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作家相片bookclub_manager

《進國度之路》讀書會成員(談唯真)分享:第十三章讀後感—應當存戰兢的心,害怕自己不夠聖潔,害怕自己的工程經火試驗之後要受虧損

郭維德引用哥林多前書6:1~11的一段經論到哥林多基督徒彼此間的訴訟,訴訟所引出的審判,而審判的後果會決定基督徒是否有份於千年國度的福份。他指出基督徒不應該對其他的基督徒有所指控,應彼此以忍耐寛容相待。但基督徒之間即使有了嚴重的紛爭,也該放下彼此的控訴,不該把控訴帶到屬世的法庭上接受審判,而該在自己家中解決。在自己家中最適合的仲裁者應是受一般信徒信賴,也被公認為在相關事上都能勝任的信徒(路加福音12:14)。郭維德同時也引經(馬太福音19:28;路加福音22:30;但以理7:21~22;林前6:2;啟示録20:4,6)指出基督再來時,基督徒在自己受審後,被提的基督徒(成聖得勝的信徒)不但有份於基督掌權的千年國度,而且有與主耶穌基督同坐同享審判的權柄,有審判以色列十二支派,列國,以及千年國度後全體死人的審判權。


這段經文談到了「審判」。審判是一個極其重要的問題,尤其在末世,主再來之前,多人離棄真道,沒有幾個人願意儆醒等候主來的時刻。審判這個真理,這時更顯需要。很多人不能真正明白審判的意義和究竟。許多信徒以爲自己經審後,也許會不得救。有人以爲自己不能知道自己得救與否,待審判的時候,耶稣如果說我得救,這便好得無比了;假如耶稣定我不得救,那就沒有辦法,惟有滅亡而已。他們不但不明白審判的真意,他們甚至連得救的問題,也弄不清楚。


在末世主再來時會有五個審判:(1)基督的審判台,爲要審判已信的人,看他們的生活與工作如何,熱心或冷淡等(林後5:10);(2)列國受審判,看他們對待猶太人的态度如何 (馬太福音25:31-46);(3)以色列人受審,因爲他們曆代棄絕了真神 (以西結書20:34-36);(4)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審 (猶大書6; 彼後2:4; 啟示錄 19:20; 20:1-3; 20:10);(5)白色大寶座的審判:是對所有不信的死者 (啟示錄 20:11-15)。


“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時候将到,現在就是了,死人要聽見神兒子的聲音,聽見的人就要活了。因爲父怎樣在自己有生命,就賜給祂兒子也照樣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爲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我憑着自己不能作什麽,我怎麽聽見,就怎麽審判。我的審判也是公平的,因爲我不求自己的意思,隻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約5:24-30)


從上述的經文我們清楚的知道基督徒在信主後就得著永生的恩典,他們不會再接受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但在末世基督再來時與基督信徒有切身関係的審判乃是在基督台前的審判。其它的三個審判與以色列人,列國,和天使有關,但與基督徒沒有直接的關係。林獻羔牧師對基督台前的審判有詳細的解説,他的觀點與郭維德的論點是相吻合的。我把他的解説重點摘錄如下。

基督的審判台:這是對信徒的審判,要按我們日常的生活與工作來定案:“你這個人,爲什麽論斷弟兄呢?又爲什麽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經上寫着:‘主說:我憑着我的永生起誓: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0-12)“因爲我們衆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顯露出來,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林後5:10)


1.審判的地點:當主再來的時候,祂不是直接降到地上,而是先到空中,把信的人接到“空中”去,在那裏施行審判(太25:24-30,帖前4:16-17)。馬太福音25:1-13是說被提到空中赴婚筵;14-30節是審判,這不能在别處,而是在空中。30節的“外面黑暗裏”,沒有仇敵,因爲那時空中是沒有仇敵的。路加福音19:11-27提到仇敵,證明那裏不是在空中,那段與這裏是有分别的。


