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維德引用加拉太書五章七節至六章十節“撒種與收成”這段經文再度闡明「工作」(work)與「酬勞」(reward)的關係法則。在撒種與收成的比喻,撒種指的是工作,收成指的是酬勞。有撒種就會有收成,有工作就會有酬勞。論到工作,做工的人總是從雇主得到酬報,雇主給工人當得的酬勞是理所當然的。
恩賜或恩典(grace)和酬勞或賞賜(reward)是不一樣的。恩典對收受者而言是不勞而獲的,不需要付出即可白白(無條件)取得的。酬勞對收受者而言是藉由付出(有條件)而换來的酬勞,不可白白取得的。
郭維德指出得永生和進神國(或天國)的區別。得永生和進天國都是神給予信徒的一項賜予。得永生,得著永遠的生命是出於神的恩典(因著神的工作)人只需要接受(信),不需付出任何工作代價就可白白得到。進天國,能有分於國度的福分是出於神的賞賜(因著人的工作)。信徒必需工作(有配得的行為)才能得著。
屬肉體的的兒女(信徒)如那些不歸信主,未得稱義的猶太人(非信徒),必被拒於國度之。然而,即使是從那灵而生的信徒,也可能因不聖潔的生活而不得進國度。
但以理書七章十八節說到:「國度」是為了「聖民」(實行父旨意,順從靈而行的信徒)。馬太五章二十節說到,若不勝過法利賽人的是因肉體不蒙稱義,受了咒詛;其次是因肉體不聖潔,不配進神的國,無人能進入國度。肉體受到雙重的拒絕;首先是因肉體不蒙稱義,受了咒詛;其次是因肉體不聖潔,不配進神的國。蒙稱義的人雖然不在律法的咒詛底下,至終卻可能因為不聖潔,而被算為不配進入國度。
聖經明言有些信徒是「屬肉體的」,是「照若世人的樣子行」的 (林前3:1-4)。 「弟兄們,我從前對你們説話,不能把你們當作屬靈的,只能把你們當作屬肉體,在基督裡為嬰孩的…..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為在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著世人的樣子行嗎?」因此,使徒發出警告:行這樣事的人必被關在國度之外。
國度就是使徒前面所講的「產業」(加4:1,30)「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 (尚有成熟,尚未成年時),卻與奴僕毫無分別;乃在師傅和管家 (聖靈)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侯候來到。」(加4:1)「然而經上是怎麼説的呢?是說:把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 (加4:30)
轉向律法以求稱義的,將無分於這產業。若因犯罪而違反主的呼召,成為不聖潔的,同樣也不能承受這產業。
信徒要有配得的行為才能有分於國度的福分。配得的行為就是隨靈意「為所當為」的行為,而不是隨己意「為所不為」或「為所欲為」的行為。隨靈意「為所當為」的行為體現在信徒能活出基督的生命,過一個隨靈而行的聖潔生活。
神永遠旨意的奧秘在基督。神創造宇宙萬物,旨在要彰顯祂那榮美的本性。他差遣耶蘇基督來到到世界就是要耶穌在肉身裏活出祂的生命彰顯祂榮美的品質。神榮美的本性在耶穌身上完全的活出來,彰顯出來。這是「道成肉身」的精意。
基督的奧秘在教會,教會的奧秘在得勝者。唯有得勝者才能進天國並享受國度的福分。神要在地上呼召一群得勝者建造成一個榮耀的教會,這一群得勝者跟從主耶穌所走的道路, 經歷降生,受死,復活,和升天,活出基督的生命,並彰顯祂榮美的本性。 人有三命:性命,生命,和使命。人由父母而生有了性命,因信稱義得著了一個新的生命,成為了神的兒女。神對祂所呼召的况兒女都有一個不同的使命。在分别為聖,追求聖潔生活,奔走天路的道路上,重要的是如何使自己最終在主面前蒙稱許。人彼此互相評判是愚拙的,這些彼此的審斷既是不合時宜,也是白費心力,因為人不能看穿人心,也不能得知各人生活中的隱情(林前四)。每位信徒應當查驗自己的工程,而不是別人的,這才是真智慧。我們的生活,交神,待人,接物,和處事,就是我們的工程。我們該以神的標準來察驗自己的工程。基督將來在基督台前要察驗各人的,乃是他如何順從,如何對待神託付給他的各種職權(使命)。每個人的肩膀上都有基督所交付的擔子,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職權。也因此每個人所擔責任的分量也不同。少託誰,就向誰少要,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加1傳道:12:48)。擔子也可能被看作罪責的檐,信徒將為自己的過犯,非別人的過犯,被召到主前交賬。審視自己要交的賬,而非別人的賬才是明智之舉。
