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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R.W.)分享:第十二章讀後感—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

哪里有罪,律法就会在哪里宣判死刑。律法的职事乃是定罪与死亡的职事。“犯罪的,他必死亡。”(结十八4,20)这说出一个重要的事实就是,虽然我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律法今日仍然可以成为我们的一个警戒,告诉我们哪些路是引向毁灭,就像在道路的某个路口,忽然有一个警示牌,上面用鲜艳的黑色大大提醒所有过路的人“左前方路面塌陷,危险禁行!”一样。这是律法对我们今日仍有的益处。在第五章那里,郭维德写道,无论在哪一个时代,“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来十一,14,P127),然而,关于神要我们圣洁的公义要求,我们可能做不到。我们现在若不觉得需要圣洁,将来当我们像以赛亚一样,与那圣者面对面的时候,必会觉得(P127)。从这个层面来说,律法乃是给我们一个惧怕犯罪的心,能够时常成为我们的提醒。

在第289页,论到这个主题,郭维德接着说,福音的律法有一部分与摩西的律法相互呼应,这两种律法给人的信息主旨,都是关乎死亡和生命。“犯罪的,他必死亡”(结十八4)。福音虽然把信徒从前一个世代的咒诅中带了出来,并把在摩西律法之下得不到的生命赐给了他,但福音也把与身体相连的死亡和生命摆在圣徒面前。

福音今日仍像摩西那样在呼喊说:“我今日呼天唤地向你作见证。我将生死祸福陈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拣选生命,使你和你的后裔都得存活。且爱耶和华你的神,听从他的话,专靠他。因为他是你的生命,你的日子长久也在乎他。这样,你就可以在耶和华向你列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应许所赐的地上居住。”(申命记三十19-20)我想这是我们今日所缺乏的,我们往福音里掺了太多过度甜蜜的成分,以致许多人已经昏昏欲睡。罪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物,我们不能以恩典为借口,就轻视罪,我们每一个人必须对付我们自己身上的罪,也帮助我们身边的人,来认识罪和罪的可怕后果。若是我们今日不能对付,放任无视,那么终有一天在基督审判台前,当所有隐秘事公开显明的时候,我们将羞愧的在所有人面前无地自容。(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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