2.審判的時間:審判是在主再來之後才施行的。使徒行傳2:34-35說:“大衛并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祢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祢的仇敵作祢的腳凳。’”主現在是坐在父神的右邊,不是坐在審判的座上。祂什麽時候才坐在審判的寶座上呢?“等我使祢仇敵作祢的腳凳。”神現在未把仇敵踐踏,使仇敵作耶稣的腳凳;耶稣只好等待,直到祂再來的時候:“當人子在祂榮耀裏,同着衆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太25:31)耶稣現在不施行審判,不立即作起審判官來,而是等到祂再來之後。耶稣再來到空中,祂不是坐地上的寶座,而是坐空中的寶座(基督的審判台),在那裏審判信徒。當主再來的時候。已死的信徒必先複活,以後我們這些活着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裏,在空中與主相遇,受祂的審判:“人子要在祂父的榮耀裏,同着衆使者降臨;那時候,祂要照各人的行爲報應各人。”(太16:27)“因爲他們沒有什麽可報答你。到義人複活的時候,你要得着報答。”(路14:14)“所以,時候未到,什麽都不要論斷,隻等主來,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着稱贊。”(林前4:5)從上面幾段經文,我們知道主再來之後才施行審判


主再來之後要施行審判,但什麽人先被審呢?請看彼得前書4:17:“因爲時候到了,審判要從神的家起首……。”這就是說,祂首先要審判衆信徒。時候不多了,主快要再來了,我們應當謹慎自己的行爲,因爲“審判的主站在門前了”(雅5:9)。


3.審判的人物:

3.1.審判官:我們稱祂爲“人”,因爲這位審判官不是父神,也不是聖靈,乃是我們的主耶稣基督。天父與聖靈是神,不是人,因爲祂們沒有人的身體;耶稣既是神又是人,所以祂配作審判官~宇宙間最大的審判官!“因爲祂已經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徒17:31)“父不審判什麽人,乃将審判的事全交與子。”(約5:22)“并且因爲祂是人子,就賜給祂行審判的權柄。”(約5:27)從以上幾段經文,我們看見“父不審判什麽人,而将審判權柄交與子,因祂是人子。”爲什麽父不審判人呢?爲什麽因基督是“人子”,就能行審呢?這是不難明白的。如果聖父将來作審判官審人的話,也許有人會說:“父啊,祢是神,可以不犯罪;但我是人,多麽軟弱,在受盡各樣苦味時,想不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祢沒有各種試探引誘,所以不犯罪。至于我們人呢,不但受别人的攻擊,更有魔鬼的試誘,使我們犯罪。”所以父不審判什麽人,而是将審判的權柄交與子,因祂是人子。祂是人,祂有人的經曆,嘗透人生的苦味,受盡人的攻擊與魔鬼的試誘,但祂始終沒有犯罪:“因我們的大祭司并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隻是祂沒有犯罪。”(來4:15)當耶稣施行審判時,如果有人要辯駁祂的話,主耶稣便說:“我曾做過人,嘗透人生苦味,有許多機會給我去犯罪,可是我沒有犯罪。爲什麽你們不相信我、不遵守我的道呢?”那時,祂便把我們的口堵住,使我們無言可辯了。祂作世人的審判官,也作信徒的審判官,原是合宜的,因爲祂雖爲兒子,也能與父平等,證明祂也是神。


3.2.被審的人:羅馬書14:10“你這個人,爲什麽論斷弟兄呢?又爲什麽輕看弟兄呢?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因我們”三個字把保羅也包在裏面了。可知不但那些冷淡的人要受審,連愛主的人也要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受審。或者有人說:“既然所有的信徒都受審判,那麽我可以不熱心愛主了。”不,我們不要忘記審判後的結果:那些得勝的人得賞賜,失敗的人要受虧損。


4.“基督的審判台”的真意:

