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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第十二週:第十二章導讀

感謝主,這一週我們來到本書的第十二章「隨從肉體的生活」,探討的經文是羅馬書八章一至十七節。本章雖專門探討羅馬書八章前半,內容和要旨卻和前兩章相聯,可說是前兩章的延續和加強。前兩章讓我們看見,新約信徒不該再活在律法之下,而該活在恩典之下,也就是過一種以基督為中心、目標和一切的生活(第十章);而就實際的經歷來說,這種生活就是不再順著肉體而行,而順著聖靈而行(加五16),也就是不順著肉體撒種,而順著聖靈撒種(六8);最終,這兩種撒種的「收成」就將決定信徒將來是進國度,還是被摒除在國度之外(第十一章)。接續信徒這兩種可能的生活方式——順從肉體,或順從聖靈——本章進一步從羅馬書八章,對這兩種生活有更深入、細緻、豐富的解說。因為羅馬書八章,可說是整本新約中啟示基督徒屬靈生活經歷最詳盡的一章,所以在《進國度之路》全書,甚至在郭維德所有的著作中,本章都具有極特殊且關鍵的地位。認識這特殊且關鍵的地位,能幫助我們以正確的方式,來應用本書中所有讀到的真理;所以從幫助我們經歷並應用本書所有真理的角度來說,本章可說是本書最重要的一章。


本章所以那麼重要,主要也是因為羅馬書八章獨特的地位。關於羅馬八章,曾有聖經教師這麼形容:「全部聖經好比一枚鑲寶石的戒指;羅馬書好比那戒指上的一粒寶石,羅馬第八章好比那一粒寶石所發出的亮光。」[1] 羅馬八章所以那麼寶貝,其中一個原因是因該章的第二節啟示出基督徒的生活,不是靠著自己的努力(而一再失敗,如七章所形容的光景),而是靠「生命之靈的律」 [2],使信徒自然而然地活出當有的生活;所以羅馬八章二節可說是開啟基督徒屬靈經歷一把關鍵的鑰匙。[3] 雖然郭維德對於羅馬八章二節和其他部分的看見,沒有像後來承繼他的聖經教師那樣全面,但他對羅馬八章的各種看見絕對可算是當代的先鋒,為後人對羅馬八章有更深入的認識奠定了美好的根基。底下我們就按順序點出本章所闡明之羅馬八章中真理啟示的重點。


(1) 羅馬書裡關於國度獎賞的啟示:有多少基督徒從羅馬書看見關於國度獎賞的啟示?相信沒有幾個,大多數人都只看見因信稱義的基要真理。雖然在第一章,郭維德也把羅馬書和希伯來書作對比,說羅馬書的重點是啟示人接受神的義就必得著永遠的生命(即因信稱義),但在本章一開頭他便指出,「羅馬書裡也有幾段經文聲明,信徒現今的行為會影響其將來的定命」,且「羅馬書八章的頭一段就是個非常顯著的例子」(273頁)。這實在是對羅馬書更全面的看見(只可惜郭維德在本章並沒有說出羅馬書其他啟示國度獎賞的段落為何)。


(2) 信徒因在基督裡,有分基督的生命(「生命之靈的律」),已不受律法的定罪和捆綁:郭維德清楚點出「凡在基督耶穌裡,有分於祂裡面屬靈生命的,便不被定罪。他們……成了基督的一部分,即祂身體上的肢體。他們若還在律法之下,就仍要被定罪」(273頁)。這是所有基督徒一信主就得著的生命和地位,是憑信而得的。


