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主,這一周我們來到本書的第十章,題目是兩個母親,探討的經文是加拉太書四章二十一節至五章六節。這章的篇幅雖短,裡面蘊含的真理卻非常的豐富、重大而深邃,並不是那麼容易明白,在屬靈經歷的應用上也不是那樣容易進入。本篇導讀盼望點出這些重大的真理,並在屬靈經歷的應用上稍有解說。
本章涵蓋經文的背景,是保羅要極力使加拉太的信徒脫離猶太教信徒的影響,叫他們不把(新約)恩典和(舊約)律法的原則混淆,不落入守舊約律法(特別是割禮)的光景,而要回到基督這裡,繼續享受基督作他們的一切,好完成神的定旨。認識(新約)恩典和(舊約)律法原則的不同,乃是聖經中一項極重要的真理,也是每一位基督徒都必須認識的(否則就會如當時的加拉太人一般,落入守律法的光景中)。為了說明(新約)恩典和(舊約)律法這兩個互相對立的原則,保羅使用了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及這兩個兒子的母親(夏甲和撒拉)來說明。保羅讓我們看見,夏甲和撒拉,分別代表舊約和新約,對應恩典和律法這兩個原則(而這兩個原則又對應於兩座山,兩座城;一個是屬地的,一個是屬天的;屬地的是舊約猶太人的分,屬天的是新約基督徒的分)。作為基督徒,我們不該是夏甲的兒子,而該是撒拉的兒子,也就是說我們不該活在律法的原則底下(以遵守律法為目標),而該活在恩典的原則底下(以經歷基督為目標),而恩典就是基督自己,成為我們的享受和一切。而這兩個原則,又分別聯於肉體(和合本譯為「血氣」)和聖靈(加四29):律法的原則,就是人憑著自己的肉體來試圖滿足神的要求;恩典的原則,就是人憑著聖靈而接受、經歷並享受基督,讓基督作信徒的新生命,並成形在信徒裡面(四19),進而從信徒裡面活出來(也就是信徒順著聖靈而行,靠聖靈行事,結出聖靈的果子,參五16,22,25),借此自然地滿足神的要求。這兩種原則有天壤之別,所產生的結果也截然不同:一個是產生為奴的子孫,一個是產生得著神應許之福分的子孫,而且前者向來是逼迫後者(即,屬肉體的向來是逼迫屬靈的)。這是本段經文最重要的核心真理。
對於這核心的真理,郭維德剖析地非常清楚而有力。根據保羅的論述,他非常清楚地指出,信徒本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而「熱衷猶太教者及其跟隨者想要藉著守律法來得著亞伯拉罕的產業,但舊約的歷史證明,這恰恰會使人失去那產業」(237頁)。他清楚點明,律法的功用,就是(一)證明眾人都有罪,不能憑自己的行為得著生命;(二)在所應許的獨一後嗣來到以前,扮演著教師的角色,藉著世上看得見、摸得著的事物,教導律法的年輕後嗣認識真理的開端(237頁)。他也清楚地說明,舊約的許多歷史都是預表(必須按靈意解釋),才能應用在我們基督徒身上。他把加拉太書四章二十六節保羅未說完的話,完整地補上,說明該節本該是:「另一約是出於錫安山,其子非奴,乃是撒拉。這撒拉代表天上的耶路撒冷;那城是自由的,且是我們眾人的母。」(239頁)借此讓我們看見這段經文的對比如何與希伯來書十二章(兩座山)的對比互相呼應:「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來十二22)。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因為郭維德所處的時代,關於新耶路撒冷的啟示還尚未完全被解經家解開,所以,按郭維德看法,新耶路撒冷仍是一座「空城」,即信徒還尚未能夠進入,因為還未得著復活。但這並不完全符合希伯來書十二章二十二節的啟示;那節是說「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換句話說,作為新約的信徒,我們今天已經在靈中來到了天上的耶路撒冷;以弗所書二章六節也說,神已經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這當然是指,我們今天在靈裡時所享有的地位和福分);歌羅西書三章也說,「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基督是我們的生命」(3~4);約翰福音也說,我們今天就可以住在基督裡,也就是住在三一神裡(十四20;十五4)。此外,復活也不光是將來信徒才能經歷的事,以弗所書二章六節明言神已經使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參羅六5),主自己也說,祂就是復活(約十一25),換句話說,復活對信徒不光是一個將來要發生的事,更是一個今天就可經歷的事,因為復活就是基督自己,我們什麼時候經歷了祂,也就經歷了復活;為此,保羅也說,他盼望(今天)就能認識基督和祂復活的大能(腓三10)。所以,根據這些經文,顯然,我們今天在靈裡就可以經歷與主同在天上,經歷來到了天上的耶路撒冷,經歷基督作我們的生命和復活,經歷住在三一神裡。按著二十世紀以來幾位解經家對新耶路撒冷的陳明,我們今天所得著關於新耶路撒冷的啟示,要比郭維德更加清楚而完整,即,新耶路撒冷不光是信徒在將來要與神一同享受永世的地方,新耶路撒冷也是信徒今天就能經歷的天上的境地,因為新耶路撒冷就是基督的新婦(啟二十一2),是基督新婦的終極完成,也是神和信徒互相內住之居所的終極完成,而這個新婦和居所(神的家),在今天就是基督的身體,也就是所有信徒的總和。所以感謝主,我們不必等到將來,才能經歷新耶路撒冷;我們在今天,何時在靈裡享受基督,我們就能預嘗新耶路撒冷。
本章更重要的亮點,是郭維德除了清楚闡明恩典和律法這相反的原則,更進一步指明,信徒今天是活在恩典之下,還是活在律法之下,將決定將來是否能進入千年國。他指明,信徒今天除了享有基督作為他的義以外,還有那進一步、將來的盼望(加五5)擺在面前——就是在基督顯現時,得以進入祂的千年國。他清楚指明,憑我們自己的行為是進不了國度的,惟有「藉著愛運行的信」(五6),也就是惟有憑著基督(「信」乃是叫我們聯於基督,與基督是一),我們才能活出一個蒙神稱許的生活,好在基督再來時,得以進入祂的國。這點對我們特別重要:我們讀了《進國度之路》一書,如果所領會的就是我們要憑自己努力,活出書中所說的各種標準,我們就是如同夏甲的子孫,落入了律法底下,想要憑肉體達到神的要求。所以保羅到了加拉太書第五和六章,特別強調信徒要憑聖靈而活,因為就信徒實際的經歷來說,活在恩典底下,憑基督而活,就是要憑聖靈而活;凡是不憑聖靈而活的,就是肉體所行的,也就是回到了律法之下,無論行什麼,都不能蒙神稱許。所以保羅說,「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五16);「我們若是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聖靈行事」(25);然後說,我們都要「順著聖靈撒種」(六8),結「聖靈所結的果子」(五22),若是順著肉體「必不能承受神的國」(21);最後說「要緊的就是作新造的人」(六15),新造的人就是被聖靈充滿而變化的人,也只有這樣的人才能進入主將來的國度。[1]
願主把本章所陳明之恩典和律法相對的啟示,以及肉體和聖靈相對的啟示,繼續向我們開啟,叫我們能一直活在恩典之下,活在靈中,憑靈而行,成為新造,好在祂來時能進入祂榮耀的國度!
[1] 關於如何順從聖靈而行,推薦此篇信息:《活在生命的律裡》https://mandel.synology.me/%E6%9B%B8%E5%A0%B1%E5%90%88%E8%BC%AF/gracefinder.com/folder/books/0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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