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若过随从肉体的生活,结局就是死,心思置于肉体就是死,心思置于灵,乃是生命、平安。这悬在信徒头上的警告,主要不是针对特别的过犯,而是针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光景。我们今日的行为是否讨神喜悦,将决定神在那大日对我们的裁决。使徒强烈声明,我们今世的行为会对自己来世的定命有深刻而重大的影响。所以,耶稣的工作,以及我们身为信徒的行为,在祂回来与信徒算总账时,都将被祂纳入考量。在每位信徒里面那灵的内住,以及每位信徒作为基督肢体的身份,都必叫信徒得以复活。但其自身的行为将决定他是有分于头一次的复活,还是第二次的复活。耶稣将祂完全的义赐给信徒,所产生的必然结果乃是永远的生命;但除此之外,还有第二层意义上的死亡和生命,将成为每位圣徒有限义行的回报。
罗马书八章告诉我们,律法义的要求,要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乃是照着那灵而行的人身上。我们必须看见,这位奇妙的基督就在我们灵里。祂不要别的事物,只要将祂自己作到我们一班蒙救赎得救的人里面。罗马书六章六节说:“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使罪身灭绝,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以弗所书也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稣里造成的,为要叫我们行善,就是神所预备叫我们行的。”还有,“因为神救众人的恩典已经显明出来,教训我们除去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情欲,在今世自守、公义、敬虔度日,等候所盼望的福,并等候至大的神和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荣耀显现。“(多二11-13)所以,我们行事为人该要照着那灵而行,不照着肉体而行。顺从乃是要随从那灵。那灵已经进入我们这些重生之人的心里,更新了我们。祂已将那倾向圣洁的新性情赐给信徒。信徒乃要照着这新性情而活。如此蒙更新的人若顺从那灵,就成就了律法所要求的义行。
神命定给所有选民有二次得荣的机会,(一)千年的荣耀,就是与作基督的耶稣一同得荣的时期(启二十 4);(二)在千年国之后永远的荣耀,这是为所有蒙拣选作基督肢体的人所计划的。这将成为我们的警戒和追求。不照着肉体,乃是照着那灵而行。阿们,赞美主! (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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