(3) 福音就是「那靈的律」,與律法作為「字句的律」相對;字句殺死人,那靈卻賜人生命(林後三6):郭維德清楚點出新約福音和舊約律法的不同,點出新約福音就是那生命之靈的律;這點很可能幫助了後來的聖經教師(如倪柝聲),看見福音的本質就是基督在復活裡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4]的靈」;林後三17:「主就是那靈」),進到人裡面作人的新生命,帶著新生命的大能(律),使人活出基督自己——這就是福音的中心。郭維德說:「福音被稱作『生命之靈的律』。福音也是『在基督耶穌裡生命之靈的律』(羅八2),因為那靈與生命乃是住在作中保的耶穌裡面……信徒因在基督耶穌裡,就有分於這生命之靈……肉體既帶著自身的罪與死從亞當而來……那靈、永遠的生命和公義,卻從基督湧流出來」(275-276頁)。在郭維德所處的時代,這乃是卓越的看見。


(4) 律法不能使人成聖,惟有生命之靈的律才能;稱人為義只是神計劃的前半,使人成聖才是神計劃(更重要)的後半:郭維德清楚指出,保羅讓我們看見,律法有兩件事是不能行的:一,不能稱人為義;二,不能使人成聖。惟有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在人裡面的運行才能:「神仍要藉著賜給信徒一個更新的性情,並使基督那更美的律在其中運行,以產生聖潔的性情」(276-278頁)。郭維德也清楚指出,基督的救贖雖使人得稱義,「但這還只是神計劃的一半而已」,因「神的定意不光是要把我們這些信徒從摩西的律法和墮落天性的律中釋放出來,更是要叫我們的行為能顯出律法原初所要求的義」(278頁),也就是藉著「那更美的律」成聖,好成就神計劃的後半,活出基督自己(羅八4;加二20)。這也很可能幫助了後來的聖經教師看見神的救恩有兩部分:法理(稱義)的一面,和生命(成聖)的一面。


(5) 今日信徒生活的新法則,乃是要不照著肉體,只照著那靈而行:郭維德非常清楚的指出:「我們行事為人的新法則是什麼?乃是要照著那靈而行,不照著肉體而行」(279頁)。但今天許多基督教團體因為神學傳統而避諱不講靈,或對靈有偏頗的見解(把靈說成只是使人說方言、行神跡的能力),使得許多信徒不明白什麼叫做照著靈而行;這說出對靈正確的認識,在基督徒中間還有待進一步的加強。


(6) 那靈就是藉著與基督聯合而進到信徒裡的新性情;信徒乃要照著這新性情而活:郭維德指出:「那靈已經進入那些重生之人的心裡,更新了他們。祂已將那傾向聖潔的新性情賜給他們。他們乃要照著這新性情而活。如此蒙更新的人若順從那靈,就成就了律法所要求的義行」(279頁);「我們的義務都是該照著新性情,而不照著舊性情活,因為惟有新性情才能討神喜悅」(285頁)。這乃是從經歷上說明何為照著靈而行。信徒得救後裡面都有神所賜的新生命和性情,但必須學習按著這新生命和性情活,而不是按著外面的規條而活。


(7) 肉體的定律,與神生命之靈的律相對;神的生命和肉體的生命相對:郭維德進一步指出,肉體的定律就是「悖逆神」,「試圖聖化肉體,只會徒勞無功」(280頁),因「肉體的光景乃是在屬靈的黑暗與死亡裡」(280頁),「肉體乃是一個罪的律」(283頁)。信徒所需要作的,不是改良自己的肉體,而是全心全意享受神的生命(也就是基督自己),讓神的生命及其定律在信徒身上自然地運行;這就是屬靈生命長大的路。郭維德清楚指出,「神是屬靈的生命」(263頁)。信徒在得救後所接受的新生命,一點不差,就是神自己,作為那靈內住在信徒裡。人唯一能成聖(也是進國度)的路,就是憑靠神的生命在信徒裡面的運行和長大。


(8) 聖靈的內住,是所有信徒都有的:郭維德清楚指出:「這聖靈的內住乃是所有神的子民都有的(林前六19)……不要讓任何人以『那靈的影響』這種說法使我們偏離這真理。那靈的內住遠遠不是其所能相比的」(282頁)。這是新約聖經清楚的啟示,可惜今天許多信徒並不清楚這點,所以我們還需廣傳這真理。


