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指出,信徒将来的定命,是何等荣耀,我们要与主在祂千年国里一同掌权,甚至要审判世界,还要审判天使。我们要有份那样荣耀的地位,这是基督徒一生的追求,也是追求的目标。但是在哥林多前书六章清楚完备地证明信徒会被拒于千年国之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弟兄彼此告状、欺压、亏负,行不义之事。与神信、爱、望的神圣情形完全相悖。
彼此争讼,是要求权益,不愿意吃亏。当信徒属魂、属肉体时,总是要求自己的权益,而不愿意被亏负。甚至控诉闹到属世的法庭上。
在六章一至十一节,保罗对这种要求个人权益的事很有负担。这种要求个人权益的事,隐藏在我们每一个人里面。我们在一些事情上,都有要求自己权益的倾向。有人会争辩说,他们从来没有在法庭上与别人诉讼,也从来没有在召会长老面前告任何人的状。他们虽然可能没有这样作,但他们心里却有要求权益的意图。举例来说,他们会对自己说,“这位弟兄为什么这样对待我?”这样说就证明我们在要求自己的权益。在神眼中,心里要求权益,就等于在法庭上告弟兄的状。要求权益需要根本、彻底对付掉。在弟兄间争讼的事上是失败的,保罗问哥林多信徒们为什么不宁愿被亏负,为什么不情愿学十字架的功课。其实他们并没有受亏损,实际上他们才是冤枉人、亏负人的。这里保罗的话的确非常的重。保罗在九节又问了一个关于神国的问题:“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在来世承受国度,乃是追求义之圣徒的赏赐(太五10,20,六33)。承受国度不仅是进入国度,更是得着国度作奖赏,给我们享受。这应当是一个激励,使我们过无罪、公义的得胜生活。就有资格承受要来的国度。 倪柝声弟兄那首有名的诗歌《让我爱》里有一句歌词,愿意受亏损来度旅客的生涯。 愿主激励我们每一位,以万事为亏损为要赢得基督。阿们!(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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