下,將自己擺在受試探的場合時,就是試探神。例如哥林多人進入假神的廟作客。
5. 不要發怨言: 主在怒中起誓他們不得進入 美地。
我們應當注意這些罪,尤其是第五項,以免我們被拒於國度之外。
這些罪表明信徒仍有犯罪的傾向,罪的權勢仍然會轄制我們。
「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 (林前十 12) ,我們要注意擺脫狡猾仇敵的網羅。
當我們看見奧運會的運動員得到金牌時的狂喜,我們應想到那得勝的冠冕所帶來的榮耀,好叫我們更多活在祂國度的實際裡,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從主。(Pe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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