4.1.從反面說基督的審判台不是法庭。它雖然有很多地方與法庭相似,可是與今日的法庭兩樣。基督的審判台不是爲審判人的得救與否,不是要查誰有生命,誰要得救;誰沒有生命,誰要滅亡。不,絕不是爲這個問題而設立基督的審判台。所有信的人才有資格站在那裏。不信的人不能被提,他們不能站在這地。基督的審判台不是要定信徒的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5:24)


4.2.從正面說,“基督的審判台”在希臘原文是Bematoz與現在禮拜堂中的講台大同小異。它是個講台,但又有點分别。現在的講台是用來講道,勸人信主與愛主的;而基督的審判台隻是用來審察信徒究竟愛主不愛主等問題。下面我們要讨論這個問題。凡站在基督審判台的人是要被主察驗的。主耶稣要審查微小的事,爲要定名次,爲要定案的輕重,賞賜的大小。


5.審判時所呈的案件:當我們站在審判台前的時候,我們各人自己要具備一個真實的态度,徹底供狀:“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羅14:12)我們要把今生所行的事,或善或惡,在神面前陳明,這是我們的“工程”受審。“工程” 兩個字在聖經的意思不單指我們的工作,更包含我們的生活(林前3:13)。


5.1.“生活”:一個人信了主,得救了。不過,一個得救的人,還要發光。他要做一個聖潔的基督徒,行事爲人要與蒙召的恩相稱。他要發光,這是生活問題。今日的信徒多不成樣子,他們不但不合聖徒的體統,甚至還比不上世人。他們不止不發光,而且還幹出很多令人難堪的事。“生活”是包含很廣的,一切思想言行都包在裏面,所以我們當注重我們基督徒的生活,行事爲人與基督的福音相稱,才不至受虧損!


5.2.“工作”:“工程”二字,是指我們的工作與生活說的。這與世界的工程(單指工作,不包生活)有所不同。我們的工作雖好而生活卑劣,也不免要受懲治,生活美善的再加上實際的工作必得大賞,所以我們不可偏于一方面。許多人說,工作不是最重要,只要有好的生活就夠了。這雖然是好,但也不完全對。不過,二者比較起來,基督徒的生活較比工作尤爲重要。


我們有美好的生活是難能可貴,但不要忘記工作的重要。馬太福音25:14-30說的是工作。主按各人所得的才幹有多少而要他交多少帳。那領五千銀子的仆人表明那些特别有恩賜的人;領二千與一千銀子的仆人表明那些恩賜比人少一點,本領比人少一點,學問比人少一點的信徒。他們同是要交帳的。不過,主耶稣不是要他們交同一樣的數目。耶稣所注重的是“良善忠心”與“又惡又懶”的分别。“良善”或“”是基于他們的生命如何。如果他們的生命是豐富的,生活就美麗,這就是“良善”的人生。假如他們的生命是消瘦的,生活就敗壞,這是“惡”的人生。有“良善的生命”是不夠的,還要看他們勤力或懶惰,忠心或不忠心。祂不是單看我們的工作大小,祂更要看我們是不是良善忠心。如果我們是良善忠心,祂就要派我們管理許多的事。我們今日的工作如何?我們是不是能滿足主的心呢?許多時候,我們爲主作了一些好事便洋洋自得,以爲幹了大事,建立了大功,就不需要再長進。這就成了“又惡又懶”的仆人了!讓我們竭力多作主工!


5.2.1.“金銀寶石”:“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稭,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爲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林前3:12-13)保羅說我們得救是靠耶稣作我們的根基,而不是靠我們自己修行而得的,但我們得救之後,就當有好行爲和工作。這就比如在地基上建造房子。不過,這房子是要我們自己去建造的(這不是不靠基督)。有人用金、銀、寶石去建造;也有人用木、草、禾稭去建造。現在我們先讨論金銀寶石所建造的房子。