「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加6:7)揭示了神公義的法則。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你眼不可顧惜,要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申19:21神公義的法則不但適用於人,也顯現在大自然的作用力上:在一個物體上施加一個作用力,必承受相同的反向作用力。就如同回飛棒 /回力鏢(Boomerang)的效應一般。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主再來的日子)。人的行為不會被遺忘,只是擱在一旁,正如種子不是丢失了,只是埋在地裏。種子必在收成時顯現。我們生活的結果,正在藉著耶穌基督審判人隠密事的日子,等待著我們 (羅2:16)。
基督徒蒙神接納,靠著是耶穌的工作功績。然而,基督徒一旦在此根基上蒙神接纳成為祂的兒子,他就是自己命運的建築師了。他正在播種自己的田地,他種什麽必收什麽,不會因他是蒙神揀选的兒子而有例外。他正要在此根基上建造房屋。他用什麽材料建造房子將决定這房子是否能經歴暴風雨的洗礼,火燒的試練後仍然能屹立不倒,永远長存,或倒塌,燒成灰燼化為無有。
郭維德的看見是這些賞罰報應必在來世(千年國度)得到報應。終將在基督再來時應驗。信徒必將在基督台前按多審判,基督將親自依信徒的功過行賞罰。這個審判將決定信徒是否有份於基督掌權的在地上的千年國度。
向基督行的善,基督必以善回報。慷慨的撒種者必有慷慨的收成,吝嗇的,必得卑劣匱乏的回報(林後九)。對已在基督裏蒙了接納,成為祂兒子肢體的信徒,神會報應他們的惡行。神會懲罰蒙逾越節的血所稱義的以色列長子嗎?「你們要吃無酵餅」,不然,那人「必從以前色列中剪除」(出12:15)。那人必無分於千年國,被摒除在千年國度外,在黑暗中 (失去了主的同在)哀哭切齒。
信徒不僅可能偶爾顺著内體撒種,也可能不斷順著肉體撒種,使他們在神眼裏成了屬肉體的 (林前3:1-4)。這様屬肉體的行為,必在將來給他們帶來報應。「順著肉體撒種的,必從肉體收敗壞;順着聖靈撤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這裏「敗壊」不是指今生身體的死亡,而是指不能承受神的國(加5:21),也就他們必無分於基督在地作王之千年國度的福份。這段經文和羅馬書八章十三節陳明的是同一項真理。那裏宣告受造之物是在「敗壞的轄制」之下,而神的兒女要得釋放進入「榮耀的自由」(羅8:21)。「等候得著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身體的得贖」(羅8:23)。這本是信徒的盼望,卻要成為不法信徒(隨肉體撤種,行惡事)沮喪的緣由,因為他們所得的將是他們行為的報應。在基督的千年國期間,他將在敗壞的轄制之下。他們原本要永遠做敗壞的奴僕,但主的功績抵消了如此可怕的結局,向他們打開了永遠生命之門。這再次彰顯了主公義和憐憫慈愛的兩面性格。這教訓可以得到進一步的證實。這些違逆的信徒要「收敗壞」(加6:8)。使徒對哥林多信徒説:「血肉之體不能承受神的國,必朽壞的不能承受不朽壊的。」(林前15:50)。「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要追求聖潔。任何不聖潔的人,都不能見到主。」(希伯來書 12:14)
所以這些人行為的結果既然使他們收敗壞,根據這節經文,他們必被排除在國度之外。他們按行為得到的報應是:他們的身體將在腐朽中躺臥一千年之久(在黑暗中哀哭切齒,悔不當初),而同一期間他們聖潔的弟兄卻要享受復活的生命,享受與基督同作王的喜樂。
順從那靈撒種的,必從那靈收永遠的生命。順著那靈生活的結果,與順著肉體生活的結果相反。屬肉體生活的結果被排除在國度之外。那麼,對在基督裏的信徒而言,屬靈生活的結果就是進入國度。但為何這裏不這麼説呢?這裏説:「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8)。郭維德認為,使徒之以沒有列出那較小,較次要的結果,是免得有人以為順服主,得主悅納過聖潔生活的信徒的喜樂僅限於千年國度。他們按照其行為領受的獎賞,是進入千年國的生活,但一千年過后,他們的享受並不會中斷,對他們而言,國度只是享受永生的開始。
這裹的「永生」指的是復活裏的生命,而「敗壊」是指其反面的,即不得享受頭一次的復活 (啟20:5-6),就是被算作不是配得著要來的國度,不配從死人中復活。義人的復活既然是耶穌對聖潔行善之信徒的應許(路14:14),相反的報應也理當歸給生活和花費方式反其道而行的信徒。有罪的信徒除了被排除在千年福分之外,還會遭受到進一步的懲罰。照著肉體的生活有程度之分,照樣,懲罰也有程度之分。一千年的時間足以讓父神在犯罪的兒子身上施行所有祂看为必要的懲罰。
在基督徒在奔走天路上常常會遇到令人灰心喪志的事,而有放棄追求聖潔生活的念頭。但主告訴我們僅管收成的日子不為人知,但是確定一定會到來的。唯有「恆心行善」(羅2:7),才有應許的奬賞。
人在世的時間是有限的,而且無法知道何時終了,因此我們能作工撒種的時間是有限的而且隨時會告終的。基督徒要殷勤,把握時間撒種,因為撒種的時節不常在。若肉身的死亡突然臨到我們,黑夜降臨,我們就無法做工了。(談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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