(9) 信徒有靈(人的靈),聖靈乃是居住在信徒的靈裡;信徒的靈現今就有了永遠的生命,也就是生命:這是對於信徒如何經歷生命之靈一個關鍵的真理要點。郭維德清楚指出:「信徒的靈乃是永遠生命之應許的繼承者。不僅如此,信徒的靈乃是現在就有了永遠的生命」;又說:「信徒的靈乃是憑內裡的大能而活著,因為有生命的靈住在其中,並已將其更新。」(284頁)這是羅馬八章十節一個重大的啟示,信徒的靈今天乃「因義是生命」[5]。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二十三節清楚陳明,人有靈、魂、體三部分,靈與魂不是相同的部分,雖然兩者也緊密相聯。郭維德的論述指明,信徒今天所以能經歷生命之靈的律,乃是因為聖靈已經住到信徒的靈裡,與其聯合為一(林前六17),所以使信徒的靈已成了「生命」。而且信徒靈裡的這「生命」將來註定要吞滅其肉體裡的死亡(284頁)。


(10)信徒「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羅八13),而這裡的「死」意即無法進入千年國,在其中享受主作永遠的生命:這可算是郭維德在本章最獨特的見解,也是藉此把本節和作者在前一章對加拉太書六章八節的解釋聯繫了起來。正如那節裡的「敗壞」和「永生」,都不是指永世裡的定命(因那是不受信徒今日行為所影響的),而是指要來千年國裡對永遠生命的享受,本節裡的「死」與「活著」也同樣不是指永世裡的定命,而是指千年國期間對永遠生命的享受。雖然筆者認為,說失敗的信徒將不得復活,直到千年國之後,並不完全符合其他新約說到全體信徒都會得復活的經文(如林前十五23,帖前四13-17),但卻有啟示錄二十章五至六節的根據。[6]


(11)千年國乃永遠生命的範圍:接續上一點,郭維德的論述表明,千年國乃得勝信徒將來享受永遠生命的範圍。他提出有兩層意義上的死亡和生命,一是在永世裡的(由信與不信基督來決定),一是在千年國的時期(由信徒的生活來決定)。這對千年國是更深的看見(285-292頁),也可合理解釋羅八13、啟二11這類的經文。


(12)惟有憑著「那靈」才能勝過肉體:根據羅馬八章十三節,郭維德清楚指明,「惟有『那靈』才能征服或治死肉體。聖靈必須在信徒的新性情裡做工,也在其上做工,使其能勝過身體天然的傾向」(291頁)。這說出信徒何等需要認識並經歷聖靈。


(13)作神兒子的兩層意義:根據羅馬八章十四節,郭維德指出「在最高的意義上作神的兒子,就是不僅有重生的性情,也有蒙更新而順從神的行事為人」,而「那些日常不受神的靈引導而憑肉體活著的人,乃是神次等的兒子」(293頁)。


(14)聖靈兩面的工作:郭維德清楚指出聖靈有使人成聖與賜人能力這兩面,而聖別的工作不是瞬間完成,乃是持續進行的(294頁)。


(15)兩種產業,兩種榮耀:根據羅馬書八章十七節(對原文另一種譯法),郭維德清楚指出「有兩種產業,一種是所有信徒都有的,另一種是部分人才有的。所有信徒都是神的後嗣,但不會都和基督同作後嗣。」要與基督一同受苦,才能與基督同作後嗣,得著千年國的榮耀(295-296頁)。這和所有信徒都要在永世裡所得的榮耀是不同的。


