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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國度之路》讀書會第十四週:第十四章導讀

感謝主,這一週我們來到本書的第十四章「受浸與國度」,探討的經文是約翰福音第三章。雖然這章對我們應是耳熟能詳的,受浸也應是我們已有的經歷,但我們若帶著謙卑受教的心,就能從這章中看見新的亮光和啟示,再次體會神話語中的豐富是追測不盡的。主的話就是主自己(約一1),主怎樣是追測不盡的,祂話中的豐富也是追測不盡的(弗三8,林前二9)。主也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六63),表明聖經的話不光有外面的字句(外殼),更有裡面的靈和生命(核仁)(參本讀書會第二期總結回顧)。所以我們每次來讀聖經時,都該帶著饑渴的心,來到祂這生命和光的源頭,才能得著更多的生命和光,「因為在你那裡有生命的源頭,在你的光中,我們必得見光」(詩三六9)。我們在讀本章或聖經時,如果只注意其中的道理字句,卻不藉著禱告來到主面前,不接觸主自己,就無法得著生命和光,反要受主責備(約五39~40)。所以,求主賜給我們每一位謙卑倒空的靈(太五3)和饑渴要主的心,渴慕祂如鹿切慕溪水(詩四二1),叫我們不因熟悉這段經文就自以為富足,落入老底嘉的可憐光景(啟三17)。主說,祂「叫饑餓的得飽美食,叫富足的空手回去」(路一53),「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所以,求主一直賜給我們饑渴和謙卑的心,使我們總能從祂的話中得著更多的生命和光,好持續在祂的生命中長大,直到我們達到生命的成熟(弗四13)。

本章長度雖短,內容卻頗為豐富,其中郭維德點出了許多約翰福音三章所啟示出的重大真理和屬靈原則。雖然作者對這些原則都是點到為止,並沒有著墨太多,卻值得我們好好藉著禱告默想帶到我們的生活中,從中不斷蒙主光照。在全書所陳明關於進國度之路的光中,這些屬靈原則也可以看成是對信徒在這條進國度之路上重要的指引。

首先,就在開頭的第二段話,郭維德就點出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原則。他指出,約翰三章的背景,乃是有一大群人因看見了神跡來跟隨耶穌。這個背景非常重要,因為這個背景和第三章的內容成為鮮明的對比:一大群人受神跡吸引,「信了祂的名」(二23),但聖經卻說,「耶穌卻不將自己交托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24~25)。郭維德說:「在逾越節所行的神跡,吸引了許多人來信祂。但這種信並未叫他們得救……他們的心並沒有轉變……緊接著的經文就描述了這類人中的一個典型。」(318頁)這讓我們看見一個重要的原則:即,主不要人只因看見外面的神跡就來跟隨祂,因為這樣的人的心還沒有轉變;能真叫人轉變的,不是神跡,而是重生。只有叫人得著一個新的生命,人的心才能有真實的改變,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看見並進入神的國。外面的神跡(比如神醫)頂多只能延長人肉身的生命,還不能賜人永遠的生命,只有從聖靈而生的重生才能叫人得著永遠的生命。神要的不是一大群湊熱鬧的群眾,而是要真正得著祂生命、進入祂國的人。今天有多少人跟隨耶穌,只是追求外面神跡的好處,卻沒有真正從主得著重生,並憑祂的生命而活呢?我們都該問問自己,到底是追求神跡好處的人,還是真正得著主的生命而憑主生命而活的人。

本章在真理上的一個重點,是對約翰福音三章五節的解釋。郭維德認為,這節裡的神的國,就是「千年國」,理由是「神的國」與「永遠的生命」不同,也與「教會」不同。若說沒有「從水生」(即「受浸」)就無法得著「永遠的生命,明顯不符合新約其他經文所說,信的人就有永生(約三15);所以這裡「神的國」不可能是指永生。此外,郭維德認為,今日的教會(當時全英國國教和許多其他更正教的教會,以及天主教和東正教,也都是實行嬰兒點水禮,根本沒有受浸的實行),絕大多數的信徒都沒有經過受浸,就進入了教會(而且也不能說他們就不是教會的一份子),所以「神的國」也不可能是指教會。在郭維德的時代背景下,的確可以體會,除了把「神的國」領會成要來的千年國,幾乎沒有其他解釋的可能。後來,神藉著進一步真理的恢復(特別是藉著內裡生命派對生命的經歷),讓今天的我們進一步的看見,神的國(或天國,即諸天的國)有外在外表的一面(墮落基督教的一面),也有內在實際的一面(神的生命在人心中的掌權),還有未來實現、顯現的一面(未來的千年國)。所以嚴格來說,神的國一面來說還在將來(那是就外在的實現、顯現、應驗來說),一面已經在真信徒的心裡,在我們得救和受浸的一刻,已經進到我們的裡面,我們也進到了神的國裡。也為此,保羅在對羅馬人說到教會生活時,對他們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十四17);對哥林多人說,「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林前四20);約翰在啟示錄裡稱自己是「和你們在耶穌的患難、國度、忍耐裡一同有分」(一9)。這些經文都有力地證明,神的國在外表上的實現,雖然是要等到千年國時,今天在真信徒的基督徒生活和教會生活裡,就能經歷也該經歷,因為神的國在今世就是神的生命在人心裡的掌權。所以把約翰福音三章五節的神的國解釋成未來的「千年國」只是說到了未來的一面,卻忽略了今世的一面;嚴格說來,那裡的「神的國」應該包括今世基督徒在靈中已能經歷到的神的掌權,也包括要來的千年國。

