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維德在最後一章引用了彼得後書一章的經文再次闡明信徒的行為與進入國度有直接的關係。在這一章的經文裏彼得激勵信徒既脫離世上從情慾來的敗壞,就得與神的性情有份(也就是得救後有了內住的聖靈,基督的生命),要分外殷勤;「有了信心,又要加上德行;有了德行,又要加上知識;有了知識,又要加上節制;有了節制,又要加上忍耐;有了忍耐,又要加上虔敬;有了虔敬,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有了愛弟兄的心,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因此有了信心後,要有當佩的行為才能結出聖靈的果子,信徒能否進入千年國度並享受國度的福份取決於他們能否因著行為結出聖靈的果子。
我想到在四世紀羅馬天主教所傳講的教義裏,一個人的得救與否和一個人的信心和行為都有直接的關係。人要得救不但要有信心,同時還要有好行為。這個對基督教義的誤解可能導因在把神的恩典和賞賜,永生和國度,以及得救和得勝,生命與生活混為一談了。
十六世紀馬丁路德的改教運動修正了這個誤解,認為人的得救單憑信心,與行為無關。人的得救純屬神的恩典,不出於人的努力。加爾文更提出了五個唯獨,唯獨信心,唯獨恩典,唯獨基督,唯獨聖經,唯獨神的榮耀的教義。這就是使徒保罗教导我们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上帝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这实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這個教義修正闡明了人因信稱義的真理。其實馬可路德也談到了人因信稱義後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但在改革運動初期,神學家討論的焦點放在了「因信稱義」這個教義上,忽略了「分別為聖」的教義。
直到十七世紀敬虔主義(施本爾,富朗開)的興起,十八世紀聖潔運動(約翰衛斯理)的興起,信徒覺察到行為的重要,一個因信稱義得救的信徒要追求聖潔的生活。一個得著新生命的信徒,他的生命會引導他的生活,而他的生活要彰顯他的生命。但對一個己得救的信徒而言,為什麼他仍然需要過聖潔的生活並沒有一個清晰而強有力的説明。
到了十九世紀,1875年召開的開西大會(Keswick Convention),世界各地的信徒聚在一起開始探討尋找一條如何能成聖的道路。他們認為要過聖潔的生活,信徒必須要拔除他們的罪根,他們也認為信徒可以透過自己的努力達到把自己的罪根完全拔除。但他們發現這不是一條出路,人是無法拔除自己的罪根。在經歷不斷的挫折後,他們終於找到了如何過聖潔生活的道路。這條通往聖潔的道路啟示在羅馬書八章一至二節的經文裏:「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稣裏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當我們活在舊我裏,我們是活在罪和死的律之下,我們無能力不犯罪,我們無能力抜除我們的罪根。當我們活在新我裏,我們就是活在「聖靈」的律裏,聖靈是不會也不能犯罪的。因此重點不在改變我們的舊我(舊生命),而在轉換到一個新我(全新的新生命),也就是活在一個新生命下,過一個隨靈而行,不隨己意而行的生活。
但在當時對信徒為何要過聖潔生活的原因後果仍知之不詳。然而在十九世紀上半葉,神啟示的亮光臨到了郭維德。他把信徒除了因信稱義外,為何仍需分別為聖的直理闡明了出來。他清楚的分辨出,神恩典和賞賜的不同。「信心」與「得救」,與會得著神「永生」的「恩典」有關,而「行為」與「得勝」,与得著神「國度」的「賞賜」有關。「得救」是在講「生命」的問題, 「得勝」是在論「生活」的問題。
郭維德指出信徒的行為決定他是否能進天國,在地基督掌權的「千年國度」,也就是能否有份於這國度的福份。他指出一個能隨靈而行得勝的信徒在主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必能得著不朽壞的身體,被提,與主同在,成為主的新婦、參加羔羊的婚筵,並能夠進入天國,有份於天國的福份,與主同作王,有權柄審判世人等。
郭維德闡明了信徒得勝的行為在於期盼得著神天國的榮耀。因此得勝為了能得榮,得勝乃是得榮耀的必要條件。這個全人得救的真理就聚焦成型了,全人的得救包括了靈的得救,魂的得勝,和體的得贖。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第五章二十三節也清楚的啟示這個真理:「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我們信徒己在我們相信基督並接受衪成為為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的那一刻就己因「信」而得救了。這得救己是「過去」的事實了。今天(「現在」)我們信徒正靠著聖靈的大能走在成聖的道路上。「愛」乃是神誡命的總綱 (馬太22:37-40),所有行為守約的原動力。「望」乃是「將來」的,信徒盼望在主的日子(基督的再來)時,身體能得贖,變相得著一個不朽壞的身體,被提升天,與主面對面,得著榮耀。
羅馬書五章1-5節:「我們既因信稱義、 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得與神相和。 我們又藉著他、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愛)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不但如此、就是在患難中、也是歡歡喜喜的。因為知道患難生忍耐,忍耐生老練, 老練生盼望,盼望不至於羞恥 (不至於落空,教人失望);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信」是「過去」扎下的「根基」(有了基督的生命),「愛」是「現在」成聖的「過程」 (活出基督的生命),「望」是「將來」得榮耀的「終結」(成全神榮耀的旨意)。
感謝神透過郭維徳的《進國度之路》一書帶給我們國度真理以及全人得救的亮光。
彼後一10~11:「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林獻羔牧師在「永生與永福」的文章裏論到:永生是最大的永福,正如人有生命就是最大的福氣。但不用我們付代價來得永生,只要信而接受,就立即得到了。如果我們沒有永生,神把永福賜給我們,對我們一點用處都沒有。如果我們用今生的生命來享永福,我們受不了那光。肉身是會朽壞的,我們怎能以這朽壞的肉身來享不會朽壞的永福呢?永福,是在我們得永生之後要得更多的福氣。有人說:「我得救就滿足,不需要更多的福氣了。」我們不要自欺。我們有了肉身的生命,也要求更多的世福。為什麼我們只求永生而不要更多屬靈的福氣呢?說這樣話的人,他們怕付代價:「看哪,我必快來!凡遵守這書上預言的有福了!」(啟22:7)「......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12節,參太5:3~12)如果我們常常想到永福,就不屬肉體了,但得永福是要我們在今生付代價的。
神賜給我們肉身生命,不用我們付代價;神賜永生,也不用我們付代價,只要我們信靠祂就可以。我們得救后,神也賜給我們世界的福樂,但要我們付代價。我們要多得屬靈的福氣,我們在今生也要付出屬靈的代價。許多基督徒認為得救就滿足,他們不追求長進,就得不著神為我們所預備的永福。福樂,人人都要得。但許多人只求現在的福樂而忽略將來的大福。這樣,當我們回天家后,就後悔莫及了。願我們「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而切切追求得著更多更美的永福! (談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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