5.2.2.”木草禾稭”:中文聖經譯作“草木禾稭”,但原文的次序不同,把木放在前面,其次是草,最後是禾稭。木比較硬一點,草就柔軟無力;但草又比禾稭勝一些,因爲草還有一點生氣,青綠可愛。禾稭就枯黃不青,毫無生氣。“木”:表明人性的工作。“草:表明血氣的工作。“禾稭”:比以上都差,全無生命。這三種工作不及金銀寶石的工作。金銀寶石小而貴重,木草禾稭大而無當;金銀寶石不怕火燒,木草禾稭一經火便化爲灰燼。我們如果只求作“大工”、建“大業”,而不求質地美麗,便會受很大的損失:“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5)


6.0.審判後的結果:這個審判不是爲“定罪”的。所有被審的都是得救的人。主耶稣要審判信徒在地上所行所作的,看他們的生命是不是豐盛,有沒有好果子,然後定結果。許多人以爲信徒得救後是平等的,滅亡的人也受一樣的痛苦,其實這是極大的錯謬。不錯,信靠基督的人都得救,不信的人必滅亡,并沒有例外,這是絕對平等的。不過,一個人在得救之後仍有一條很長的天路要走。如果别人比他走得快,多結善果,别人所得的賞賜自然比他的大。他們是有等級分别。“‘少種的少收,多種的多收,’這話是真的。”(林後9:6)“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麽,收的也是什麽。”(加6:7)正如不信耶稣的人不都同受一樣的刑罰,他們所受的也有輕重之分(太11:22)。


6.0.1.“好的得賞賜”:有人反對“因信得救”的真道,他們以爲“如果人得救不靠好行爲,這樣,信徒就不會追求聖潔了。”說這樣話的人沒考慮到:難道不靠行爲得救,行爲就一點用處都沒有嗎?不靠行爲得救,我們就可以任意妄爲嗎?原來我們的行爲是有極大用處的,我們的善行也有極大獎賞的。雖然我們不是爲得賞賜而行善,可是神是公義的,祂必會賞賜祂忠心的仆人:“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 。”(林前3:14)當審判的時候,主耶稣要用火來試驗我們的工程。如果我們是用金銀寶石來建造我們屬靈的房子,就不怕被火燒。換言之,這工程就能存留得住。保羅說,這樣的人要得賞賜。請我們再看馬太福音25: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主耶稣是要報答祂忠心的仆人。


6.0.2.“壞的受虧損”:不好的信徒,沒有好好地作神所托付他的工,懶慢且不忠心;他們的生活真不合聖徒的體統,甚至有些還比不上世人呢!但他實在信基督流血贖罪,接受了基督做他個人的救主,因此他得救。不過,他要受虧損:“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林前3:15)我們如果用木草禾稭來建造自己的房屋,一經火就被燒毀了,隻留下地基不能燒毀,所以我們還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它的意思是:我們的地基雖不會被焚毀,可是要受很大的痛苦。原文更清楚,好象從火裏抽出來的一根柴:“耶和華向撒但說:‘撒但哪,耶和華責備你!就是揀選耶路撒冷的耶和華責備你!這不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嗎?’”(亞3:2)從火中被抽出來是多麽幸運,亦多麽可怕!不被燒毀,是神的恩典;被放在火裏燒,是我們不潔的趨勢。我們如果把指頭放在火裏燒一下,然後拿出來,雖是不至于折斷,可是指頭上立即會出現大泡子。我們如果放一根柴在火中燒一下,然後拿出來,雖不至變爲灰燼,可是已成爲一根炭了。所以我們應當小心,不要作糊塗人,免得将來有成泡子的可悲,成一根炭的結果。“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裏經過的一樣。”何等可憐而又可怕!