或許,郭維德沒有看見(至少在本書裡沒有強調)神的國在今世的一面(這真理在以後翻譯社所出版的經典著作中會有詳細解說),但他卻也幫助我們看見了另一個重大的原則,也是貫穿全書的中心思想:即,「國度之門是要憑我們的行為進入的;所以,拒絕順從神這頭一項的要求就不得進入國度,也是理所當然的,因為國度乃是為賞賜順從之人預備的。」(329頁)信而受浸,當然是主耶穌對我們再明確也不過的教導和誡命(太二八19,可十六16,約三5),可以說是一個人在成為基督徒時第一個順服的行為(信是裡面的相信,是看不見的;受浸是外面的行為,是看得見的)。聖經的話用很嚴重的話說,不受浸,等同於「廢棄了神的旨意」:「但法利賽人和律法師,沒有受過約翰的浸,竟為自己廢棄了神的旨意。」(路七30)但是,許多人卻因為各種理由,不願意受浸,就在這神對基督徒的第一個要求上,拒絕了神。這樣的人,怎麼可能是一個順服神的人呢?既然信而受浸,是神對人的旨意,拒絕實行神旨意的,怎能進入要來的千年國?「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都能進天國;惟獨實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太七21)

對於已經受過浸的基督徒,這個「順服」的原則,也可以應用在其他聖經的教導和誡命上。我們對主的話,有多少的順服?還是只是選擇性的順服?凡是會叫自己利益受損的,就放在一邊?按同樣的原則,這樣的人,也肯定進不了要來的國度。郭維德底下的話雖是針對受浸說的,卻也可以應用在我們對其他真理的順服上:「信徒啊!倘若對自身利益的考量至今仍使你逃避受浸,現在就讓對基督話語的信心領你回轉並受浸吧!你自己的益處和神的榮耀,都與你順從與否密切相關。」(329頁)

本章還點出一個極重要的真理和屬靈原則:即,天然的人,無論再好,都無法蒙神稱許;只有出自神自己的,出自基督的,出自聖靈的,才能蒙神悅納。郭維德滿有亮光的說:


肉體在尼哥底母這亞伯拉罕子孫的身上,有著最美好的外表,卻仍被定罪,因為其根源不對。「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羅八8)重生並不是如有些人所教導的改過自新,在人前行事正直;重生遠比這更高更深。重生是使人得更新,不論這人看來多麼和藹或虔誠。所有人的天性都是錯的。所有人都必須讓恩典來更新。(330頁)


這點極其重要。一個基督徒要能夠在神生命的路上往前,遲早都必須看見,出於自己天然的良善,天然的善行,要不是有基督作內容,都還是不討神喜悅的。基督徒要有生命的長進,就必須看見,神什麼都不要,只要基督自己;只有祂的愛子,才是能令祂心滿意足的那一位(太三17,十七5,西一18,三11)。在我們的經歷中,這個分別極其重要,就是要能夠分辨何為出於自己的,何為出於神的;何為出於自己天然生命的,何為出於神生命的。這些對神生命的啟示和經歷,要藉著所謂「內裡生命派」的基督徒被主興起(包括勞威廉、賓路易師母、慕安德烈、史百克、倪柝聲等),才完全在神的兒女中間恢復過來。但在本章裡,郭維德也有相當的看見。他說:「萬物繁衍,各從其類。大象生大象。大象生不出比自己更高級的生物來。同樣,人也只能生出亞當墮落的子孫,沒有別的。」這正是約翰福音三章六節所說:「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從人生的,只有人的生命,但人的生命達不到神的要求;只有從神生的,才有神的生命,也只有神的生命才能達到神的要求。所以,重生不是改過自新,不是立定心志改良自己,從此在外面的行為上模仿耶穌;重生乃是在人已有的生命以外,接受一個新的生命,這個新的生命就是神自己,具體化身在基督裡,又由那靈作為實際,進到並內住在信徒的裡面,使信徒被這個新的生命更新、聖別、變化,藉此成為基督的身體,成為基督的新婦,才能配得進入要來的婚宴,完成神的旨意。

最後,郭維德在本章還提出另一個寶貴的真理和屬靈原則:屬靈的事,只有憑靈才能理解。這說明為何天然的人是無法明白屬靈的事的。他說:


天然的人理解天然的事物。從肉體生的進入肉體的範圍。但從神的靈得著新生的,就進入一個新的範圍。屬肉體的人則無法進到那裡。對他而言,神的靈的事物既奧秘又荒唐。講論這些事是「愚拙」和「偽善」的。但這些事乃是憑靈看透的(林前二14)。對屬肉體的人而言,喜愛屬靈的事物是「癲狂」。正如風之於人是奧秘的,那靈的兒女之於屬肉體的人也是奧秘的。(331頁)


這豈不是林前二章所說的嗎?「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著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裡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或作將屬靈的事講與屬靈的人)。然而屬血氣(原文為「魂」)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屬靈的人能看透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了他。」(9~15)

願主把這章裡的真理和屬靈原則,都銘刻到我們裡面。求主叫我們都藉著禱告讀經,與主交通,成為一個屬靈的人,而不是屬肉體或屬血氣的人,好叫我們能真正明白屬靈的事,不像尼哥底母,空有宗教知識,卻還是不認識主和主的心意;也叫我們願意順服主一切對我們的教訓,不在主任何的教訓上背棄祂,好進入要來的國度!求主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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