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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Yps)分享:第十二章讀後感—使我更多明白在圣灵里的生活应该是时刻的,应该是针对日常生活光景的

《进国度之路》第十二章的主题为“随从肉体的生活”,郭维德引用的经文为罗马书第八章的一到十七节,说明了随从肉体生活带来的结果是与在圣灵的生活截然不同,前者乃是失去赏赐与福分,后者乃是承受神的赏赐,此外从这十七节的经文结合郭维德的解释使我更多明白在圣灵里的生活应该是时刻的,应该是针对日常生活光景的。以下摘录在这一章中学习时的部分内容:


1)祂的使命不仅是要来为人赎罪,而且是要来显大律法。祂计划以律法来定罪肉体中的罪。而我们的主乃是从两方面借着祂的来成就了这事。首先,祂乃是借着祂的生命,“成为罪身的形状”(罗8:3),即“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成就了这事。祂以乐意且完全的顺服证明,即使在地上最艰难的环境中,神对人的要求也不是人做不到的。祂乃是来作人,穿上像我们一样的身体,受制于身体的需要和软弱。耶稣具有真正的肉身,不是徒具肉身的样式而已。然而,祂不是在有罪的肉体里,而只是在有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祂乃是穿上卑贱的肉体,就是亚当堕落后人所一直显出的样式。虽然祂的肉身像我们所穿的罪之肉体,但祂并没有罪,也未曾犯罪。祂借此证明,并非物质的身体本身迫使我们犯罪……救主在地上所活出之顺从的生命,正是要向人类的罪作相反的见证。难道神爱罪吗?当然不!请看看基督的话语和生活!神的儿子已让我们看见祂的父所爱的是什么。祂那无瑕无疵的生命,便因此定罪了人身上的罪。犯罪的生活乃是神所恨恶的。


2)虽然律法和肉体合在一起产生不了神喜爱的义行,神仍要借着赐给信徒一个更新的性情,并使基督那更美的律在其中运行,以产生圣洁的性情。也就是说,神的定意不光是要把我们这些信徒从摩西的律法和堕落天性的律中释放出来,更是要叫我们的行为能显出律法原初所要求的义。律法仍然显明神所爱的是什么。为此,祂要圣徒在祂面前圣洁,在人面前诚实,以此证明他们虽然不在律法及其咒诅之下,却仍然不行邪恶的事或祂的律法所定罪的事。


3)“你们若顺从肉体活着。”(罗8:13)这悬在信徒头上的警告,主要不是针对特别的过犯,而是针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光景。(Y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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