審判後的結果,好的可以得賞賜和獎賞,甚至得着“更美的”複活。得獎賞就得冠冕,在天國裏與主同作王一千年,治理将來的世界。壞的是要受虧損,受痛苦,他隻能僅僅得救。有些人還要暫時在天空雲外哀哭:“把這無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裏(不是地獄);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30)


7.0.現在當怎樣行:我們不能逃避審判,但可以避免審判後的損失;同時我們現在也得福。這就是我們的自審,務要把自己的罪對付清楚。如果我們不對付,就難免現在受痛苦,将來更要受主的懲治。


“認罪悔改”:我們犯罪,如果不認罪悔改就要受虧損,絕對沒有例外;我們如果追求上進,就要得着賞賜。世上沒有人不犯罪(王上8:46),連牧師、傳道人也會犯罪。保羅曾經犯了不少罪,彼得曾三次不認主。使徒們尚且這樣,何況我們呢?不過,當他們犯罪的時候,他們心裏不安,直至他們悔改所行的爲止。如果我們犯罪而不認罪悔改,就必要受虧損,所以我們務要小心。當我們一犯了罪的時候,我們必須對付那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這就是我們的自審。我們把罪交與神,求神饒恕我們的過犯,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神必聽我們的祈求,因耶稣所流的血把我們的罪洗淨。


我們單認罪是不夠的,我們還要悔改。這不是說,我們不悔改又不得救。這不是指我們初信時的悔改,這是我們得救後時刻的悔改。信耶稣前的悔改,是“回轉”的意思,信耶稣後的悔改,就包含痛悔與改過。如果我們犯了罪而不認罪,罪惡是不得赦免的;如果我們單認罪,而不存痛悔的心,我們的認罪是靠不住的。當然,神是信實的,祂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可是,如果你不存痛悔的心,自己責備自己,便很容易再犯罪。我們有時雖然沒有犯明顯的罪,但我們也有隐罪,有不潔的心思意念。這樣,我們必須時刻靠十字架對付自己,并聖靈光照,使我們有徹底的悔罪,有明顯的改變。


不自審的損失”:我們如果不自審,就必将受主的審斷,主要懲治我們,這是不能避免的。不但這樣,如果我們不自審,現在也要受一定的損失,請看哥林多前書11:30-32“因此,在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們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審。我們受審的時候,乃是被主懲治,免得我們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教會屬肉體,常常犯罪。保羅責備他們說:“你們仍是屬肉體的,因爲在你們中間有嫉妒、分争,這豈不是屬乎肉體、照着世人的樣子行嗎?”(林前3:3)他們犯罪又不肯認罪悔改,所以神就要懲治他們。他們中間有些人身體軟弱,有些患病,有些早死,這都是他們的罪惡所緻。我們不能說所有軟弱的、患病的、早死的人都是犯了罪的;也不是說犯罪的人都會遭受這些痛苦。一個人受苦,有時不是因爲犯了罪(約9:1-3),但有時實在是因爲他犯了罪而受了極大的損失和痛苦,正如大衛犯了奸淫,娶了别人的妻子。他雖然生了一個兒子,可是神要懲治他,将他的兒子取回(撒下7:14-15,12:13-14)。有些信徒犯了許多罪仍不回頭悔改,神就要報應他們,使他們多患病,身體軟弱,在醫生手裏花盡了所有的金錢,一點也不見好;又有些人房屋被人奪去,兒女不孝或夭亡等,都是因爲他們不肯認罪、悔改他們所行的惡果。他們不止遭遇這一切,将來還要受極大的虧損!盼望我們早日醒悟,免得受雙重的災害。我們如果熱心愛主,将來就必得着極大的賞賜與榮耀!


我們不要做一個單聽道信道而不行道的人。我們應當從懼怕審判的心情來看,直到我們不懼怕審判;再從不懼怕回到懼怕裏去。頭一個懼怕是因爲怕審判後或者不得救(這當然是不對的);末了的懼怕就不是怕不得救,而是應當存戰兢的心,害怕自己不夠聖潔,害怕自己的工程經火試驗之後要受虧損。願神賜福給我們,叫我們被稱在天平裏不至顯出自己的虧欠(但5:27);願神賜福給我們,叫我們作實際的工作~金銀寶石的工作,好使我們得着滿足的賞賜(約2:8)!(談唯真)



6 次查看0 則留言

Comments


Post: Blog2_Pos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