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在这一章里,郭维德用林前六章一至十一节,论述信徒会被隔除在千年国之外,这的确又是对我们今天信徒的一个警告,我们虽然都已经得着永远的生命,但是我们每天一不注意,还会犯不义的罪,有可能随从我们的肉体,和世人一样侵犯他人的利益,受诱惑而犯罪。林前六章一至八节说到弟兄之间的诉讼,打官司打到不信神的人面前,求他们来审断。这显然是得罪神的事。神在八节对那些欺负弟兄的人说,“你们倒是欺压人、亏负人,况且所欺压所亏负的就是弟兄,”这里我们看到保罗显然在谴责那些欺压人、亏负人的弟兄,我们从小就知道欺压人亏负人是不对的,这个很好理解,这样的行为世人也会谴责。然而,在前一节,保罗还谴责了被欺压的人,“为什么不情愿受欺呢?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 以天然人的眼光,这个很难理解,我受欺压了,就要伸冤,这是天经地义的事。
这节圣经和马太福音第五章三十九节和四十节的原则是一样的。马太三十九节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 四十节说,“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 我最初读圣经的时候,我对这两节经节就很不解,心想这不是任人欺负吗?这不是懦弱的表现吗?但是神为什么让我们这么做呢? 这不是让人觉得基督徒太缺心眼,太好欺负了吗?
如果我们了解了神在我们身上的心意,我们也许就更容易理解为什么主这么说了。在创世纪里,神就表明,神造人的心意是让人代表他,彰显他。神是调动万有的一位,为要成全我们。郭维德在这章里也表明,‘受欺’、‘吃亏’都是试炼,为要成全我们,使我们配得国度,他说:“那些算作配的神国的,就是为这国受苦的。神将审查这些事;我们当把一切交托给他。“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 这些事就像林后四章十七节的“短暂轻微的苦楚”,目的是‘要极尽超越的为我们成就永远重大的荣耀。“ 如果我们的眼光放在主的身上,看到我们要得的是永远的荣耀,今天受一点亏负又算什么呢?况且神会为我们伸冤。
感谢主的智慧和启示,求主让我们有祂的眼光,让我们眼目注视永远重大的荣耀,让我们顾念所不见的,能够存到永远的东西。写到这里,我想起倪柝声弟兄的一首诗歌,分享给弟兄姊妹,并以此共勉:
《让我爱而不受感戴》
让我爱而不受感戴, 让我事而不受赏赐, 让我尽力而不被人记, 让我受苦而不被人睹
只知倾酒,不知饮酒, 只想擘饼,不想留饼
倒出生命来使人得幸福, 舍弃安宁而使人得舒服
不受体恤,不受眷顾, 不受推崇,不受安抚
宁可凄凉,宁可孤苦, 宁可无告,宁可被负
愿以血泪作为冠冕的代价, 愿意受亏损来度旅客的生涯
因为当祢活在这里时祢也是如此过日子, 欣然忍受一切的损失好使近祢的人得安适
我今不知道前途究有多远, 这条道路一去就不再还原
所以让我学习祢那样的完全, 时常被人辜负心不生怨
求祢在这惨淡时期之内,擦干我一切暗中的眼泪
学习知道祢是我的安慰, 并求别人喜悦以度此岁
(谷中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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