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探讨加拉太书四章二十一节至五章六节论到两个母亲的寓表。保罗在本书捍卫他所传的福音,并抵挡当时热衷犹太教者的攻击。热衷犹太教者和保罗都认为,基督将来的千年国,乃是神对亚伯拉罕之应许的实现。然而,保罗争辩说,加拉太人成为亚伯拉罕的子孙并非藉着割礼,而是借着信。他們是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加三8)。割礼是根据后来在西奈山所颁赐之摩西律法的约。这约却不能废除神在更早之前与亚伯拉罕所立的约(创十五2-4)。热衷犹太教者错误地宣称,人若遵行割礼的礼仪,就可以有分于千年国;实际上,那反而会把外邦信徒关在国度之外。接着,保罗指出亚伯拉罕的两个妻子—正妻撒拉和妾夏甲—分别寓意新约和旧约。夏甲生子为奴,正寓意亚伯拉罕肉身的后代,落在律法之下,凭着肉体遵守神的律法;撒拉生子为承受应许者,正寓意亚伯拉罕信心的后代,不仅因信得称义,享受恩典的自由,还承受圣灵作为神应许给亚伯拉罕的“福”(三14)。旧约是出于西乃山;新约是出于锡安山(来十二22);夏甲代表地上的耶路撒冷;撒拉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加四25)。
郭维德解释说,正如亚伯拉罕凭肉体所生之儿子以实玛利,忌妒、戏笑、反对以撒(创二一9),照样亚伯拉罕天然的子孙,即犹太人(热衷犹太教者),亦以亵渎的言语和狂暴的行为逼迫耶稣的信徒,即亚伯拉罕新生的后嗣。在犹太教师的唆使之下,加拉太人以为割礼是得着将来基督国度的道路。然而,古时的以实玛利正是因此而失去了父亲的产业,被赶出家去。照样,保罗意思说,使徒时代逼迫基督徒的犹太人乃是属灵上的以实玛利,是为奴之子。所以,他们最终必要承受以实玛利的刑罚—他们要被关在将来的国度之外。郭维德指出,將來神的国(千年国)有两部分:一个属地,一个属天。属地的耶路撒冷是给仍有朽坏之身体里的犹太人暂住的,属天的耶路撒冷则是给从死人中复活,身体不朽坏之人进入的。
郭维德以加拉太书提醒我们,即使即使自主妇人的子孙也可能使自己为奴,就像自由的希伯来人也能卖身为奴一样(利二五39-55)。保罗指出,靠律法称义的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五4)。但是感谢赞美主!我们不是靠律法称义的,我們是借着信基督,作亚伯拉罕信心的后裔,是撒拉的儿女。信已将我们联于基督;在祂里面我们每个人都在神面前免除了罪责。祂的义就是我们的义,我们的罪都由祂除去了。我们的肉体已钉了十字架上(五24)。如今,我们有圣灵在我们里面作印记和凭质!但在经历上,我们基督徒常自制“律法”,凭着肉体的努力来过满足神的要求,把自己卖身给律法为奴,结果就如保罗在罗马七章的经历:“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 我是个苦恼的人!”(18,24节)。基督徒的生活并非凭肉体遵守律法,想要行善作“好”以讨神喜悦;而是凭着灵而行(加五16),为着那灵撒种(六8)。如此,我们才能承受千年国(五21)。
解救之路是需要发现保罗所发现的:“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罗八2),將我們的心思置於灵上(6节)。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那拯救我们脱离律法,留在恩典中的路,乃是转向我们有圣灵作生命之内住的灵,开启这生命的律。这样,“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3节)《恢复本圣经》在罗八3下了一个美好的注解:
[成就]不是有意识的,靠我们外面的努力来遵守,乃是自然且不知不觉的,靠生命之灵内里的运行而成就。生命的灵,就是基督的灵,基督是与神的律法一致的。当我们照着这灵而行,我们里面的这灵,自然就借着我们成就律法一切义的要求。
愿我们跟主祷告说,摸着这过基督徒生活的秘诀,“ 主,怜憫我,并将你的恩典赐给我,使我一直将心思一直转向你,并且置于我的灵,学刁照着这灵而行。” (湃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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