藉著列出這些啟示的重點,讀者可以看見本章在真理的啟示上是何等豐富且重大;可以說,拿掉了這章的啟示,讀者可能讀完了整本書,還不清楚該如何活出裡面作者所說,配得上將來國度的生活,或者只會落入憑著自己(肉體)的努力想要改良自己,因而落入一再立志,一再失敗,「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七18)之令人灰心的光景。從本章對羅馬書八章的深入解析來看,基督徒的生活,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就是要「隨從聖靈而行」(羅八4),而這也就是讓基督活在我們裡面的路(加二20),因為今天基督在復活裡已經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林後三17),內住在信徒的靈裡(提後四22;羅八16),而且這個靈(也就是聖靈)也是「生命之靈」(八2),帶著「生命之靈的律」,即神(基督)生命的大能定律,能勝過肉體裡罪和死的律。信徒若要活出符合神標準的生活,就要對內住在自己裡面的主,也就是內住的聖靈,多有認識和經歷,並學習在凡事上讓主居首位,讓主作主,讓主藉著祂的靈在我們裡面的運行,如膏油塗抹(即約翰壹書二章末了所說的「恩膏」)般,「在凡事上教訓你們」(約壹二27),也按著如此的教訓「住在主裡面」。主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7]……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作甚麼」;保羅則說,「我在那加我能力者的裡面[8],凡事都能作」(腓四13)。所以,信徒要不是住在主裡面,即使能行出許多善工,在神眼裡可能還是算是肉體的行為,是不算數的(參太七21-22);惟有靠著住在主裡所作的,即惟有靠基督自己從我們裡面活出來所作的,才能蒙神稱許。明白了國度獎賞之真理的結果,不該是使我們下定決心想要努力改善自己,而該是使我們看見自己何等需要更深地認識內住在我們裡面的主,也就是內住的聖靈,好在實際的生活中,更多學習順從聖靈而活,而不是順從我們天然的生命(肉體)而活。[9] 求主藉著本章的啟示,叫我們不致落入羅馬七章的光景,而能進步到羅馬八章,天天學習享受「生命之靈的律」在我們裡面的運行(2),學習隨從聖靈、受神的靈所引導(4,14),讓基督從我們裡面活出來(加二20),使我們自然能和祂一同受苦,將來也自然能和祂一同得享千年的榮耀(羅八17)!

[1] 出自《罪和死的律》http://mandel.synology.me/%E6%9B%B8%E5%A0%B1%E5%90%88%E8%BC%AF/gracefinder.com/folder/books/0239.html》 [2] 按羅八2原文直譯。 [3] 參第十章導讀裡推薦的《活在生命的律裡》。 [4] 「叫人活」的原文就是「賜生命」(life-giving)。 [5] 按原文直譯。 [6] 筆者認為一個比較合理的解釋是:死可以廣義地領會成在生命的範圍之外;也就是說,加六8和羅八13的敗壞和死,都是指無分于千年國裡對永遠生命的享受。所以關在千年國外,就是在死和敗壞的境地裡,因啟二11節也說,失敗的信徒,要受「第二次死的害」。所以,比較合乎聖經的解釋,應是所有的信徒都會復活,但失敗的,要受第二次死的害,就是進到死的境地裡,在其中受苦。但這還是不太容易解釋啟示錄二十章五至六節,只能說那兩節只論及得勝的信徒和不信者,但沒有論及不得勝的。但這樣的解釋並不很令人滿意。總之,只能說這是聖經中一個難解的點。但我們該注意的重點是,不忠信的信徒會失去千年國乃是肯定的,至於不忠信的信徒復活的先後,從新約大體看來,則應該是在千年國前先復活受審,再進到「死亡的境地」(受第二次死的害);但這屬聖經中次要的點。此外,這個「無分于千年國裡對永遠生命之享受」的死,在今世基督徒生活中也已經歷(消極一面的「預嘗」),即每當我們順從肉體、為著肉體撒種時,我們就在靈中經歷「死」——與主生命的隔絕。這可說是在經歷上預嘗來世「無分于千年國裡」的經歷,也該是對我們的警告。 [7] 按原文直譯。 [8] 按原文直譯。 [9] 關於這方面的真理,要從所謂「內裡生命派」的作者(如勞威廉、慕安德烈、賓路易師母、史百克、倪柝聲等人)的著作中,才會看見充分的闡釋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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