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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R.W.)分享:第十五章讀後感—带着真正的从神而来的爱和能力,去爱我们的弟兄

第十五章,郭维德主要论述了在处理信徒之间的纷争的天国法庭的事。既然是纷争,就必然需要公义的判断。然而神的原则一贯是:审判之前先有怜悯。所以主设立国度的百姓,也就是今日的弟兄之间赦免的条例。法庭这样的组织,无论古今中外,都是为那些无法和平处理的纷争而存在的。然而在主的国度里,虽然也是设立法庭,但是他宁愿他的百姓在上法庭之前,就相互达成和解。人若有爱弟兄的心,甚至为弟兄舍命的心,就断然不会和弟兄走上法庭。保罗论到哥林多信徒间的争讼时也说:你们为何不情愿吃亏,不情愿受欺呢?这是爱的方面。


另一方面,经上也论到另外一种人的情形,在雅各书那里说:因为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2:13)这里就从消极的方面说出了法庭客观存在的必要。既然有那样不愿饶恕弟兄的人,那么法庭也必然要按着不饶恕的公义来对待他。但愿我们自身,永远用不到那个法庭。因为经上同时也记着说:“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约翰一书2:13 )法庭原是为那些违背法律之人设立,而不是为着奖励。


但愿不但我们的口被洁净,那些咒骂弟兄的话永远不从我们口中出来,而且我们的心也被洁净,不但是被洁净,而是被神的爱不断地充满,浇灌,带着真正的从神而来的爱和能力,去爱我们的弟兄。(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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